重生明帝,但大明已经没了 第309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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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工人的薪资待遇普遍要比自耕农高,才能留得住劳动力
  这让朱由榔松了一口气,但也不禁大为疑虑
  既然如此,那么松江府的织工暴动,又是从何而来呢?
  莫非松江府衙收了范氏的贿赂,有意封锁松江府的劳动力市场,不让当地流民应募屯垦?
  可从廉政署和中书署一明一暗两方面调查的结果来看,也并非如此
  松江知府的确是收了一些贿赂,但主要是范氏怕他多管闲事,让其把那两个告官的织工送回范氏。
  这一困惑,直到廉政署的初步调查报告提交到内阁,并引发阁臣们争论后,朱由榔才明白过来。
  原因很简单
  这件事情,看似是少见的织工暴动,但事实上,其实是一次“奴变”
  根据调查,当时参与暴动的三四百名织工,均无户籍身份,而是挂靠在范氏名下的奴仆。
  这也是当时松江知府选择把那两名告官的织工送回的原因
  人家并没有违法
  按照大明律,朝廷是承认,乃至于保护奴仆制度的
  在大明,奴籍是贱籍的一种,在人身自由上,几乎等同于主家的私人财产
  《大明律》中《户律》规定,良贱不得通婚,也就是说,奴仆的子女,也是奴仆,一般被称为家生子。
  虽然《大明律》里也有规定,如果主家在未告知官府的情况下,殴杀奴婢,杖一百。
  但从侧面也能反应,这些奴仆在人权上,和主家根本就是不对等的
  只要主家不恶意残杀,平时任意打骂,几乎没有法律风险
  事实上,即使是恶意殴杀,官府大多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谁脑袋瓦特了,为了一个贱籍奴隶的死活,得罪当地大户?
  明朝中后期以后,江南地区,大量破产的农户、军户和手工业者,为求活路,只能卖身为奴,从此世代无法翻身。
  有些人家,动辄养奴数千
  这不仅是对被奴役的贫苦贱籍百姓的惨重压迫,也因此隐匿人口,偷税逃税,因为奴仆的户籍是挂在主家名下的,确切的说,他们没有户籍,只有身契。
  由于能够合法的限制奴仆的人身自由,并且不用在乎待遇问题
  许多江南地区的就把奴仆作为自己产业的劳动力来源,这样一来,即使任意苛待,也不会有法律风险,更不用担心对方跑路和反抗。
  《刑律》规定,奴隶若殴打良人,比普通人罪加一等,如果导致被打者重伤、重病不治,则将奴隶绞死。奴隶若是殴打自己的主人,那就要杀头,辱骂主人者绞死。
  在种种歧视法律下,奴籍百姓生死操于他人之手,一辈子的希望,完全寄托于主家的个人品行,遇到宽大点的主家还好,若是刻薄的,简直生不如死。
  以至于明代江南地区,常有奴仆杀死主家后,主动向官府自首的。
  就是因为不堪压迫,同归于尽
  当然,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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