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尊,看我演技[修仙]_分卷阅读_170(2 / 2)
不愧是元宝大人实地的男人!不愧是堂堂赤焰魔主!
因为防范着荷风的动作, 元家宝不方便给人支持的小眼神, 但是心意到了就行了不是么?哼哼, 对许晴这种泯灭了人性的人,就该狠狠打脸!
不过,说起来照这话来说的话, 百重的辈分好像挺高的样子……毕竟在他师尊突破至化神期之时他便已经入了化神有段时间了,只是因为化神之后每进一步都是无比的艰难,所以才停留在化神初期许久。
自家师尊这种是开了挂的就不多说了。
当初那场雷劫的场景依旧历历在目, 一想起来仍旧是害怕无比。要换作的他,肯定是被劈得连灰都不剩了,妥妥的!
虽说在同辈中他算得上是领军人物,但是就现在的元宝大人来说,比起这个修真界真正的大佬他还是太弱太弱了。
许晴抿紧了嘴唇。东华派三弟子莫家莫天阳与赤焰魔主百重联姻一事在早前就有风声,可那时当事人没出来发声,谁也不敢多说一句闲话,最多私底下当个玩笑话来听。只是没想到前不久莫家与魔域都发声了,联姻谈判一事也被提了上来,现如今正道与魔修之间的关系正处于一个微妙的时间点……而且若将她比起那赤焰魔主百重来,许晴多少还是有些心虚的。
赤焰魔主成名已久,的确不是她能抗衡的!东华派与静云派来势汹汹,但即便如此,除了景灼难对付之外,其他人她都是不放在眼里的——毕竟她与卢飞都是化神期的修为,就算景灼是化神中期的修为又如何?只要一人绊住他一点时间,她要杀了元家宝完全是绰绰有余!
但是百重一来,事情就变得麻烦起来了。
“百重,我与你无冤无仇,你又为何要跟我作对?这是我与景灼仙尊之间的私事,还望你莫要插手?”
天一怒道:“你与堕入魔道的卢飞勾结,怎么就成了你与景灼师兄之间的私事?当真是可笑至极!”
说罢当空一剑劈下!
许晴水袖一挥,将这剑化解于无形。
“好你个天一!当真以为我还是当初那个无能的许晴不成!?”
轰隆一声巨响,两人战作一团。但许晴如今修为暴增,元婴与化神之间的差距又岂是一点?那可是一道鸿沟!
没多久天一便落了下风,虚机正要上前帮忙,被景灼拦下。
虚机不解:“为何?”
“且先等等,师弟正是关键时期。”
天一修无情道,又经年累月痴迷于剑道,在剑意方面领悟颇深,近段时间隐隐感到窥到真实剑意的门槛,就差了这临门一脚。今日与许晴一战,在如此高压之下,说不得就能掌握那一道真实剑意。
虚机皱着眉头哼出声,正要刺上一两句,但是想到自己这样倒是显得落了下乘,且如今的景灼确实不是他能比的,便将脸扭到一旁将注意力集中在天一与许晴的打斗上去。 ↑返回顶部↑
因为防范着荷风的动作, 元家宝不方便给人支持的小眼神, 但是心意到了就行了不是么?哼哼, 对许晴这种泯灭了人性的人,就该狠狠打脸!
不过,说起来照这话来说的话, 百重的辈分好像挺高的样子……毕竟在他师尊突破至化神期之时他便已经入了化神有段时间了,只是因为化神之后每进一步都是无比的艰难,所以才停留在化神初期许久。
自家师尊这种是开了挂的就不多说了。
当初那场雷劫的场景依旧历历在目, 一想起来仍旧是害怕无比。要换作的他,肯定是被劈得连灰都不剩了,妥妥的!
虽说在同辈中他算得上是领军人物,但是就现在的元宝大人来说,比起这个修真界真正的大佬他还是太弱太弱了。
许晴抿紧了嘴唇。东华派三弟子莫家莫天阳与赤焰魔主百重联姻一事在早前就有风声,可那时当事人没出来发声,谁也不敢多说一句闲话,最多私底下当个玩笑话来听。只是没想到前不久莫家与魔域都发声了,联姻谈判一事也被提了上来,现如今正道与魔修之间的关系正处于一个微妙的时间点……而且若将她比起那赤焰魔主百重来,许晴多少还是有些心虚的。
赤焰魔主成名已久,的确不是她能抗衡的!东华派与静云派来势汹汹,但即便如此,除了景灼难对付之外,其他人她都是不放在眼里的——毕竟她与卢飞都是化神期的修为,就算景灼是化神中期的修为又如何?只要一人绊住他一点时间,她要杀了元家宝完全是绰绰有余!
但是百重一来,事情就变得麻烦起来了。
“百重,我与你无冤无仇,你又为何要跟我作对?这是我与景灼仙尊之间的私事,还望你莫要插手?”
天一怒道:“你与堕入魔道的卢飞勾结,怎么就成了你与景灼师兄之间的私事?当真是可笑至极!”
说罢当空一剑劈下!
许晴水袖一挥,将这剑化解于无形。
“好你个天一!当真以为我还是当初那个无能的许晴不成!?”
轰隆一声巨响,两人战作一团。但许晴如今修为暴增,元婴与化神之间的差距又岂是一点?那可是一道鸿沟!
没多久天一便落了下风,虚机正要上前帮忙,被景灼拦下。
虚机不解:“为何?”
“且先等等,师弟正是关键时期。”
天一修无情道,又经年累月痴迷于剑道,在剑意方面领悟颇深,近段时间隐隐感到窥到真实剑意的门槛,就差了这临门一脚。今日与许晴一战,在如此高压之下,说不得就能掌握那一道真实剑意。
虚机皱着眉头哼出声,正要刺上一两句,但是想到自己这样倒是显得落了下乘,且如今的景灼确实不是他能比的,便将脸扭到一旁将注意力集中在天一与许晴的打斗上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