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1 / 2)
“你这是做什么?就算让他留下来试工也没必要给工前福利啊。”老赵眉心拧到一块,不解的嘀咕起来。
“我这不是看他二十来岁眉清目秀的,虽说脑袋不太聪明有点结巴,但有手有脚的嘛,三婶家的小女儿不是小时候烧坏了脑袋,这会三十来岁还找不到人嫁,三婶多着急啊,我瞧着这个小伙子行,听说以前还是个大户人家的小少爷……”老板娘絮絮叨叨的说了一堆,老赵神情一下子就不对劲起来:这不好吧。
“这有啥不好的嘛,我都打探过了,又没作奸犯科,这会住朋友家里,随时能搬出来。”老板娘推搡了老赵的胳膊一下:“三婶家多有钱你不是不知道,要是我们给她把这姻缘线一牵,红包得有多大?”
老板娘这话说的老赵想不心动都难,攥着三百块钱就拎着一头雾水的宋迩去隔壁集市看衣服。
……
沈竹琛坐在酒吧的包房里有一会儿了,服务员给他倒的红酒还在高脚杯里不断摇晃,他完全没有要喝的意思,一双冷漠的眼眸看向在对面沙发上玩魔方的青年男人。
男人的五官有种雌雄莫辨的美,半长的头发扎在脑袋后面,时不时咳嗽几声,周正的五官就皱在一起,包房里闪烁的灯光照的他唇色更加发白,男人倒是一点不讲究,咳嗽刚消停下来就把眼前的半杯喝酒下肚。
沈竹琛把高脚杯猛地放在桌面上,盯着男人的目光很不满:“厉天南,我不是让你帮我把人给招进来当服务员吗?现在人呢?”
“听小纪说进了家面馆,面馆老板娘人还挺好,招呼老板带他去隔壁集市买衣服。”厉天南放下杯子,附身拿过开了盖的红酒,又给自己倒起来,用嘲讽的语气说道:“这世上好人还挺多。”
“无缘无故对他好的人他也相信?”沈竹琛听完厉天南的话,顿时蹙起眉心。
厉天南不置可否,扬起下巴:“这人脑袋不好使的时候,谁都信。”
“……”沈竹琛垂眸看着玻璃桌上隐约投射出自己的倒影,好像厉天南说的也没错。
“你不就是想要看他吃瘪吗?等着吧,不出三天他就会被辞退的,你以前在他手里不是吃了不少亏吗?我这个做兄弟的帮你找找场子。”厉天南伸了个懒腰,后背往沙发上一靠,唇角扬起来抹冷笑。
沈竹琛端起那杯被自己放下的红酒,弯腰过去跟厉天南撞了个杯壁:“那就谢了。”
高脚杯的碰撞声掺杂红酒微弱的摇曳声,沈竹琛的眼底有十分复杂的情绪一闪而过,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
集市上摆摊卖的衣服质量跟价钱都还算说得过去,老赵开了十几年面馆,跟周围的邻里商户称得上熟络,多掰扯几句,三百块钱愣是让他给宋迩张罗了三套衣服两双鞋子。
宋迩瞧着那些新衣服眼睛发亮,可要是收下又觉得哪都不合适,出了集市还在摆手推脱着:“这,不,不行的。”
老赵好说歹说,口水差点没说干,他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脑子不好使还一根筋的人,思来想去,总算想到个宋迩应该能接受的说法:“从你工资里面扣总行了吧,你看你身上的衣服,新是挺新,就是太大,你穿着在我店里打工多不方便,还影响观感。”
宋迩陷入思考,将近半分钟过后才愣愣的接过老赵手里袋子:“好,好吧。”
总算把人给说服的老赵舒了口气:“你刚开始上班,就先八点半过来吧。”
“八,八点,半。”宋迩重复这个时间,想到沈竹琛说的早饭时间,只要在他起床之前准备好早饭的话,那就可以的。
“怎么了?我跟我媳妇儿还得六点多就开门张罗呢,我晓得你没干过这行,初来乍到,这才让你晚点来打几天下手干起。”老赵见他碎碎念着时间,还以为他有所不满,连忙嘟囔几句。
宋迩抱着衣服袋子,只能用摇头来解释自己刚才的行为:“不,不是,我,可以的。”
“行,那就明天见。”老赵没跟他继续废话,扭头走向面馆。
目送老赵离开,宋迩低头望向怀里抱着的衣服,亦步亦趋的走回沈竹琛公寓。
面馆距离公寓不算太远,走路十多分钟就到,宋迩回到公寓的时候沈竹琛还没回来,他在门口轻轻拍了几下门,没得到回应就只好站在门口等着。
忽然,一道清润的声音从宋迩身后传来:“宋迩?你怎么在这里?”
宋迩疑惑的回头,对上一双明眸,男人的长相温和,比他年纪大不了多少,跟沈竹琛的身高差不多,都在一米八以上,周身散发出令人莫名想要亲近的熟悉感,唇角含笑,看到宋迩,就像是看到许久未见的朋友一般。
可是宋迩从脑袋里面挖不出来属于他的记忆:“你,你是,是谁?”
“你这是?失忆了吗?”男人觉得困惑,伸出手去试探宋迩的脑门:“我是沈竹琛的哥哥,沈竹行,你以前很喜欢我的。” ↑返回顶部↑
“我这不是看他二十来岁眉清目秀的,虽说脑袋不太聪明有点结巴,但有手有脚的嘛,三婶家的小女儿不是小时候烧坏了脑袋,这会三十来岁还找不到人嫁,三婶多着急啊,我瞧着这个小伙子行,听说以前还是个大户人家的小少爷……”老板娘絮絮叨叨的说了一堆,老赵神情一下子就不对劲起来:这不好吧。
“这有啥不好的嘛,我都打探过了,又没作奸犯科,这会住朋友家里,随时能搬出来。”老板娘推搡了老赵的胳膊一下:“三婶家多有钱你不是不知道,要是我们给她把这姻缘线一牵,红包得有多大?”
老板娘这话说的老赵想不心动都难,攥着三百块钱就拎着一头雾水的宋迩去隔壁集市看衣服。
……
沈竹琛坐在酒吧的包房里有一会儿了,服务员给他倒的红酒还在高脚杯里不断摇晃,他完全没有要喝的意思,一双冷漠的眼眸看向在对面沙发上玩魔方的青年男人。
男人的五官有种雌雄莫辨的美,半长的头发扎在脑袋后面,时不时咳嗽几声,周正的五官就皱在一起,包房里闪烁的灯光照的他唇色更加发白,男人倒是一点不讲究,咳嗽刚消停下来就把眼前的半杯喝酒下肚。
沈竹琛把高脚杯猛地放在桌面上,盯着男人的目光很不满:“厉天南,我不是让你帮我把人给招进来当服务员吗?现在人呢?”
“听小纪说进了家面馆,面馆老板娘人还挺好,招呼老板带他去隔壁集市买衣服。”厉天南放下杯子,附身拿过开了盖的红酒,又给自己倒起来,用嘲讽的语气说道:“这世上好人还挺多。”
“无缘无故对他好的人他也相信?”沈竹琛听完厉天南的话,顿时蹙起眉心。
厉天南不置可否,扬起下巴:“这人脑袋不好使的时候,谁都信。”
“……”沈竹琛垂眸看着玻璃桌上隐约投射出自己的倒影,好像厉天南说的也没错。
“你不就是想要看他吃瘪吗?等着吧,不出三天他就会被辞退的,你以前在他手里不是吃了不少亏吗?我这个做兄弟的帮你找找场子。”厉天南伸了个懒腰,后背往沙发上一靠,唇角扬起来抹冷笑。
沈竹琛端起那杯被自己放下的红酒,弯腰过去跟厉天南撞了个杯壁:“那就谢了。”
高脚杯的碰撞声掺杂红酒微弱的摇曳声,沈竹琛的眼底有十分复杂的情绪一闪而过,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
集市上摆摊卖的衣服质量跟价钱都还算说得过去,老赵开了十几年面馆,跟周围的邻里商户称得上熟络,多掰扯几句,三百块钱愣是让他给宋迩张罗了三套衣服两双鞋子。
宋迩瞧着那些新衣服眼睛发亮,可要是收下又觉得哪都不合适,出了集市还在摆手推脱着:“这,不,不行的。”
老赵好说歹说,口水差点没说干,他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脑子不好使还一根筋的人,思来想去,总算想到个宋迩应该能接受的说法:“从你工资里面扣总行了吧,你看你身上的衣服,新是挺新,就是太大,你穿着在我店里打工多不方便,还影响观感。”
宋迩陷入思考,将近半分钟过后才愣愣的接过老赵手里袋子:“好,好吧。”
总算把人给说服的老赵舒了口气:“你刚开始上班,就先八点半过来吧。”
“八,八点,半。”宋迩重复这个时间,想到沈竹琛说的早饭时间,只要在他起床之前准备好早饭的话,那就可以的。
“怎么了?我跟我媳妇儿还得六点多就开门张罗呢,我晓得你没干过这行,初来乍到,这才让你晚点来打几天下手干起。”老赵见他碎碎念着时间,还以为他有所不满,连忙嘟囔几句。
宋迩抱着衣服袋子,只能用摇头来解释自己刚才的行为:“不,不是,我,可以的。”
“行,那就明天见。”老赵没跟他继续废话,扭头走向面馆。
目送老赵离开,宋迩低头望向怀里抱着的衣服,亦步亦趋的走回沈竹琛公寓。
面馆距离公寓不算太远,走路十多分钟就到,宋迩回到公寓的时候沈竹琛还没回来,他在门口轻轻拍了几下门,没得到回应就只好站在门口等着。
忽然,一道清润的声音从宋迩身后传来:“宋迩?你怎么在这里?”
宋迩疑惑的回头,对上一双明眸,男人的长相温和,比他年纪大不了多少,跟沈竹琛的身高差不多,都在一米八以上,周身散发出令人莫名想要亲近的熟悉感,唇角含笑,看到宋迩,就像是看到许久未见的朋友一般。
可是宋迩从脑袋里面挖不出来属于他的记忆:“你,你是,是谁?”
“你这是?失忆了吗?”男人觉得困惑,伸出手去试探宋迩的脑门:“我是沈竹琛的哥哥,沈竹行,你以前很喜欢我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