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明帝,但大明已经没了 第310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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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由榔这个天子
  到底算是中兴之主,还是开国之君,数百年后,史学家们自有争论
  但如果说,光烈十三年之前,人们还将这个朝廷,看做是几十年前,北京那个朝廷略有变动的延续的话,那在这一年之后,所有人都会意识到,这已经是两个时代了。
  直到数十年后,人们会进一步发现,这个时代所带来的的改变,远比改朝换代要来得大,从此之后,不只是大明,而是中国的历史,应当分作两段来写。
  光烈十三年六月初一
  天子和内阁,以及列席的七部、都察院等主要大臣,开了一场持续数日的内部会议。
  最后,一向很少干预内阁工作的天子,不仅出席,而且几乎一手敲定了结果。
  从光烈十三年下半年开始,一项持续数年,又经数十年完善的伟大工程开始了
  修订《大明律》
  从法律层面而言,李善长主持编订的《大明律》,作为朱元璋二十年政治实践的结晶,在古代司法史上,还是颇具进步意义的。
  但其主要还是沿袭了唐贞观年间编订的《唐律》形式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而最大的问题,就是从宣德以后,其中一半以上的条文,根本就是空文,无法落地实施。
  毕竟在历代天子当中,老朱算是个不折不扣的“法家式统治者”,在现代人看来,把国家法律作为社会行为的第一规范,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但在古人看来,这种行为却是“严刑峻法”的象征。
  所以,这次修订《大明律》,不仅要对其中具体条文,一一重新审定,并且再次拆散归类,和添加删减。
  更要思考具体执行的问题
  无法执行的法律,那就是废纸
  朱由榔提出了一个大体框架
  新的《大明律》,将由五个板块组成,分别是《民律》、《刑律》、《商律》、《军律》、《税律》。
  相当于后世的民法典,刑法、商业法和军事法、税法
  其中,军律由枢密院和军中将帅商议修订,和内阁、朝廷没啥关系,只是审核时通报而已。
  《商律》、《税律》修订由张同敞牵头,财部、都察院派员参与
  而朱由榔原先以为,比较麻烦的《刑律》,其实反而并不算难
  毕竟刑事犯罪这种东西,其中大部分内容,古往今来都是差不多的,只是处理办法上有所商榷而已。
  当然,也会有一些由于经济发展,而新添的内容,比如“合同诈骗”……
  而真正棘手,和工作量巨大的,还是《民律》
  因为这往往才是最切入人民生活的东西,也是最能体现朱由榔改革意志的地方。
  比如,《民律》中包括:婚姻法、雇佣劳动法、继承法、合同法、财产法、债务法……
  所有参与者都知道,这部《民律》,才是整个工作的真正核心
  《民律》第一条,凡拥有大明户籍的十六岁以上国民,均享有平等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当然,法律的修订,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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