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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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检方以刑法第两百二十二条第一项第五款之加重事由起诉,也是误会。”
  “放屁,被告在被害人身上拿刀刻字,然后强制**,这就是加重强制**。”严士扬说着。
  沈佩璇点头“就法条上的文字来看,检方并没有说错。”
  “但是我方上次也说过了,汪映君小姐身上受的伤是他们未婚夫妻间性行为之一部分,主观上难以认为是凌虐,顶多称得上是刑法第两百八十二条的加工自伤,而加工自伤必须要达重伤程度才可起诉,而汪小姐并未受到重伤,显而易见。”
  “退一步来说,就算要用第两百七十七条伤害罪来追诉,重点还是在于这是告诉乃论罪。所以一切的重点都在于,检方径行提起公诉,根本违法,汪映君小姐并没有提告的意思,因此请审判长裁定不受理起诉。”
  严士扬怒斥着“根本就是诡辩,本案就是要审理加重强制**罪,而这条罪就是公诉罪,检方起诉并没有违法。”
  沈佩璇听着,看着严士扬“被害人有没有提出告诉的意思?”
  严士扬也看着她,毫无退缩“被害人身心受到重创,那天在医院验伤过后,甚至住院了好几天,检方也是等到她稍微清醒才进行讯问。
  “被害人连心情都没办法平复,怎么可能决定要不要告?况且重点根本不在被害人要不要告,因为被告犯的是加重强制**罪,妈的!这个畜生!”
  “抗议!”
  “抗议有理,检方,注意言词。”
  “妈的!这个畜生!”再骂一次。
  “抗议!严正抗议!检方”
  敲下槌子“好了!好了!注意法庭秩序,靠着吵吵闹闹拖延审判,检方跟被告都想一直被困在这种芝麻蒜皮的吵嘴上吗?”
  沈佩璇跟身旁两位法官交换意见,心里有谱了──虽然这个决定一定会让士扬更愤怒,甚至可能伤到小君,但除此之外,似乎别无他法,否则被告一直循程序问题不愿进入实质审判,终究无法发现真相。
  “所以被告承认在发生性行为时,有拿刀割人的事实,而被害人不会因此提起告诉是吗?”
  “审判长,我的当事人认为这只是未婚夫妻间的性行为,就算因此受伤,也算是加工自伤,法律根本无权置喙,不然我方提议,请传唤汪映君小姐前来对质,我方相信汪小姐会亲口告诉审判长她的决定。”
  “审判长,检方坚决反对让被害人前来对质;被害人身心俱创,现在正受到检方与警方严密保护,如果再让她前来接受对质,会受到二度伤害。”严士扬有点着急了,害怕沈佩璇会准。
  当然,他那副急于要保护汪映君的样子,沈佩璇全都看在眼里。
  “审判长,检方一再回避问题,单凭表象就将我的当事人起诉,造成我的当事人名誉受到极大损害,我方要求应该传唤汪映君小姐前来对质,况且就连性侵害犯罪防制法都没有禁止出庭对质,请审判长准许我方的要求。”
  “千万不可以!审判长”
  “好了!我都听到了。”沈佩璇看着卷宗,与身旁的法官交换意见,她看着严士扬“被害人目前的状况可以清醒的与人交谈吗?”
  “是可以,可是”
  没听他的话“被害人目前还在接受药物治疗吗?”
  “已经不用了。”
  沈佩璇决定了“好!那就让被害人过来接受对质。”
  “审判长!”严士扬站了起来,语气里满是焦急。
  他真不敢相信,小璇怎么可以她怎么可以做出这么残忍的决定?
  “我知道你的疑虑,法院这边会做好万全准备,一定会保护被害人。我会吩咐院方找安全的法庭,将被害人与被告完全隔开;你放心,被告和被害人绝对无法见面,如果你不放心,我准许检方亲自参与法庭安全隔离设施的设置,直到检方满意我们再开庭。”
  严士扬听着沈佩璇一字一句清楚的保证,一时之间,他也不知自己该说什么,还能说什么。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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