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辩护【出书版三册】 第66节(2 / 4)
按照相关规定,本案的调查不能由本市警察进行,必须从异地调派警力展开侦查。同时由于本案的主办单位是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警方的调查进展并不顺利。
主办此案的副检察长已经决心将本案办成铁案,因此并未理会专案组的调查,一意孤行地要求法院按原定日期开庭审理。
我和老罗、张静研究后也决定,不按常规思路进行辩护。
本案争议的焦点原本应该在谭琼辉现场使用枪支是否规范,现场处置是否合理,但如果我们围绕这一点进行辩护,就彻底掉进了检察院的陷阱。虽然有相关条例,但一旦深究就会发现,这些条例大多模棱两可,含混不清,有心之人完全可以做出多种解读。
检察院在解读这种条文上,显然比我和老罗这两个律师更有优势。
所幸,我们握有撒手锏,真的是谭琼辉的射击才导致了被害人的死亡吗?
检方出庭的证人,谭琼辉一案中的现场勘查人员此刻就正在接受我们的质证。
“我是现场勘察员,负责谭琼辉案的现场勘查工作。”证人站得笔直,声音洪亮地说道。
“请告诉法庭,谭琼辉是怎样射杀被害人的,他使用的是什么枪支?”我笑着问道。
“谭琼辉所配枪支为9mm转轮式手枪,根据现场痕迹,他采取对空射击的方式射出子弹,被害人在5楼探出头,子弹击中了他。”
“对这种9mm转轮式手枪,你了解多少?”
“9mm转轮式手枪是我国第一代自主研制的警用手枪,装弹6发,全长186mm,枪管长75mm,主要发射2005式警用9mm转轮手枪弹和2005式警用9mm转轮手枪橡皮弹,也可以发射其他专用子弹。”
“这种枪的性能如何?”
“发射2005式警用9mm转轮手枪弹时,初速为220±10m/秒,111.8枪口动能焦。发射2005式警用9mm转轮手枪橡皮弹时,初速为100m/秒,枪口动能16焦。25m射击距离上发射2005式警用9mm转轮手枪弹时,枪弹散布精度值为r50≤2.0cm,r100≤5.0cm,系统散布精度值为r50≤5.0cm,r100≤12.5cm。单动扳机力≤20牛,双动扳机力≤50牛。故障率较低,只有0.1%。”
“你说得太专业了。”我笑了一下,“简单点来说,我是不是可以认为,这种枪比以往的枪支杀伤力要弱很多?”
“是的。”证人点了点头,“有效射程五十米。9mm弹头的穿透力也很弱,这样就避免了在人群密集地区因为子弹穿透可能造成的误伤。”
“好。”我点头,“你刚刚说到,谭琼辉使用的枪支有效射程是五十米,那么,你们实地测量过他开枪的位置与被害人之间的距离吗?”
“直线距离大约九十米。”
“也就是说,已经大大超出了枪支的有效射程?”
“反对。”公诉人喊道,“辩方律师是在混淆概念。有效射程是武器对预定目标射击时,能达到预期的精度和威力要求的距离,换句话说就是在有效射程距离内,可以做到精确射杀。但在有效射程外,子弹命中并击杀目标也并非没有可能,只是难度大大增加。”
“反对有效。”审判长说。
“那么我们换个问法。刚才说到,9mm大口径子弹的一个特点是穿透力较弱,证人,你认为,在九十米距离上,子弹击中被害人的头,弹头有可能穿透他的头骨,并从后面穿出吗?据我所知,头骨是人体骨骼中最坚硬的部分。”
“不排除这种可能。”证人犹豫了一下,才说道,“但这种可能性很小。”
“假设这种可能成立,被害人在中枪时血迹形态应该是什么样的?被害人在死时又应该呈现一种什么姿态?”
“反对。辩方律师在误导证人。”
“反对无效,证人,请回答辩护律师的问题。”审判长说。
“对不起,我不太清楚。”证人回答,“我只是做现场勘验,不是痕迹学专家,也不是武器专家,我只知道被害人倒地的姿态和子弹击中他时的动能有很大关系。”
“不管动能多大,”我从辩护席里找出一张照片,“子弹一旦射入被害人的头内,被害人都是瞬间死亡。假设子弹恰好穿透了被害人的头骨,那么血迹应该当场喷出,楼下的地面,阳台的顶棚,不可避免会有血迹。但是,在检方提供的这份卷宗里,并没有提到这些现场形态。我们也询问了相关专家,专家表示,这种趴伏在窗边中弹死亡的情况会造成两种死亡姿势:第一,动能造成的冲击力过小,被害人从窗口掉落到楼下;第二,冲击力过大,会带动被害人向后倒,仰面倒在地上。我们看,”我把那张照片展现给大家,“这是被害人家中的阳台,也是被害人从窗口探出头的地方,阳台宽度一点八米,被害人身高175厘米,按专家的说法,假设动能过大,被害人应该是仰躺在阳台地面上。但是,”我从老罗手里接过另一张照片,“大家看这个被害人,他是靠在墙边死亡的,血迹溅到了身后的墙上。证人,你认为这种血迹形态分布合理吗?”
“这是痕迹检验员应该回答你的问题。”
“那好,我再来问你另一个问题。大家注意看被害人的额头,在法医擦拭掉血迹后,被害人的额头上有一圈明显的灼痕,证人,你能告诉我,这圈灼痕是怎么形成的吗?” ↑返回顶部↑
主办此案的副检察长已经决心将本案办成铁案,因此并未理会专案组的调查,一意孤行地要求法院按原定日期开庭审理。
我和老罗、张静研究后也决定,不按常规思路进行辩护。
本案争议的焦点原本应该在谭琼辉现场使用枪支是否规范,现场处置是否合理,但如果我们围绕这一点进行辩护,就彻底掉进了检察院的陷阱。虽然有相关条例,但一旦深究就会发现,这些条例大多模棱两可,含混不清,有心之人完全可以做出多种解读。
检察院在解读这种条文上,显然比我和老罗这两个律师更有优势。
所幸,我们握有撒手锏,真的是谭琼辉的射击才导致了被害人的死亡吗?
检方出庭的证人,谭琼辉一案中的现场勘查人员此刻就正在接受我们的质证。
“我是现场勘察员,负责谭琼辉案的现场勘查工作。”证人站得笔直,声音洪亮地说道。
“请告诉法庭,谭琼辉是怎样射杀被害人的,他使用的是什么枪支?”我笑着问道。
“谭琼辉所配枪支为9mm转轮式手枪,根据现场痕迹,他采取对空射击的方式射出子弹,被害人在5楼探出头,子弹击中了他。”
“对这种9mm转轮式手枪,你了解多少?”
“9mm转轮式手枪是我国第一代自主研制的警用手枪,装弹6发,全长186mm,枪管长75mm,主要发射2005式警用9mm转轮手枪弹和2005式警用9mm转轮手枪橡皮弹,也可以发射其他专用子弹。”
“这种枪的性能如何?”
“发射2005式警用9mm转轮手枪弹时,初速为220±10m/秒,111.8枪口动能焦。发射2005式警用9mm转轮手枪橡皮弹时,初速为100m/秒,枪口动能16焦。25m射击距离上发射2005式警用9mm转轮手枪弹时,枪弹散布精度值为r50≤2.0cm,r100≤5.0cm,系统散布精度值为r50≤5.0cm,r100≤12.5cm。单动扳机力≤20牛,双动扳机力≤50牛。故障率较低,只有0.1%。”
“你说得太专业了。”我笑了一下,“简单点来说,我是不是可以认为,这种枪比以往的枪支杀伤力要弱很多?”
“是的。”证人点了点头,“有效射程五十米。9mm弹头的穿透力也很弱,这样就避免了在人群密集地区因为子弹穿透可能造成的误伤。”
“好。”我点头,“你刚刚说到,谭琼辉使用的枪支有效射程是五十米,那么,你们实地测量过他开枪的位置与被害人之间的距离吗?”
“直线距离大约九十米。”
“也就是说,已经大大超出了枪支的有效射程?”
“反对。”公诉人喊道,“辩方律师是在混淆概念。有效射程是武器对预定目标射击时,能达到预期的精度和威力要求的距离,换句话说就是在有效射程距离内,可以做到精确射杀。但在有效射程外,子弹命中并击杀目标也并非没有可能,只是难度大大增加。”
“反对有效。”审判长说。
“那么我们换个问法。刚才说到,9mm大口径子弹的一个特点是穿透力较弱,证人,你认为,在九十米距离上,子弹击中被害人的头,弹头有可能穿透他的头骨,并从后面穿出吗?据我所知,头骨是人体骨骼中最坚硬的部分。”
“不排除这种可能。”证人犹豫了一下,才说道,“但这种可能性很小。”
“假设这种可能成立,被害人在中枪时血迹形态应该是什么样的?被害人在死时又应该呈现一种什么姿态?”
“反对。辩方律师在误导证人。”
“反对无效,证人,请回答辩护律师的问题。”审判长说。
“对不起,我不太清楚。”证人回答,“我只是做现场勘验,不是痕迹学专家,也不是武器专家,我只知道被害人倒地的姿态和子弹击中他时的动能有很大关系。”
“不管动能多大,”我从辩护席里找出一张照片,“子弹一旦射入被害人的头内,被害人都是瞬间死亡。假设子弹恰好穿透了被害人的头骨,那么血迹应该当场喷出,楼下的地面,阳台的顶棚,不可避免会有血迹。但是,在检方提供的这份卷宗里,并没有提到这些现场形态。我们也询问了相关专家,专家表示,这种趴伏在窗边中弹死亡的情况会造成两种死亡姿势:第一,动能造成的冲击力过小,被害人从窗口掉落到楼下;第二,冲击力过大,会带动被害人向后倒,仰面倒在地上。我们看,”我把那张照片展现给大家,“这是被害人家中的阳台,也是被害人从窗口探出头的地方,阳台宽度一点八米,被害人身高175厘米,按专家的说法,假设动能过大,被害人应该是仰躺在阳台地面上。但是,”我从老罗手里接过另一张照片,“大家看这个被害人,他是靠在墙边死亡的,血迹溅到了身后的墙上。证人,你认为这种血迹形态分布合理吗?”
“这是痕迹检验员应该回答你的问题。”
“那好,我再来问你另一个问题。大家注意看被害人的额头,在法医擦拭掉血迹后,被害人的额头上有一圈明显的灼痕,证人,你能告诉我,这圈灼痕是怎么形成的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