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辩护【出书版三册】 第64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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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轻的搭档紧张地咽了口唾沫:“谭所,撤吧。”
  他的声音里已经带上了哭腔儿。
  “你先走。”谭琼辉冷静地说道,把自己的配枪和对讲机交给了搭档,“千万保护好,别被人抢走。”
  说完,他迎着那些暴徒走了过去。
  所幸,危急时刻,支援的武警及时赶到,迅速控制了事态,将冲突双方带走,只有寥寥数人逃脱。
  这是一次异常成功的突发事件处置,没有造成无辜群众的伤亡,没有造成群众的财产损失。
  这原本应该给谭琼辉的履历增添光鲜的一笔,然而,那些暴徒刚刚被押上警车,武警们的枪竟有意无意地指向了谭琼辉。
  “兄弟,这是什么意思?”谭琼辉脸色微变,“玩笑开大了吧?”
  “谁和你开玩笑?杀了人,你就不是我们兄弟了。”带队的武警军官脸色冰冷,“交出你的配枪。”
  “杀人?你开什么玩笑?”谭琼辉脸色难看地道。
  “有人会告诉你的。”武警军官轻轻摆头,他身后的武警一拥而上,反剪了谭琼辉的双手,给他上了手铐。
  谭琼辉的大脑飞速运转着,这里面一定有什么误会。尽管委屈,尽管愤怒,但他明智地没有挣扎。
  暴力抗法被人一枪打死,这辈子他都说不明白了。
  “你们干什么?谭所!”年轻的搭档见事态得到了控制,反身回来,就见到了这样让他无法置信的一幕。
  没等他走到谭琼辉的身边,他突然停下了脚步,侧耳倾听着对讲机里传来的指令。
  “谭所,”他咽了口唾沫,嘶哑地说道,“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你开的那枪,打死人了。”
  当天夜里,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就介入了此案,将谭琼辉带走。理由是在那场事件的处置中,谭琼辉涉嫌违规使用警械造成无辜群众伤亡。
  舆论也在迅速发酵,多段视频突然出现在了网络上。视频中,谭琼辉挥舞着手中的枪,面目狰狞地对群众吼叫着,扣动了扳机。
  视频截图更是四处流传。
  “恶警暴力执法,打死无辜群众”成了这些帖子统一的标题。
  各大媒体争相报道,均在质疑是谁给了警方滥用武力的权力,是谁给了警方在群众面前开枪的权力,是谁在制造警群矛盾,是谁置人民群众的安危于不顾,警方用枪是否应该得到更加有效、有力、严格的管理。
  电视新闻媒体甚至专门制作了一期特别节目,邀请了几个网络意见领袖对这件事展开了讨论。
  那期节目我和老罗还一起看过。
  “在没有确认对方是暴徒、自身生命没有受到致命威胁前,作为一个执法者,作为一个合法持有枪支的特权阶层,怎么能掏出枪呢?”面对镜头,这个意见领袖侃侃而谈,“他应该很清楚,枪支可能走火,可能会误伤群众,既然有这种风险,他就必须想办法规避。他是警察啊,他有义务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任何可能威胁到群众生命的危机,他都必须掐死在萌芽状态。
  “我们退一步来讲,即便不得已掏出枪,那么警方配枪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更好地打击犯罪吗?显然不是,我们都很清楚嘛,在我们国家,枪支是受到严格管理的,能够持有枪支的,那是警察、军人和特殊人群。换句话来说,警方面对的犯罪分子,最危险的也无非就是拿着一把刀,刀对抗枪,孰优孰劣,这显而易见嘛。
  “所以,我觉得,警方配枪其实是加剧了社会的不安定。那我们再说回来,在一场优劣对比悬殊的对抗中,警方掏枪,那是不是就要考虑犯罪分子可能会被你打死?在法院宣判他有罪之前,他只是嫌疑人,他还是个公民,公民的生命权是应该受到警察保护的,也就是说,我们必须把生命放在第一位。所以就算你掏出枪来了,你也不能打开保险,手指都不应该放到扳机上,你的枪支并不是为了打击犯罪,而是为了威慑,为了震慑试图犯罪的人。
  “你看西方民主国家就很好,他们给警察配的是什么?不是可能威胁到人生命的枪,是辣椒水。这种武器既可以驱散人群,又不会对人造成生命威胁。”
  “那您觉得,警察到底应该在什么时候才能用枪呢?”主持人问。
  “这个嘛,我觉得,说什么时候都不应该用不太合适,但是在群众的生命受到致命威胁之前,用枪肯定是不对的。”
  “这个致命威胁指的是什么?”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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