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进种田文里当中医 第28节(1 / 4)
“两个。”
“好, 等我一会。”纪应淮去药房抓了些药放到袋里,做了四个香囊, 自己戴了一个, 剩下的交给仵作让他和捕快们自己分一下。
这方子是壮医用来预防瘴气的, 佩戴在胸前, 可以起到一定的防护作用。
他拎上出诊包,干脆让医馆的所有工作人员都提前下班了,叫小芸和安立夏先回家去。
走一趟不知道要在衙门呆多久,省的叫大家干等。
徐狗子的尸体没有摆进屋里,就在衙门偏僻的角落里放着。他在林子里不知道躺了多少天了,可能除了中毒,还被动物啃食过,身上烂得一块一块,连皮带肉地往下坠。
仵作不想自己的工作场地被碎肉污染,干脆让人临时支了个四面透风的棚子,在棚子里干活。
尸身的腐烂程度太高,面口部的血肉都糊在了一块,黄绿色的浓浆在伤口处蔓延。
担心尸水会有腐蚀性,纪应淮戴好面罩,隔了几层布才伸手去检查。
瘴毒的活人表现纪应淮比较懂,对着个死人,没学过法医学尸检内容的他,只好尝试着从自己擅长的角度入手分析。
他努力在一团烂浆里掏徐狗子的舌头,想看看舌下络脉的情况,但只抓住了一团黑臭的秽物。
“……”
纪应淮默默地抖掉最上边的那层布,转手扒开了徐狗子的眼皮。
幸好他的眼睛还算完整。
白睛上脉络多而集中,且近瞳仁处,脉络弯曲增多,弯度也变大了。*
再看他的手指,指甲月痕暴露过多,和正常人一比,能很明显地看出来。由于他体内血液流动已经停止了,更多的分析,比如颜色区分,纪应淮没办法看清楚。
大体上和受了毒瘴的表现基本吻合。
这可不好办了。
纪应淮丢掉手上的布,毒瘴的出现不可能是小范围的,感受过毒气的飞禽走兽,死后都会成为它扩散的媒介。
更何况,现在是夏季,天热蚊虫横行,它们也是传播毒素的主力军。
通过蚊虫叮咬,瘴毒会侵入人体,与人本身的正气相争。一旦人的防御屏障有缺口,就会让它有机可乘,引起机体功能的紊乱。
阴阳相移,天地人三气不能同步,皆可发生瘴病。*
没有特效药或专用方,在古代碰上瘴毒和碰上瘟疫没什么区别,这俩都会导致大面积的病毒传播,并导致大批百姓感染身亡。
“秦仵作,麻烦带我去那片树林看看,可以吗?”
他想实地瞧一眼,若这毒瘴还局限在一处没扩散出去,或者能找到毒瘴产生的原因,将污染源迅速清理干净,那这场可能会引起大面积灾病的祸事还能有回转之机。
仵作应了,立刻叫人备马。马车太慢,恐误了时辰。
纪应淮是骑过马的,只不过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
研0的那个暑假,他和几个朋友一起约了毕业旅行,去了很多地方,最后一站是大草原。
年轻人的心里总是向往着高山、大海和广阔无边的草原的。
他在那学了一天骑射,当时还想着以后要是有机会,再来这里跑马呢,谁料再次接触骏马,已经是在书里了。 ↑返回顶部↑
“好, 等我一会。”纪应淮去药房抓了些药放到袋里,做了四个香囊, 自己戴了一个, 剩下的交给仵作让他和捕快们自己分一下。
这方子是壮医用来预防瘴气的, 佩戴在胸前, 可以起到一定的防护作用。
他拎上出诊包,干脆让医馆的所有工作人员都提前下班了,叫小芸和安立夏先回家去。
走一趟不知道要在衙门呆多久,省的叫大家干等。
徐狗子的尸体没有摆进屋里,就在衙门偏僻的角落里放着。他在林子里不知道躺了多少天了,可能除了中毒,还被动物啃食过,身上烂得一块一块,连皮带肉地往下坠。
仵作不想自己的工作场地被碎肉污染,干脆让人临时支了个四面透风的棚子,在棚子里干活。
尸身的腐烂程度太高,面口部的血肉都糊在了一块,黄绿色的浓浆在伤口处蔓延。
担心尸水会有腐蚀性,纪应淮戴好面罩,隔了几层布才伸手去检查。
瘴毒的活人表现纪应淮比较懂,对着个死人,没学过法医学尸检内容的他,只好尝试着从自己擅长的角度入手分析。
他努力在一团烂浆里掏徐狗子的舌头,想看看舌下络脉的情况,但只抓住了一团黑臭的秽物。
“……”
纪应淮默默地抖掉最上边的那层布,转手扒开了徐狗子的眼皮。
幸好他的眼睛还算完整。
白睛上脉络多而集中,且近瞳仁处,脉络弯曲增多,弯度也变大了。*
再看他的手指,指甲月痕暴露过多,和正常人一比,能很明显地看出来。由于他体内血液流动已经停止了,更多的分析,比如颜色区分,纪应淮没办法看清楚。
大体上和受了毒瘴的表现基本吻合。
这可不好办了。
纪应淮丢掉手上的布,毒瘴的出现不可能是小范围的,感受过毒气的飞禽走兽,死后都会成为它扩散的媒介。
更何况,现在是夏季,天热蚊虫横行,它们也是传播毒素的主力军。
通过蚊虫叮咬,瘴毒会侵入人体,与人本身的正气相争。一旦人的防御屏障有缺口,就会让它有机可乘,引起机体功能的紊乱。
阴阳相移,天地人三气不能同步,皆可发生瘴病。*
没有特效药或专用方,在古代碰上瘴毒和碰上瘟疫没什么区别,这俩都会导致大面积的病毒传播,并导致大批百姓感染身亡。
“秦仵作,麻烦带我去那片树林看看,可以吗?”
他想实地瞧一眼,若这毒瘴还局限在一处没扩散出去,或者能找到毒瘴产生的原因,将污染源迅速清理干净,那这场可能会引起大面积灾病的祸事还能有回转之机。
仵作应了,立刻叫人备马。马车太慢,恐误了时辰。
纪应淮是骑过马的,只不过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
研0的那个暑假,他和几个朋友一起约了毕业旅行,去了很多地方,最后一站是大草原。
年轻人的心里总是向往着高山、大海和广阔无边的草原的。
他在那学了一天骑射,当时还想着以后要是有机会,再来这里跑马呢,谁料再次接触骏马,已经是在书里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