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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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想再理他了。
  马车缓慢在路上驰行,人群往来中,阳光肆意的洒下,在人脚底圈出一圈圈的影子。
  没多久便到了离城最大的客栈,燕来双。
  我抬头看到这牌匾,不禁笑了起来,燕来双,多么俗气的名字,到不是千重一手下的客栈才好,不然真是丢死了。
  而事实却……
  “恭迎家主。”
  门口一溜儿人齐刷刷在屋内排开两排,恭恭敬敬对着千重一鞠躬行礼。
  我目瞪口呆的望着那齐刷刷的两排人,实在不敢相信这真是千重一手下的客栈。
  “不是吧……这这……”能不取这么俗气的名字吗?
  我实在不敢相信。
  小宁子见我呆若木鸡,不禁笑着小声在我耳边说到:“家主的产业遍布整个大渊,甚至还延伸到了别国,区区一个客栈不在话下啦。”
  我惊的是他的产业吗?我明明惊的是这俗气的名字好吗?
  还好戴着幔帽,别人看不清我震惊的神色,低头跟着千重一走进客栈。
  掌柜的笑呵呵迎上,一身金灿灿的衣服豪不掩饰自己的壕气。
  原本我还以为至少是个上了年纪的胖大叔,毕竟做生意的多半中年发福,挺着个圆鼓鼓的大肚子,满脸的商业气味。
  没想到这间客栈的掌柜竟长得眉清目秀,一双瑞凤眼精明又漂亮,笑起来的时候像个贴心知己,那些个商人特有的狡诈气味他是一样都没有。
  就是衣品不太行,浑身金灿灿,恨不得让自己钻进金堆里,沾染一身金气,好让人知道他的富贵。
  我就挺纳闷,为人低调点不成吗?
  显然不成,那掌柜的过来就亲昵的拉住千重一的手,众目睽睽之下豪不掩饰的对千重一亲热的叫到:“重一,你可算来看人家了。”
  我目光复杂的看着千重一不动声色不拒不还,胸口就像赌了块石头,酸酸涩涩又叫人愤怒不已。
  当即转身就往外走。
  花了那么多心思把我娶回去,一次又一次告诫我不要离开他,却在众多人眼中对前来献殷勤的人不拒绝。
  说到底我不过是他众多子轻中,最像子轻的那个人吧?
  太阳明晃晃的洒下来,把衣服和幔帽晒得滚烫,却始终晒不干心头那些酸涩。
  在街道漫无目的的走着,却又不知道自己要去往哪里,我在武陵呆了十二年,从未出过武陵城,哪怕只是在周边的山峰游玩,也都是极少数的事。
  那些日子我都在做些什么呢?我好像每天都在用力的过活,应对觞九留下来的烂摊子,不听在不同的铺子做工人。
  可天生什么事都做不好,除了会打架。
  可一旦打架就会见血,见血我就想杀人,所以即便后来误打误撞做了武林盟主,我也甚少出手打架,都是利用盟主令牌解决那些我不想动脑子的事。
  即便我用力的笑着,嘻嘻哈哈,在美人怀中调情说笑,可我的心却还是空空的,仿佛突然缺失了什么,只是不记得,也找不回来了。
  浑浑噩噩呆在那个看起来生机勃勃,却对我毫无用处的城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继续让心空洞下去。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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