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队长的最后一案 第1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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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实没难度。
  就是这种案子,不咬人它恶心人罢了。
  不过换个角度想,如果这案子完成的漂亮,何尝不是对现阶段工作做一个漂亮的收尾。
  接下来就是根据口供,让嫌犯去现场进行指认,同时收集现场物证以及等待法医检验结果,最后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就可以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了。
  昨晚,周时难得早早下了班,在家和媳妇儿吃了一口热乎饭,兴致一来,还多喝了一杯。
  一夜好眠到凌晨 4 点,戛然而止。
  ***
  电话是刑警队法医科长苏央打来的,一贯的机关炮式讲话,把迷迷糊糊的周时听得一愣一愣的。
  “周队,可醒醒吧,还有心思睡觉呢?”
  “你不说那凶手招了吗?人不是他杀的他招个鬼啊?哪哪都对不上,真不知道你们怎么搞的!”
  “干这么多年法医,没见过认得这么痛快的杀人犯。别是哪个小子逼供了吧?”
  “我就说你们几个大老爷们一天都干点啥……”
  周时揉了揉太阳穴:“说重点!”
  “痕检小马让我告诉你,凶器上没有嫌犯指纹,只有死者的,呈现出反握姿势,符合凶器插入胸口后握住的特征。”
  “现场能够辨认出死者和嫌犯两人的足迹,通过足迹判断,他们二人进入此处后,没有外出过,足迹显示二人状况稳定,并没有发生过剧烈的厮打或者搏斗,否则足迹会非常凌乱。”
  说到这,苏央停了一会,似是在等周时的反应。
  但周时此时太阳穴突突的跳,他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坏了!”
  见周时没有回音,苏央继续说了下去:“我这边结果显示,受害者致命伤只有一处,就是胸口刀伤,直接从正面刺穿肺部,引起失血性休克,进而死亡,凶器插在死者胸口未拔出,凶器上无异议,”
  “但现在的问题是,这处刀伤从方位、力度等形态来看,的确是来源于外力,可以排除自杀行为,可是以凶手的身高,他如果捅向死者胸口,角度也不应该是这样。周队,现在请你在脑海里排练一下。”
  “恩,你继续。”周时已经在脑海里播放出了两人相对而站的画面。
  “凶手比死者高 20 公分,刀的角度却是由下向上的,角度很大。如果以这个角度捅向死者,凶手只能采取半蹲的姿势,我把小马拽来实验了半天,怎么都觉得这个姿势很难受,不论是激情杀人还是预谋杀人,都应该以最容易发力的姿势实施杀人行为,周队,我说的你明白吧?”
  周时脑海里模拟了下苏央所讲的动作,点了点头,答道:“明白。”
  “所以我和小马就觉得很奇怪,死者的确是被另一人所杀,但被杀前为何没有躲闪、挣扎,甚至从脚印推断,她似乎就是站在那里等着对方捅她。另外那嫌犯捅她的时候,没有留下指纹,看上去又像是准备充分的预谋杀人,可是……”
  “可是,准备充分,又为什么等在现场自首?而且角度也不对,不符合人体行为逻辑。”周时还是把话接了过来。
  “嗯哼。”苏央满意地回道:“就是这样,和口供基本对不上,我以我的专业保证,人不是嫌疑人杀的,这里绝对有猫腻。”
  这个结果,对周时来讲,无异于当头一棒。
  这件案子,当真是处处透着诡异。
  第一,死者为什么站在那等着凶手杀她?凶器上为什么只有死者的指纹。
  第二,凶手如果戴着手套等工具使用凶器杀人,势必是为了隐藏指纹减少证据,逃避罪责,但他又没有跑,还自首了,从动机来讲,前后行为很矛盾。而且,警方也没有在现场发现手套之类的东西。
  第三,可以排除自杀,可形态又不太像是凶手所为,难道还有第三人在?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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