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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迷糊地睁开双眼,呢喃:「还要⋯⋯」
  那时我想,操,精尽人亡也无所谓了。
  后来我们精疲力尽地倒在地上,旅社被我们弄的一片混乱,狭窄房间内,空气中都是汗味和体味,说不上多好闻。他仍然黏在我我胸口不肯松手,我有种错觉,他彷彿回到八年前那个不諳世事的小男孩,可怜兮兮地乞求我的怜爱,又脆弱、又坚强。
  我在狼籍的房里点起一支菸,黑夜来临,这小小的橘红火光,是昏暗之中唯一能看见的光明。烟雾弥漫,我觉得眼前的小灰也跟着模糊几分。
  他问:「哥哥,你为什么会喜欢我?」
  好可怜,声音都喊哑了。
  「因为你可爱。」
  「正经点。」
  我笑了,诚实以告:「不知道。」
  「可能是你实在太可爱、或是你让人想照顾你、让人心疼也让人抓狂,也可能是因为我也想去你说的那些青山绿水⋯⋯
  我想成为你另一隻眼,另一边耳,和你共用一颗心脏。我在你眼底看见一片绿洲,一片草原,我想和你一块儿流浪。你是船锚,你那双小手紧紧抓住了我,在我四处漂泊、像个浮萍游荡世间的时候,你紧紧抓住了我——」我笑着拥他入怀:「然后我就再也不想离开了。」
  我问他:「这样的回答满意吗?」
  「够好了。」他低低笑着。
  菸烧到尽头,他哑着声开口:「哥哥,你说过北美洲有一种生命週期最长的蝉对吧?在土下蛰伏了十七年,才破土而出,往后只剩三十日的生命能翱翔。」
  「真亏你还记得。」哥哥好欣慰啊。
  「我现在认同了,三十天的光明太短暂了,是远远不够抵御那些黑暗的。」
  我想说些什么,但小灰一把将我从地上拉起:「走吧!我该回去了。」
  绵延的公路到了尽头,停车场内仅有等待他的那台礼车,押送他回地狱。我们在轿车内牵着手捨不得放,每次约会到了最后总是特别想哭,但我们都知道还会有下一次、下一週。他先放开了手,松开安全带。
  我依依不捨地说:「下次见。」
  小灰温柔地笑,脸上的红晕还未褪尽,眼角有晶莹泪光。他的手指在我手心里磨蹭、流连,似是撒娇。
  那瞬间我觉得有些怪异。是到后来我才想起——他没有像往常一样回我:下次见。
  他下了车,我坐在驾驶座上,看着小灰在我面前被蒙上黑布,在他视线被笼罩之时,我看见他的口型:【我爱你】。
  即使隔着车窗玻璃,隔着一段遥远距离,我仍觉得我没有看错。
  然后小灰上了礼车,那瞬间我想到刚刚他在我手心里的磨蹭,他在写字,一笔一划,写得很慢很慢以至于当下难以辨认——「byebye」。
  下星期的拍卖会上没有他。
  下下星期也没有。
  下下下星期也没有。
  他再次从我的生命中销声匿跡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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