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9章 尘封的记忆(1 / 2)
因为这些误会以及阴差阳错,九哥变成九爷的过程中一直都在寻找自己的女人和孩子的下落,而另外一方面余念一直都在隐瞒她们的下落,所以兜兜转转了几十年,他的女人和孩子都已经离开了人世,幸好还剩下一个可爱的外孙女,否则九爷会觉得自己这辈子非常失败。
关建元这里也得到了错误的信息,有人告诉他说他的太太是九爷仇人的女儿,这些年九爷一直都在寻找他的太太余若卿,一旦找到就会将他们全家人赶尽杀绝。
余若卿也以为自己是一个扫把星,当年生病的时候就故意拖着不去治,她觉得只要自己死了就能够让自己的孩子和丈夫得到解脱得到真正的安全,这让关建元束手无策,最终余若卿还是离开了人世。
这几天和关建元见面的过程中,九爷非常肯定的告诉关建元,他女儿的死跟关建元没有任何的关系,因为女儿身上也有遗传的过敏基因。如果不是因为九爷和余思的体质比较好的话,到了他们这一辈的孩子基本上都活不过三岁,而余若卿活到了三十岁。
当然如果九爷能够早点找到她的话,让她接受相关的治疗,也许现在他们就是一家三口快乐的生活在一起。
这个世界总是有一些让人郁闷的阴差阳错,不是每一段故事的结局都是误会被解开,饱受煎熬的双方最终能够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至少这样子信任的事情并没有在九爷身上生,他一度以为自己这一辈子再也体会不到亲情的温暖,只适合工作,不配拥有家庭。
这几十年的时间,每一分每一秒对于他来说都是一种煎熬,曾经他也想过放弃,但是后来有些线索表明他的女儿生了个女儿,他就再一次恢复了斗志。他一定要找到那个女孩,好好的疼爱她!
于是,九爷收养了海粟,把他培养成为自己接班人的同时,也希望把他培养成一个以后会跟自己的外孙女恋爱的男神。
然而,找到外孙女的时候却现这个丫头心里已经有了男神。
客观的说,老爷子并不讨厌厉千寒,甚至还觉得厉千寒和自己年轻的时候非常相似。
但就是因为和自己太相似,所以老爷子才会比较担心自己最疼爱的外孙女跟他在一起会不幸福。
像他们这样的人,永远都是一副冰冷的样子,不会哄人开心,甚至有误会的时候连解释都懒得解释,总觉得时间能够给对方答案,没必要浪费时间来解释那么多。
根据自己的感情悲剧来看,九爷觉得和自己太像的人根本就不适合谈恋爱,何况这个人喜欢的还是他最宝贝的孩子,所以无论如何九爷也不希望宁小晚会跟她的外婆和妈妈一样不幸。
那么关建元又是怎么回事呢?五年前的他不是已经死了吗?
原来,太太去世之后,关建元非常难过,有很长的一段时间他连呼吸都感觉心口疼,直到那时候他才明白,原来爱一个人真的可以爱到骨头里,所以失去这个人之后,他也变成了一具行尸走肉。
如果不是因为可爱的女儿,关建元根本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支撑下去。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女儿一天天的长大,关建元觉得应该试着让女儿独立生活,万一有一天他特别特别想已经在另外一个世界的太太,会追随她而去,那么女儿在这个世界也要活得好好的。
这些年关建元从太太身上接收到的信息让他以为太太的仇家很有可能随时会找上门来,所以安排人藏在暗处保护女儿。
至于大军,他在寻找余若卿的过程中以为九爷确确实实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蛋,他找不到余若卿的线索之后并没有第一时间告诉九爷,特别是看到可爱又天真的宁小晚,他觉得这么一个好女孩如果被九爷抓到的话,做出伤害她的事情来会让他非常接受不了。
所以大军做出了背叛九爷的事情。
说完这些的时候,大军非常内疚的对九爷说:“老爷子十分对不起,当年我应该把事情问清楚才做决定,如果不是因为我这样的话,你们一家人早就团聚了。”
九爷淡淡的说:“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要总是道歉道歉!这大概就是命!也怪我当初为了保留自己那点自尊没有跟你们说实话,这样才会被你们误会。看在你这些年也在默默的保护丫头的份上,我就原谅你了!但是以后别在没完没了的跟我道歉,总是让我想起那些不愉快的事情!我都这么大年纪了,你们让我过几天好日子行不行!”
厉千寒说:“当然行了!老爷子,你想不想四代同堂?想的话就赶紧让我和小晚结婚啊!”
宁小晚的脸刷一下就红了,她根本没有想到厉千寒竟然会在这种场合说这样的话,再说了,他都还没有求婚呢!
桌子底下,她又踢了他一脚,结果他竟然用两只脚将她踢过来的那只脚牢牢的固定住。这还没完,他还时不时的在她的小腿上摩擦,痒痒的,但是却很舒服,她被撩得心神不宁。
九爷当然不知道桌子底下生了什么,他只看到了自己外孙女脸红扑扑的样子,他说:“那怎么行!而且我们对你的了解还不算特别的深刻,必须得经过一段时间考核,考核通过之后才可以正式交往!交往的时候还有试用期,试用期结束之后才可以转正,转正之后再开始谈合同,也就是结婚的事情!”
厉千寒心想——怪不得当年外婆会离开你,谈个恋爱都能把这些语言变成商业化的语言!虽然我看起来跟老爷子您很像,那其实是表面的。你的冷漠是对所有人都冷漠,但是我的冷漠只是为了能够把心里最温暖的东西保留,留给我最爱的人。
既便非常不赞同九爷的做法,但是他知道自己已经得到宁小晚的心,至于考核,只不过是表面工作,也就没有必要再跟老爷子据理力争。
从刚才了解到的情况来看,老爷子这个人在过去的几十年里过得确实有些悲催,让一让他又何妨! ↑返回顶部↑
关建元这里也得到了错误的信息,有人告诉他说他的太太是九爷仇人的女儿,这些年九爷一直都在寻找他的太太余若卿,一旦找到就会将他们全家人赶尽杀绝。
余若卿也以为自己是一个扫把星,当年生病的时候就故意拖着不去治,她觉得只要自己死了就能够让自己的孩子和丈夫得到解脱得到真正的安全,这让关建元束手无策,最终余若卿还是离开了人世。
这几天和关建元见面的过程中,九爷非常肯定的告诉关建元,他女儿的死跟关建元没有任何的关系,因为女儿身上也有遗传的过敏基因。如果不是因为九爷和余思的体质比较好的话,到了他们这一辈的孩子基本上都活不过三岁,而余若卿活到了三十岁。
当然如果九爷能够早点找到她的话,让她接受相关的治疗,也许现在他们就是一家三口快乐的生活在一起。
这个世界总是有一些让人郁闷的阴差阳错,不是每一段故事的结局都是误会被解开,饱受煎熬的双方最终能够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至少这样子信任的事情并没有在九爷身上生,他一度以为自己这一辈子再也体会不到亲情的温暖,只适合工作,不配拥有家庭。
这几十年的时间,每一分每一秒对于他来说都是一种煎熬,曾经他也想过放弃,但是后来有些线索表明他的女儿生了个女儿,他就再一次恢复了斗志。他一定要找到那个女孩,好好的疼爱她!
于是,九爷收养了海粟,把他培养成为自己接班人的同时,也希望把他培养成一个以后会跟自己的外孙女恋爱的男神。
然而,找到外孙女的时候却现这个丫头心里已经有了男神。
客观的说,老爷子并不讨厌厉千寒,甚至还觉得厉千寒和自己年轻的时候非常相似。
但就是因为和自己太相似,所以老爷子才会比较担心自己最疼爱的外孙女跟他在一起会不幸福。
像他们这样的人,永远都是一副冰冷的样子,不会哄人开心,甚至有误会的时候连解释都懒得解释,总觉得时间能够给对方答案,没必要浪费时间来解释那么多。
根据自己的感情悲剧来看,九爷觉得和自己太像的人根本就不适合谈恋爱,何况这个人喜欢的还是他最宝贝的孩子,所以无论如何九爷也不希望宁小晚会跟她的外婆和妈妈一样不幸。
那么关建元又是怎么回事呢?五年前的他不是已经死了吗?
原来,太太去世之后,关建元非常难过,有很长的一段时间他连呼吸都感觉心口疼,直到那时候他才明白,原来爱一个人真的可以爱到骨头里,所以失去这个人之后,他也变成了一具行尸走肉。
如果不是因为可爱的女儿,关建元根本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支撑下去。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女儿一天天的长大,关建元觉得应该试着让女儿独立生活,万一有一天他特别特别想已经在另外一个世界的太太,会追随她而去,那么女儿在这个世界也要活得好好的。
这些年关建元从太太身上接收到的信息让他以为太太的仇家很有可能随时会找上门来,所以安排人藏在暗处保护女儿。
至于大军,他在寻找余若卿的过程中以为九爷确确实实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蛋,他找不到余若卿的线索之后并没有第一时间告诉九爷,特别是看到可爱又天真的宁小晚,他觉得这么一个好女孩如果被九爷抓到的话,做出伤害她的事情来会让他非常接受不了。
所以大军做出了背叛九爷的事情。
说完这些的时候,大军非常内疚的对九爷说:“老爷子十分对不起,当年我应该把事情问清楚才做决定,如果不是因为我这样的话,你们一家人早就团聚了。”
九爷淡淡的说:“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要总是道歉道歉!这大概就是命!也怪我当初为了保留自己那点自尊没有跟你们说实话,这样才会被你们误会。看在你这些年也在默默的保护丫头的份上,我就原谅你了!但是以后别在没完没了的跟我道歉,总是让我想起那些不愉快的事情!我都这么大年纪了,你们让我过几天好日子行不行!”
厉千寒说:“当然行了!老爷子,你想不想四代同堂?想的话就赶紧让我和小晚结婚啊!”
宁小晚的脸刷一下就红了,她根本没有想到厉千寒竟然会在这种场合说这样的话,再说了,他都还没有求婚呢!
桌子底下,她又踢了他一脚,结果他竟然用两只脚将她踢过来的那只脚牢牢的固定住。这还没完,他还时不时的在她的小腿上摩擦,痒痒的,但是却很舒服,她被撩得心神不宁。
九爷当然不知道桌子底下生了什么,他只看到了自己外孙女脸红扑扑的样子,他说:“那怎么行!而且我们对你的了解还不算特别的深刻,必须得经过一段时间考核,考核通过之后才可以正式交往!交往的时候还有试用期,试用期结束之后才可以转正,转正之后再开始谈合同,也就是结婚的事情!”
厉千寒心想——怪不得当年外婆会离开你,谈个恋爱都能把这些语言变成商业化的语言!虽然我看起来跟老爷子您很像,那其实是表面的。你的冷漠是对所有人都冷漠,但是我的冷漠只是为了能够把心里最温暖的东西保留,留给我最爱的人。
既便非常不赞同九爷的做法,但是他知道自己已经得到宁小晚的心,至于考核,只不过是表面工作,也就没有必要再跟老爷子据理力争。
从刚才了解到的情况来看,老爷子这个人在过去的几十年里过得确实有些悲催,让一让他又何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