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7章 胧月觉得合适(1 / 2)
苏倾城最先听到这个消息,立马赶往襄王府询问胧月是否真的愿意嫁去凉州那种蛮荒之地。
她私心里认为胧月郡主不会这么快就将柳明轩忘了,转眼就同意与一个陌生的男人议亲。
相当于他们的亲事相当于已经定下,只不过尚未走三书六聘的章程,眼见着也快了。
胧月郡主浅笑:“我愿意,没人逼我。”
“真的?我怎么有点不相信呢,你喜欢那个霍彦吗?”
模样倒是还行,可她听说霍彦是个病秧子,明明是凉州世子却专注商道,出身在那种人家不会弄权,即便从凉王手中接过王位也不能保证能长久。
要么胧月以后跟着他受苦,要么就是凉王爷孙诚心利用胧月帮他巩固王位,怎么算都是胧月吃亏。
胧月顿了下才坦然回答:“喜欢自是谈不上,但霍彦看起来是个好人,他应该不会嫌弃这样的我。
而我欠他的,既然长辈们希望我们结良缘,那便这样吧,这些日子我也想通了,跟谁过不是过呢,换作任何一个男子做夫君都需要我去适应,同他倒也不算陌生。”
从某些方面看,她和霍彦很像,不论长辈们有何打算,只要她愿意安心与他过日子,想来不会差到哪里去。
她始终是有个皇上祖父的郡主,霍彦不至于太欺负她,而她也已经同霍彦谈妥,一起过日子准没问题。
远离京城也好,将来她可以过清净日子。
苏倾城嘟囔道:“不喜欢就再仔细挑选,莫要完全听信长辈们的话,那可是你的终身大事,怎可马虎?”
“好了倾城,我深思熟虑之后才做的决定,而且已经成定局了,难道要我出尔反尔?既然答应了,这桩亲事就毁不得,你大可放心,我会好好的,而且我又不是马上嫁人。”
“没良心的家伙,嫁去那么远的地方,你舍得我们几个?”
没嫁人的小姑娘总怀揣着小女儿家姿态,她拉着胧月的手不放。
胧月抬手摸她的发髻柔声说:“自是舍不得,可我又有点想离开京城,凉州那边的百姓对我不会有那么多非议。”
纸是保不住火的,她做过的事和说过话终究会叫人探究,虽然她听到的不错,但她希望人们尽快忘记。
“谁在乱嚼舌根?我绕不了他们,你嫁到那么远的地方,以后我们想见一面都难,万一霍彦那厮欺负你,我们连消息都难收到。”
“没有多远,也就个把月的路程,霍彦说只要我想回来,他随时可以陪我回京住一段时间,我觉着挺好,去看看凉州的人情景致也不错。
你以为等我们都成亲之后会有多少时间相聚?为人儿媳总会因这样那样的事情抽不开身,你看表姐就该明白了,她府内还没多少事呢。
等你嫁给三哥后就不会如现在这般来去自由,嫣儿夫家离得也不近,即便我们都留在京城,成亲之后就该在府中相夫教子。
做儿媳总是不如当女儿来得容易,霍彦那边还好,他父母早逝,没有婆婆管制我,他亦不是古板的男人,他可以给我最大的自由。”
毕竟霍彦内心十分欣赏表姐,他不会认为姑娘家抛头露面不好,可以与他携手一生。
兴许这就是命,那天她送走了柳明轩,迎来了霍彦,不是命便是缘分使然。
霍彦清楚她的身体状况,彼此差不多,新婚之夜应该不会出现吓跑新郎的尴尬事。
“好好好,既然你已经决定,我只能祝福你,以后一定要记得常给我们写信,谁敢欺负你就派人来告知,我和花颜再叫上嫣儿一起去凉州帮你报仇。”
“你说的哈,不要到时候不来。”胧月郡主忍俊不禁,“我家人又不是去干架,各人有各人的缘法,我会好生过日子,你莫要忧心。
那我也不是任人欺负的软柿子,兔子急了还咬人呢,何况我有皇祖父和祖母撑腰,谁活得不耐烦了才会欺负我。”
“哈哈,当然,我们家胧月也会咬人,凶着呢!”苏倾城戏谑道。 ↑返回顶部↑
她私心里认为胧月郡主不会这么快就将柳明轩忘了,转眼就同意与一个陌生的男人议亲。
相当于他们的亲事相当于已经定下,只不过尚未走三书六聘的章程,眼见着也快了。
胧月郡主浅笑:“我愿意,没人逼我。”
“真的?我怎么有点不相信呢,你喜欢那个霍彦吗?”
模样倒是还行,可她听说霍彦是个病秧子,明明是凉州世子却专注商道,出身在那种人家不会弄权,即便从凉王手中接过王位也不能保证能长久。
要么胧月以后跟着他受苦,要么就是凉王爷孙诚心利用胧月帮他巩固王位,怎么算都是胧月吃亏。
胧月顿了下才坦然回答:“喜欢自是谈不上,但霍彦看起来是个好人,他应该不会嫌弃这样的我。
而我欠他的,既然长辈们希望我们结良缘,那便这样吧,这些日子我也想通了,跟谁过不是过呢,换作任何一个男子做夫君都需要我去适应,同他倒也不算陌生。”
从某些方面看,她和霍彦很像,不论长辈们有何打算,只要她愿意安心与他过日子,想来不会差到哪里去。
她始终是有个皇上祖父的郡主,霍彦不至于太欺负她,而她也已经同霍彦谈妥,一起过日子准没问题。
远离京城也好,将来她可以过清净日子。
苏倾城嘟囔道:“不喜欢就再仔细挑选,莫要完全听信长辈们的话,那可是你的终身大事,怎可马虎?”
“好了倾城,我深思熟虑之后才做的决定,而且已经成定局了,难道要我出尔反尔?既然答应了,这桩亲事就毁不得,你大可放心,我会好好的,而且我又不是马上嫁人。”
“没良心的家伙,嫁去那么远的地方,你舍得我们几个?”
没嫁人的小姑娘总怀揣着小女儿家姿态,她拉着胧月的手不放。
胧月抬手摸她的发髻柔声说:“自是舍不得,可我又有点想离开京城,凉州那边的百姓对我不会有那么多非议。”
纸是保不住火的,她做过的事和说过话终究会叫人探究,虽然她听到的不错,但她希望人们尽快忘记。
“谁在乱嚼舌根?我绕不了他们,你嫁到那么远的地方,以后我们想见一面都难,万一霍彦那厮欺负你,我们连消息都难收到。”
“没有多远,也就个把月的路程,霍彦说只要我想回来,他随时可以陪我回京住一段时间,我觉着挺好,去看看凉州的人情景致也不错。
你以为等我们都成亲之后会有多少时间相聚?为人儿媳总会因这样那样的事情抽不开身,你看表姐就该明白了,她府内还没多少事呢。
等你嫁给三哥后就不会如现在这般来去自由,嫣儿夫家离得也不近,即便我们都留在京城,成亲之后就该在府中相夫教子。
做儿媳总是不如当女儿来得容易,霍彦那边还好,他父母早逝,没有婆婆管制我,他亦不是古板的男人,他可以给我最大的自由。”
毕竟霍彦内心十分欣赏表姐,他不会认为姑娘家抛头露面不好,可以与他携手一生。
兴许这就是命,那天她送走了柳明轩,迎来了霍彦,不是命便是缘分使然。
霍彦清楚她的身体状况,彼此差不多,新婚之夜应该不会出现吓跑新郎的尴尬事。
“好好好,既然你已经决定,我只能祝福你,以后一定要记得常给我们写信,谁敢欺负你就派人来告知,我和花颜再叫上嫣儿一起去凉州帮你报仇。”
“你说的哈,不要到时候不来。”胧月郡主忍俊不禁,“我家人又不是去干架,各人有各人的缘法,我会好生过日子,你莫要忧心。
那我也不是任人欺负的软柿子,兔子急了还咬人呢,何况我有皇祖父和祖母撑腰,谁活得不耐烦了才会欺负我。”
“哈哈,当然,我们家胧月也会咬人,凶着呢!”苏倾城戏谑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