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4)(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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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溢说的赴宴,不出意外,是乌岚请客。乌少爷亲手做了一桌子菜,专程请了洛王爷与十三皇子,恭喜十三皇子美梦成真,过继到洛王府做世子。
  恭喜个屁。
  不过能换得如此美味一席,自己暂时小小的牺牲,还是值得的。
  十三,快尝尝,这是刚从湖里捞上来的大闸蟹,肉嫩鲜美,大梁独一家的!趁热吃。乌岚给两人前面的碗里,一人放下一只。
  我不吃。赵凌把碗推开,伸着筷子够别处的菜。
  那给我吃。乌岚当仁不让的把赵凌眼前的那只拿了回来。
  乌岚关心的又不是他,洛溢吃不吃,才是重点。作为洁癖症患者,洛溢是不可能上手的。上辈子有丫鬟小厮伺候,但今天,乌岚的雅间只有他们三人。
  见乌少爷细心的把蟹子的八个脚一个一个的拽下来,只剩下个圆圆的壳子,他熟练的用小刀剖开两边的硬壳,三五两下,雪白的花花肉就被整块儿抠出来。
  如同武学高手熟悉人体穴道,专业厨师也深谙每个食材的经脉骨骼。赵凌学着比划了几下,蟹子的肉跟壳,这么简单就分离了吗?为什么他每次都废了九牛二虎之力,依然碎成半条半条的?
  乌岚把剥好的蟹肉,尽数挑进了洛溢的碗里,一副求表扬的讨好表情。
  赵凌装没看见,小孩孝敬大哥哥而已,没啥羡慕嫉妒的。如果他赵景明不死,乌岚也得连他一起孝敬。
  忽然,一双筷子略过眼前,一整块白花花的蟹肉落到碗里。
  给我?
  洛溢继续,悠然的夹了一片菜叶,没搭理他。
  赵凌受宠若惊。
  正是刚刚乌岚剥出来的那块。洛溢转手挑给了他。
  他不是不爱吃螃蟹,而是懒得剥壳,蟹子壳尤其坚硬,还没多少肉,上辈子就是如此,别人剥给他的他才吃,自己从来不下手。
  那些年行军,长途跋涉,吃的喝的经常就地取材,一次经过海岸,军中吃类似蟹子皮皮虾一类的硬壳物种,他跟洛溢自制始终看着别人吃。
  洛溢是嫌动手脏,他是嫌剥壳麻烦。军营里向来祖看不起都城里富家子弟的坏习惯,两人为了稳定军心,就统一口径对外宣称不爱吃。
  抬头看看,乌岚也没不高兴,剥下一个蟹钳子给自己吃。乌家的家传生意经之三少操心。送出去的东西,卖出去的东西,无论将来变得是贵是贱,人家要怎么处置,与他们无关。
  给我的?赵凌想确认,白给的不要白不要,那我吃了啊!
  洛溢停下筷子,长个子。
  咳咳咳,赵凌险些被蟹肉给呛死。
  重生回来,他发现洛溢没那么闷了,还继承了他曾经的很多优良品质,比如说嘴巴毒,一针见血的讽刺到他最最柔弱的伤口。
  用事实说话,他无法反驳。
  他顶着赵敛的矮个子,走出门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赵家人。
  不说梁帝赵起英明神武,乱臣贼子赵小七潇洒风流,皇族的其他默默无闻的血脉,上下三代,也都生的高挑出众,唯独出了个他。他连比他小三四岁的十四皇子与十五皇子高都没有。
  听了洛溢的话,乌岚捂着嘴笑的前仰后合,举拇指赞同洛溢说的话很有道理,还把自己刚剥好的蟹肉也全都挑给了十三皇子,多吃点,多吃点,长个子啊!
  长你妹!
  默默的吃掉蟹肉,赵凌偷偷露出整齐的小白牙,行呀,洛浮洵,是你先惹我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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