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22)(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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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默自从走出了不要脸的臭流氓养成系列第一步后,发现这不仅是耍流氓的一小步,还是解锁下一关卡的一大步,自己在调戏白煮蛋男朋友上面很有天赋,他接着说,理论上还说择日不如撞日。
  那要程风仰头,点外卖吗?
  程默:
  以饮食为中心的外卖承受了不该承受的重量!
  有时候其实不需要这么含蓄。程默说,你让我以后怎么直视吃外卖?
  所谓近朱者赤,和语文老师腻歪久了,陶冶了良好的文学情操,程风道,有句话怎么说来着,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是以好色不可谏,甘旨可忘忧,所以
  程默第一次发现,自家男朋友念古文的声音很好听!
  很有音律感,声线低沉,贼有范!
  等等,他刚才说什么玩意儿?
  语文老师认真地点头,你说得对。
  想了想,又补充,其实我已经买了。
  程风:
  这果然是果然是行在知前,心有灵犀一点通。
  论学霸风驰电掣的执行力。
  于是,程白煮蛋风毫不犹豫地剥掉白嫩嫩的蛋白,袒露黄澄澄的内里,我下载了个电影,寓教于学的那种。
  程默拿着手机看了几秒钟,干巴巴地说,我是应该表扬一句教得好吗?
  或许应该先用实践证明一下?程风说。
  我有个问题。程默后知后觉地问,你看的是上面的攻略还是下面的攻略?
  两人面面相觑,大眼瞪小眼,相顾两无言。
  然而这一刻,他们从彼此的眼神中读懂了一个信息:要完,撞型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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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个房间的空气静滞了足足半分钟,程风说,你有没有想过,一成不变比较没劲,我们可以换着来?
  照理说,作为一个涉猎知识广泛的成年人,这个问题应该在处对象的时候就搞清楚。但近情情怯,有时候太过喜欢一个人,和他呆在一起啥也不做就足够让人满心欢喜了,如果能抱一个、亲一下,简直好到不能再好。要是程默没一榔头突围入最后一道关卡,程风在这事儿上,确实想过,很想,做梦都想废话,面对新鲜可爱的心上人,想想都能硬啊。但是,越想要,就越舍不得越界。
  程默是个念旧的人,比如他不常买新衣服,比如他不怎么了解新科技,总体来说他把自己限制在安全熟悉的范围内,渴望一种长久的、不变的、持续的人事或者关系。
  因此程默一开始认为自己是一头热血,出于尝试的态度去开始一段感情,后来两个人虽然处得不错,但他还是不敢有进一步的想法,怕他们的感情没好到可以支撑□□,怕程默还在估量自己的认真程度,怕做得不够好让对方失望。
  要是喜欢一个人,一天比一天更喜欢,这人哪怕为自己皱一皱眉头,也是舍不得的。
  程默愣了愣,好半晌才说,你这个想法,确实很有有建设性。
  平心而论,初恋的人总是比较智障的,毕竟大姑娘上花轿头一回,尤其还是程默这种和现代科技脱节的人,所以他确实没想过型号问题因为他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压自家男朋友,用什么角度看男朋友哭出来,如何能让男朋友更舒服。
  卧槽!
  谁能料到,百密一疏啊!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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