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降维 第116节(3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大夏流放犯人的地方只有两个,一个是岭南,毒虫瘴气密布,尚未开化的野人群居于此,擅使毒箭、木茅攻击外来者,此地雨林疫疠弥漫,只有最没有家世背景或者前途渺茫的官员才会被派遣到这里赴任,曾经有一年,岭南赴任的县官连死了三个,都是因为无法适应当地气候,患病而亡的,流放岭南的犯人基本能确定不出两年就会死在这里;另一个流放地就是漠北了。
  漠北的气候寒冷,冬季滴水成冰,严酷的气候且不提,这里最危险的是它的地理位置。
  漠北比邻草原,和北蛮紧挨着,作为大夏的第一道防线,这里每年都要经受北蛮的恶意侵袭,城池之外不闻人声鸡鸣,白骨露于荒野,任凭京城如何歌舞升平,这里基本长年处于战乱之中。
  流放到漠北的犯人都会被作为消耗品,要么去做苦力修整城墙、挖掘壕沟防御北蛮,要么就直接被编入前锋营当做试探北蛮的卒子扔在阵地前。
  每年的二月和九月,刑部会组织两次运送流放犯人的车队,二月的车队是运送去漠北的犯人的,九月的则是去岭南的。
  因为路途遥远,走路需要耗费个把月,到达漠北时不那么冷,到岭南时也可避开瘴气最盛的雨季。
  现在是三月中旬,谢琢应该是跟随明年二月的队伍去往漠北的,但显然兵部尚书忌惮他的出身,生怕谢首辅忽然心疼起了这个孙子,想把他捞出来——这件事谢首辅也不是做不到,于是他上下活动了一番,硬是让刑部单独为谢琢批了条子,连夜把谢琢送出京城,甚至没给旁人听闻风声前来送行的机会。
  王瑗之这一日回家后没有再出门,他呆呆地坐在屋前廊下,膝头横放着一架古琴,琴尾的长穗因为主人长期摩挲而有些暗淡了,柔软地散落在他的腿上和衣服上。
  墨色的琴身一侧篆刻着金漆的两个鸟虫篆字,琴名“听玉”,是大夏排得上名号的名琴之一。
  除了它的大名气之外,它最为人所熟知的就是被谢首辅四处寻觅后作为弱冠之年的生辰礼送予谢三郎君的事迹。
  谢饮玉和他的听玉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京城美谈。
  王瑗之将手按在听玉的琴弦上,想起自己失魂落魄地回家来,看到饮玉那个木讷家仆抱着这把琴指名要交给他时的茫然诧异。
  天际日轮坠下,柳梢头残阳如血,京城外长亭芳草萋萋,四名狱卒穿着橘红的号衣,他们中间的谢琢还是早晨那幅打扮,他的冠服都被去除,身上就只留下素净的宽袍大袖,昂贵的衣料垂坠而下,素白的里衣和浅青的长衫上留有被暴力撕扯过的褶皱,他低着头平静地抚弄领口,试图将那些褶皱抚平,试了几次发现失败后也就随它去了,脸上倒是没有什么愤愤不平的抑郁之色。
  四名狱卒对他有种奇怪的恭敬感,那态度不像是在押送犯人,显得过分尊敬周到了些。
  谢琢原本以为他们是收了王瑗之或者谢首辅的打点银子,走出了一段路程,他们才如实说,他们家中也有在六年战役中战死的家人,此举只是出于对谢琢提出要重修史书的感激。
  “谢郎君,此处离京城已经有一段距离了,是否要雇一辆马车?往漠北的路上可不好走,再往北去就少有客店商行了,要雇车最好就在这里。”
  一名狱卒提醒道。
  寻常流放犯人需要带号枷锁链,穿麻衣布服,徒步从京城走到漠北,不要说坐车了,连睡觉都只能睡在牛棚马舍里,路途上死掉一批是很常见的事。
  提出让谢琢坐车已经是极其善意的做法了。
  几名狱卒都得到过上头的提点,这个犯人至关重要,无论如何不能让他跑了,就算死在路上也得把尸体留着让人查验,这也让他们熄了谎报亡故放走谢琢的想法,只能力所能及地照顾他一番。
  然而谢琢彬彬有礼地拒绝了他们的提议,抬起手指了指不远处:“这条路前方,就是儋州了吧?”
  四名狱卒都是走老了这条路的,京城到漠北一路上会经过什么地方简直是了如指掌,当即点头:“正是,儋州距此一百余里,按照条令规定,我们要在明日太阳落山前到儋州府衙签押。”
  押送犯人是个辛苦活儿,不是游山玩水随便走走就好的,朝廷律例上明确计算了犯人的脚程,对何时应到何地有极为严格的规定,狱卒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府衙签押,衙官开具过关路引,同时清点犯人,以证明没有犯人潜逃。
  儋州就是他们离开京城后的第一站。
  谢琢闻听此言,若有所思地应了一声,点点头:“那便走过去吧。”
  一路无话,第二天傍晚,他们到达了儋州府衙,在府衙内歇息了一晚,次日清早就要启程赶路,为了面子功夫,他们在进入儋州前给谢琢带上了镣铐,而谢三郎也毫无异义地拖着这幅沉重的锁链镣铐在府衙大牢内坐了一宿。
  四名官差大清早拿着公文将谢琢从牢里提出来,离开府衙踏上了向北的路,但是刚走到府衙门口,他们的注意力就被府衙门边石狮子旁一个蜷缩着的男人吸引了。
  锁链撞击拖拽的声音不轻,那个蜷在地上的男人怀里抱着一只巨大的粗布包袱,听见这动静就迷迷糊糊醒来了,仰起头看了一眼,顿时睡意全无,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尤带睡意的沙哑嗓音呆板低沉。
  “三郎君,你带我一起去漠北吧。”
  来人蓬头垢面,衣服凌乱,脚上布鞋用草绳紧紧捆扎,绑腿一直打到膝盖,除了怀里抱着那只包袱大得有点扎眼,他看起来就是一副行脚苦力的模样。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