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59)(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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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看着沈默脸色苍白,一身汗水如同从水里捞出来的一般,见到他居然还立刻笑了出来,只觉的心脏跳动加快,只想着,此生得沈默相陪,不算虚度。
  怕是凛暮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沈默笑是因为见到他狼狈的单腿蹦,这也算是一个美好的意外吧。
  而那个干嚎的孩子被老大夫抱着,刚出生的孩子皮肤皱巴巴的聚在一起,浑身都红通通的,像个丑陋的无毛猴子,他可能是察觉出了没人理他,干嚎也就停了,小嘴撇了撇,似乎在哀叹他的两个爹爹不疼爱他。
  小小的新生儿永远也想不到,在他记事以后的第一个生辰,他父亲就打了他的屁股,原因是他的出生让他的爹爹疼了。
  凛暮坐在床边,毫不在乎这一床的脏乱,将沈默抱进怀里,哄着,疼不疼?难不难受?
  沈默摇了摇头,终于想起了他刚生了个崽子出来,向老大夫伸手。
  老大夫忍住翻白眼的冲动,抱着孩子过去,给两人看了看。
  这一看,凛暮立刻皱了长眉,沈默却笑了,说:像你,是个男孩。
  凛暮不置可否,心下却觉得这孩子太丑,断然不会像他。
  沈默伸手小心翼翼的接过这个包在襁褓里的新生儿,多么神奇,这是从他的肚子里生出来的,从他一个男人的肚子里,生出来的带着他和凛暮血脉的孩子。
  沈默抱着孩子,凛暮就小心翼翼的把两人一起抱在怀里,此时再去看那皱巴巴红通通的小脸,就觉得顺眼多了。
  却不想这孩子黑溜溜的眼睛,冲着凛暮就翻了个白眼。
  凛暮紧皱眉头,抱紧沈默,他瞪我。
  沈默抬起头,用额头顶了顶凛暮的下巴,刚出生的孩子,怎么会瞪人呢,你多虑了。
  最终,孩子出生,老大夫也下了山,下山时,他还十分不舍,这将近一年的日子里,住在山里,远离了尘世的喧嚣,颇有些怡然自得,他不禁想着,他是不是也该学着这一对公鸳鸯,找处山头住一住。但最后想想也就作罢了,那二人一看身份就不简单,不然怎么建得起那么奢华的院落,内里又是温泉又是夜明珠,冬日里甚至还有地龙。他一个老头子若是真的住到了山头上,恐怕就真的是粗野生活了。
  取名儿的时候,沈默犯了难,他坚定孩子应当跟着凛暮姓,姓赵。
  可凛暮却觉得孩子应该姓沈,我生于皇室,亲缘单薄,手下更是沾染了不少兄弟血亲的鲜血,除了娘亲,兄弟们各个恨不得我去死,赵姓并不是什么荣誉,还是姓沈,这是我们的孩子,我希望他姓沈。
  凛暮如此说道,沈默便也妥协了,说到底,跟谁姓都行,反正是他们两个的孩子,姓什么又能如何呢。
  名字是凛暮起的,叫沈暮辰,取凛暮的一个字和他曾经给沈默取的字炎辰中的一个辰字,算是两个人的一个结合。
  自此,两人算是在这山头院落内长住了下来,本来一开始并没打算就此定居,却因一个意外的孩子而留了下来。
  起初,照顾沈默和孩子的事宜,几乎全部落到了凛暮头上,孩子刚出生的那段时间,凛暮几乎日日睡不了几个时辰,眼底发黑,沈默看在眼里,心里疼惜,凛暮却不肯让他下床。
  其实他到底与女人不同,并没有月子一事,但凛暮坚持,仍旧让他在床上足足躺满了一月。
  一月后,有沈默一起帮忙,两个人照顾起来,就轻松起来。
  山中岁月过的很快,晃眼间,五年就过去了。
  已经五岁的沈暮辰是个皮孩子,长相到底如同沈默所说,随了凛暮,一脸的桃花相,不知以后要让多少姑娘碎了芳心。但沈暮辰的性格却不知像了谁,皮的很,上树掏鸟,下河摸鱼,样样精通。
  这一日,小院内静悄悄的,出去疯玩了一天的沈暮辰拎着一只野兔进来了,他一张小脸脏污,神情却很兴奋,进了院门,转了几圈,见没人,眼珠子一转,就知道怎么回事了。
  他拎着手里的野兔,那野兔还是活的,被他拎在手里,时不时的要蹬蹬腿。
  等悄悄进了沈默和凛暮的院落,便听到了压抑的喘息。
  那喘息一声叠着一声,隐隐还能听到几不可闻的呜咽。
  沈暮辰似乎对此非常熟悉,只见他熟练的摸到窗户下,将手里的野兔顺着半开的木窗猛的扔了进去。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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