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医生他怀了死对头的崽 第4节(3 / 4)
沈方煜的朋友和学生们乐得不行,一方面是为沈方煜高兴,另一方面是自己也多了能去的机会,沈方煜挑人,肯定在自己组里挑。
“明天你们早上的咖啡我包了,”沈方煜跟自己组的人说:“记得来我办公室拿。”而后他轻轻地叩了叩江叙的桌面,挑眉道:“那我可就去咯?”
江叙根本不想理他,他拿着文件夹往外走,于桑忙跟上他,身后传来一众欢呼声,于桑翻了个白眼,“有什么好嘚瑟的,去年崔主任带了咱们,今年带他们,这本来就是情理之中的。”
然而他说完,还是对江叙说:“江哥,我觉得你最近状态不太好啊。”他原本想说,连崔主任都有点儿看出来了。
江叙也不知道自己是出了什么毛病,开始是嗜睡,只要稍微有点空闲,站着他都能睡着,后来又是食欲不振,他前后分别去脑科和消化内科做了核磁和胃镜,后来连精神科都去了,怕自己是得了厌食症。
然而检查结果都显示没有任何问题。
江叙虽然平时因为职业的原因,熬夜通宵饮食混乱都是家常便饭,但他一直非常注意身体上出现的任何异常症状。
江医生的座右铭是,只要查出来得够早,就没有治不了的病。
没有胃口,又总是觉得疲倦,他开始还能一直猛灌咖啡提神,后来闻到咖啡的味儿就想吐,除了上手术和看病人的时候,还能依靠钢铁般的意志和事业心保持住冷静清醒的状态,其他时候他都病蹶蹶的,提不起劲儿来。
尤其每次下班回家,要是不值夜班,他连晚饭都不想吃,一回去就能睡着,而且中途也不会醒,一觉睡到第二天早上,醒了又是一阵恶心干呕。
这种症状诡异,但又查不出原因的病,特别容易奔向两个极端,要么是啥事没有,要么就是治不好的大病。
江叙虽然不想活的太悲观,但他还是无法避免自己的思绪往绝症上边靠,连带着他都懒得怼沈方煜了,如果生命的最后几个月,他居然浪费了大半儿的时间在和沈方煜吵架或者打架,江叙想,他肯定死不瞑目。
不过人生总是有人欢喜有人愁,临下班的时候,一位年纪大他们几岁的主治医忽然乐了,他捧着手机看来看去,然后对全办公室里的人说:“今儿晚上都别急着回去了,我请麦当劳,让隔壁的那几个也上休息室一块吃,值班的那几个想吃什么告诉我,我买了给他们送座位上去。”
“吴哥,有喜事?”沈方煜问。
吴瑞以前也是a医大的学生,既是沈方煜和江叙的学长,也是他们的师兄,虽然他评职称的速度没有两位卷王快,但人耐心,早期他也手把手地带过两人,故而沈方煜和江叙跟他的关系都很好。
“暂时保密,”吴瑞笑得眼睛都快看不见了,“等会儿再告诉你们,”说完他就掏出手机开始点单,“想吃什么快说,过了这个村儿可就没这个店儿了。”
医生是个体力活,尤其他们做手术的,动辄几个小时不吃不喝地站下来,故而都特别喜欢炸鸡可乐这种重盐重油高能量的垃圾食品。
吴瑞拍了拍江叙的肩,后者猛地惊醒,吴瑞不知道他犯困,还以为是他不想和沈方煜一块儿吃饭,于是温厚地笑道:“给我个面子,今天别吵架。”
江叙迷瞪了一会儿,才想起来好像他们刚刚在讨论吃饭的事儿,而他不知道怎么回事,只是分了一会儿心,就跟中了邪似的又睡过去了。
虽然他的确不想看到沈方煜,但吴瑞是个老好人,师兄这么诚恳地开口,他也不会拒绝,“行,师哥,我保证只要他不招我。”
“……”吴瑞心想,这恐怕有点难。
他看了一眼正和身边人说笑着点单的沈方煜,帅是挺帅的,可惜长了张嘴。而且沈医生他平时也不气别人,就盯着江叙一个人气,对别人嘴都挺甜,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这次聚餐的人多,光是拿外卖就去了好几个人,他们把给值班医生的份儿先拿去了,又把剩下的往休息室里一放,红色的盒子摆满了桌子,金黄色的炸鸡烤翅配上爽口的汽水可乐,浓郁的香味弥漫在休息室里,引得人食指大动。
沈方煜就坐在吴瑞旁边,他一点儿不客气地从眼前的红色纸袋里拿出一个炸鸡腿,酥脆的外皮配合鲜嫩的鸡肉,他咬了一口,问吴瑞,“所以到底是什么好消息啊?”
吴瑞神秘地笑了笑,“有件高兴的事,我老婆怀孕了。”
“哇——”
一石激起千层浪。
这群平日里闷久了的医生拍桌的拍桌,鼓掌的鼓掌,反正济华医院良心,娱乐休息室和健身房什么的都单独有一栋建筑,也不怕吵着病人,维持什么大夫的形象。
尽管见惯了新生命的孕育和诞生,但每一次听到这样的消息都依然让人高兴,尤其还是来自自己朝夕相伴的同事,而那个幸运的小宝贝也正被真心实意地期待着来到这个世界上。
“恭喜啊!” ↑返回顶部↑
“明天你们早上的咖啡我包了,”沈方煜跟自己组的人说:“记得来我办公室拿。”而后他轻轻地叩了叩江叙的桌面,挑眉道:“那我可就去咯?”
江叙根本不想理他,他拿着文件夹往外走,于桑忙跟上他,身后传来一众欢呼声,于桑翻了个白眼,“有什么好嘚瑟的,去年崔主任带了咱们,今年带他们,这本来就是情理之中的。”
然而他说完,还是对江叙说:“江哥,我觉得你最近状态不太好啊。”他原本想说,连崔主任都有点儿看出来了。
江叙也不知道自己是出了什么毛病,开始是嗜睡,只要稍微有点空闲,站着他都能睡着,后来又是食欲不振,他前后分别去脑科和消化内科做了核磁和胃镜,后来连精神科都去了,怕自己是得了厌食症。
然而检查结果都显示没有任何问题。
江叙虽然平时因为职业的原因,熬夜通宵饮食混乱都是家常便饭,但他一直非常注意身体上出现的任何异常症状。
江医生的座右铭是,只要查出来得够早,就没有治不了的病。
没有胃口,又总是觉得疲倦,他开始还能一直猛灌咖啡提神,后来闻到咖啡的味儿就想吐,除了上手术和看病人的时候,还能依靠钢铁般的意志和事业心保持住冷静清醒的状态,其他时候他都病蹶蹶的,提不起劲儿来。
尤其每次下班回家,要是不值夜班,他连晚饭都不想吃,一回去就能睡着,而且中途也不会醒,一觉睡到第二天早上,醒了又是一阵恶心干呕。
这种症状诡异,但又查不出原因的病,特别容易奔向两个极端,要么是啥事没有,要么就是治不好的大病。
江叙虽然不想活的太悲观,但他还是无法避免自己的思绪往绝症上边靠,连带着他都懒得怼沈方煜了,如果生命的最后几个月,他居然浪费了大半儿的时间在和沈方煜吵架或者打架,江叙想,他肯定死不瞑目。
不过人生总是有人欢喜有人愁,临下班的时候,一位年纪大他们几岁的主治医忽然乐了,他捧着手机看来看去,然后对全办公室里的人说:“今儿晚上都别急着回去了,我请麦当劳,让隔壁的那几个也上休息室一块吃,值班的那几个想吃什么告诉我,我买了给他们送座位上去。”
“吴哥,有喜事?”沈方煜问。
吴瑞以前也是a医大的学生,既是沈方煜和江叙的学长,也是他们的师兄,虽然他评职称的速度没有两位卷王快,但人耐心,早期他也手把手地带过两人,故而沈方煜和江叙跟他的关系都很好。
“暂时保密,”吴瑞笑得眼睛都快看不见了,“等会儿再告诉你们,”说完他就掏出手机开始点单,“想吃什么快说,过了这个村儿可就没这个店儿了。”
医生是个体力活,尤其他们做手术的,动辄几个小时不吃不喝地站下来,故而都特别喜欢炸鸡可乐这种重盐重油高能量的垃圾食品。
吴瑞拍了拍江叙的肩,后者猛地惊醒,吴瑞不知道他犯困,还以为是他不想和沈方煜一块儿吃饭,于是温厚地笑道:“给我个面子,今天别吵架。”
江叙迷瞪了一会儿,才想起来好像他们刚刚在讨论吃饭的事儿,而他不知道怎么回事,只是分了一会儿心,就跟中了邪似的又睡过去了。
虽然他的确不想看到沈方煜,但吴瑞是个老好人,师兄这么诚恳地开口,他也不会拒绝,“行,师哥,我保证只要他不招我。”
“……”吴瑞心想,这恐怕有点难。
他看了一眼正和身边人说笑着点单的沈方煜,帅是挺帅的,可惜长了张嘴。而且沈医生他平时也不气别人,就盯着江叙一个人气,对别人嘴都挺甜,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这次聚餐的人多,光是拿外卖就去了好几个人,他们把给值班医生的份儿先拿去了,又把剩下的往休息室里一放,红色的盒子摆满了桌子,金黄色的炸鸡烤翅配上爽口的汽水可乐,浓郁的香味弥漫在休息室里,引得人食指大动。
沈方煜就坐在吴瑞旁边,他一点儿不客气地从眼前的红色纸袋里拿出一个炸鸡腿,酥脆的外皮配合鲜嫩的鸡肉,他咬了一口,问吴瑞,“所以到底是什么好消息啊?”
吴瑞神秘地笑了笑,“有件高兴的事,我老婆怀孕了。”
“哇——”
一石激起千层浪。
这群平日里闷久了的医生拍桌的拍桌,鼓掌的鼓掌,反正济华医院良心,娱乐休息室和健身房什么的都单独有一栋建筑,也不怕吵着病人,维持什么大夫的形象。
尽管见惯了新生命的孕育和诞生,但每一次听到这样的消息都依然让人高兴,尤其还是来自自己朝夕相伴的同事,而那个幸运的小宝贝也正被真心实意地期待着来到这个世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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