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醉(2 / 3)
“你就不能直接拒绝吗?”已经有过一次当挡箭牌的经历,余欢忍不住抱怨。
“没有啊,人家女孩子鼓起勇气搭讪,总要给点面子嘛。”沉逸林。
“……”余欢,“想过去应聘酒吧暖场人员?”
沉逸林笑,忽又问道:“余律师,你真的没有交男朋友吗?”
类似的问题他第一天就问过。
余欢不明白他怎么执着。
“好奇嘛。”沉逸林坐到余欢旁边,拍着她肩膀小声的耳语,“右边那个男的一直在看你。”
“还有,你前方那个,他注意你好久了,可你一个眼神就把人家拒绝了。”他讲完自己的观察,重新坐直身子,恢复正常音量道:“律所的同事都说你单身,可是我觉得不像诶。”
“可能只是因为我不喜欢酒吧里的男人呢?”
“可是,办公室的Roger,罗纳工业的Eric对你都有意思啊,也没见你有半点回应。”
“……”
“所以,其实有对象了……地下恋?”
“没有。”
“暧昧阶段?”
“……不是。”
“被追求?”
“……”
“难道是暗恋?”
喝了酒的沉逸林比平日更加八卦,余欢有点招架不住,最终开口道 :“是一个特别的人。”
余欢不想把高宴单纯的定义为炮友,
一方面,是不能开口同沉逸林讲这么少儿不宜的话题;另一方面,是她不想承认高宴只是炮友——
他们不光只是约,偶尔,他们也会填补一下彼此精神空缺,在没有情欲的驱使下正常相处:
比如繁忙的工作之后约一顿晚餐;在无聊的周末一起打球、听音乐会;甚至有次,她临时发现大姨妈提前来了,他依旧穿过大半个城市来到她家,最后和她窝在沙发共享了一部无聊的电影……
这样的时刻虽然不多,但确实存在。
她有时候也会同他吐槽工作的不顺,虽然他有什么烦心事,他更倾向于用性爱的方式发泄——
但本质是一样的——都是做彼此情绪的垃圾桶。
余欢不常梳理和高宴间的关系。
但除了享受对方的肉体,和不可避免的工作交集——
她其实是有点喜欢他的。
谁会和自己一个不喜欢的人长久地维持一段炮友关系呢? ↑返回顶部↑
“没有啊,人家女孩子鼓起勇气搭讪,总要给点面子嘛。”沉逸林。
“……”余欢,“想过去应聘酒吧暖场人员?”
沉逸林笑,忽又问道:“余律师,你真的没有交男朋友吗?”
类似的问题他第一天就问过。
余欢不明白他怎么执着。
“好奇嘛。”沉逸林坐到余欢旁边,拍着她肩膀小声的耳语,“右边那个男的一直在看你。”
“还有,你前方那个,他注意你好久了,可你一个眼神就把人家拒绝了。”他讲完自己的观察,重新坐直身子,恢复正常音量道:“律所的同事都说你单身,可是我觉得不像诶。”
“可能只是因为我不喜欢酒吧里的男人呢?”
“可是,办公室的Roger,罗纳工业的Eric对你都有意思啊,也没见你有半点回应。”
“……”
“所以,其实有对象了……地下恋?”
“没有。”
“暧昧阶段?”
“……不是。”
“被追求?”
“……”
“难道是暗恋?”
喝了酒的沉逸林比平日更加八卦,余欢有点招架不住,最终开口道 :“是一个特别的人。”
余欢不想把高宴单纯的定义为炮友,
一方面,是不能开口同沉逸林讲这么少儿不宜的话题;另一方面,是她不想承认高宴只是炮友——
他们不光只是约,偶尔,他们也会填补一下彼此精神空缺,在没有情欲的驱使下正常相处:
比如繁忙的工作之后约一顿晚餐;在无聊的周末一起打球、听音乐会;甚至有次,她临时发现大姨妈提前来了,他依旧穿过大半个城市来到她家,最后和她窝在沙发共享了一部无聊的电影……
这样的时刻虽然不多,但确实存在。
她有时候也会同他吐槽工作的不顺,虽然他有什么烦心事,他更倾向于用性爱的方式发泄——
但本质是一样的——都是做彼此情绪的垃圾桶。
余欢不常梳理和高宴间的关系。
但除了享受对方的肉体,和不可避免的工作交集——
她其实是有点喜欢他的。
谁会和自己一个不喜欢的人长久地维持一段炮友关系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