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9章 女人们的琐碎!(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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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
  有时候旁观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而是一项技术活,你想要旁观,但不知道你后面的人同不同意。
  最后,旁观者能够真正旁观的,实在不多,若是曹操一心要拖人下水,没人可以成为旁观者。
  当然,这些都是男人们的世界。
  男人们的世界尔虞我诈,勾心斗角,而邺城之中,女人们的世界,却是另外一幅模样的。
  汉末魏初,到后面的西晋,乃至魏晋南北朝,总得来说,女子地位都是低于男子的,而且是低很多很多。
  但是比较与其他时代,在这个时代,女子的地位要稍微高一些。
  至于原因那自然是乱世之中求变,所以在这个时代,女子的地位比之前要稍微高一些。
  这一点,连坐之邢就可以体现出女子地位的变化。
  三国时期除了最末的几年以外,女子是要连坐本家和夫家两家的。
  本身女子命运就不掌握在自己手里,结果被连坐的可能还是男子的两倍。
  不过在后来,刑法发生改变,女子从“婴戮於二门”到“在室之女,可从父母之刑,既醮之妇,使从夫家之戮”,可以说是大大的提高了地位的。
  当然,这只是对那些世家女而言的,对那些有地位的女子而言的,就如同像是郭女王,辛宪英这样的人。
  像是普通女子,其实与货物没有两样。
  明帝纪注引魏略:
  (明帝)又录夺士女前已嫁为吏民妻者,还以配士,既听以生口自赎,又简选其有姿色者内之掖庭,.....诸士女嫁非士者,一切录夺,以配战士....又诏书听得以生口年纪、颜色与妻相当者自代,故富者则倾家尽产,贫者举假贷贳,贵买生口以赎其妻;县官以配士为名而实内之掖庭,其丑恶者乃出与士。得妇者未必有欢心,而失妻者必有忧色,或穷或愁,皆不得志。
  什么意思呢?
  翻译过来便是明帝下诏一切军户出身的女子已经嫁给非军户人家的,“一切录夺”,强行离婚分配给战士做妻子,后来又准许让这些被迫离婚的家庭用年纪、美貌程度与那个军户出身的妻子差不多的女性来代替她嫁给军户。
  县官拣选这些女子中漂亮的,送往掖庭以讨好曹睿,长相丑陋的才真的去配战士。
  这项政策的槽点太多,就算是当事人都吐不过来。
  这些军户出身的女性,还有买来代替她们配战士的女性,就是奴隶一样,只是为了满足曹睿个人色欲的工具和保障新生军士数量的生育工具而已,丝毫没有自己的家庭权利。连张茂上书谏言里都只是在强调男人们“得妻者”怎样,“失妻者”又怎样,完全没有提及这些女性的感觉。可见社会底层的女性在当时的地位是多么低下。
  不过在同一段史料里,还有一段话:
  是年起太极诸殿,筑緫章观,高十馀丈,建翔凤于其上;又于芳林园中起陂池,楫棹越歌;又于列殿之北立八坊,诸才人以次序处其中,贵人夫人以上转南附焉,其秩石拟百官之数。帝常游宴在内,乃选女子知书可付信者六人,以为女尚书,使典省外奏事,处当画可,自贵人以下至尚保,及给掖庭洒扫,习伎歌者,各有千数。
  也就是说,除太后以外的女人可以指染政事了。
  可以说是女性地位的提高。
  但是,这毕竟只是世家女的待遇罢了,在这个时代,普通女子还真就像是货物一般。
  焦仲卿刘兰芝的悲剧发生在这个时代,确实不是没有道理的。
  而幸运的是,辛宪英孙尚香这些人是这个时代的女性宠儿。
  她们地位尊贵,貌美绝世,即使大才如同徐庶,对其也得恭敬有礼,当然,这更多的是看在曹冲的面子上。
  在曹冲离开邺城的这些日子里面,辛宪英可没有坐着闲等,也没有浪费时间。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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