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4)(3 / 4)
只不过,这话是对他这位草包王爷说的,究竟是在试探抑或是随口一提,却又令人有些费解。
萧祈不由认真将此人打量一番,中等身高,白面微胖,脸上带着圆滑的笑,说是一府官长倒不如说更像是个生意人。
他心下已开始对此人留意,脸上仍是平日里的玩世不恭:府尹的消息很是灵通啊,太医院的事儿我哪儿会知道,管他谁来吧,赶紧的把这桩事儿了结了,我还忙着呢。
说完,刻意向重楼的方向望去,眯缝着眼露出急不可待的神色,示意自己这花名在外的纨绔想要忙些什么。
却不料这一眼差点让他直接破功
那小狐狸正含情脉脉的看着他,手里捏着那块寒玉把玩着,抚弄勾画的模样,仿佛那块常年随身的玉是他的分.身一样,竟让他隔着这么远的距离,也奇异的感觉到了痒。
察觉到自己的视线了,那双凤目立刻俏皮的一眨,遥遥抛来一个媚眼,简直当在场百十来人都是泥塑的一般,挑逗得肆无忌惮!!
深吸口气,唇角也带起了笑,萧祈目光灼灼的回盯了去,把个一拍即合,恋奸情热演绎到了极致。
他两人隔着大堂这一顿的眉目传情,实在太过明显,但凡长了眼睛的莫不是心中了然,而且也觉得理所当然。
江渭撇了旧同窗一眼,略有些幸灾乐祸,当下这场景他自然是乐见其成,反正自己得不到的东西,还不如表兄得了,日后说不得还能蹭上口汤喝。
裴传霖难受之余又十分的失望。
倒不是因为对方选的人不是他,而是初初见的第一眼,那人洒脱随意的姿态是那样的打动他,让他立刻升起了知己之感,以为自己是能了解他的。
万没想到,最后看上的却是个金玉其外的草包!这让他顿时对自己的眼光产生了怀疑,如此品味的人,还是他当时感应到的那个洒脱之人么?
楚归完全顾不得别人在想些什么,他得耗尽全身力气,控制着自己不去看向地面的蒋钦。
借口沐浴后,他极速换了小厮的装扮,自舱房的窗口而出,随意摸了一盘瓜果,混入了大堂的侍从堆里,其后让一个路过的侍女摔上一跤,吸住所有人的视线,他则口吐毫针,从那蒋钦的后脑勺穿刺而入,得手后分毫没敢停歇,趁着那丞相公子不依不饶的闹腾,迅速的返回。
他用机括喷出的五枚毫针是玄铁打造的,细过发丝,却又重过钢钉,速度极快的从人发髻中穿入,死者根本来不及反应便就一命呜呼,外表不会留下任何痕迹,可若是谁将他的脑袋打开来一看,内里就跟浆糊一般的糟乱。
整个过程不到一盏茶的时间,堪称干净利落,可他也因此没来得及仔细分析蒋钦这人。
表演之前,他从后台向外张望确定目标时便觉得很是面熟,现在事情了结了,紧绷着的脑子也终于转动起来,仔细回忆一下发现,地上这人,他以前见过。
就在灭族那晚的三天前。
第22章 、花魁
之所以能这样肯定,是因为这人的耳朵生的十分有特点,这是他在现实中第一个见到耳垂差不多能到肩的人,配上一双短眉,让他在十一年后仍然能清楚回忆那一天的事情。
这人驾着马车路过,说是车中夫人快要生了,需寻个稳婆,又因自家祖母楚张氏是十里八乡闻名的,因此找上门来。偏偏不巧,那日祖母去了隔壁镇子替人接生,他便急冲冲的驾车走掉了。
当时在门口被问路,又带着人回到堂屋的,正是七岁时的自己。
如今想来,甚是蹊跷,既然这人当时已是云州洲牧,又怎会毫无仆从,亲自驾车到他们那么偏僻的山区去寻稳婆?
一族被灭,他历尽这些年不停歇的追凶,一个牵连一个的,他有把握从未错杀过,可是当年被灭族的原因,到现在仍然是云里雾里。
只知道是三皇子亲自下令,江淮仁命自己的门生蒋钦动手,蒋钦一洲文官,对付一族百十来人的山地村民实有些力不从心,未免动静太大,买通中郎将万丰宝带兵伪装成山贼洗劫了村庄,乃至鸡犬不留。
可是究其根本的原因,如今去了地下的那些人没一个知道的。
没想到一时手快结果的这个太仆寺卿,居然是他曾经见过的人,那这个最终的缘由,说不定他也是知情人。
一时间,楚归有些微的后悔,机会来得太匆忙,又太短暂,他认出人后根本没有太多琢磨就直接出手了,如今想问也再没了可能。
看来心中的疑问还是只能留到最终元凶的身上才能解答了,又或者,丞相也可以。 ↑返回顶部↑
萧祈不由认真将此人打量一番,中等身高,白面微胖,脸上带着圆滑的笑,说是一府官长倒不如说更像是个生意人。
他心下已开始对此人留意,脸上仍是平日里的玩世不恭:府尹的消息很是灵通啊,太医院的事儿我哪儿会知道,管他谁来吧,赶紧的把这桩事儿了结了,我还忙着呢。
说完,刻意向重楼的方向望去,眯缝着眼露出急不可待的神色,示意自己这花名在外的纨绔想要忙些什么。
却不料这一眼差点让他直接破功
那小狐狸正含情脉脉的看着他,手里捏着那块寒玉把玩着,抚弄勾画的模样,仿佛那块常年随身的玉是他的分.身一样,竟让他隔着这么远的距离,也奇异的感觉到了痒。
察觉到自己的视线了,那双凤目立刻俏皮的一眨,遥遥抛来一个媚眼,简直当在场百十来人都是泥塑的一般,挑逗得肆无忌惮!!
深吸口气,唇角也带起了笑,萧祈目光灼灼的回盯了去,把个一拍即合,恋奸情热演绎到了极致。
他两人隔着大堂这一顿的眉目传情,实在太过明显,但凡长了眼睛的莫不是心中了然,而且也觉得理所当然。
江渭撇了旧同窗一眼,略有些幸灾乐祸,当下这场景他自然是乐见其成,反正自己得不到的东西,还不如表兄得了,日后说不得还能蹭上口汤喝。
裴传霖难受之余又十分的失望。
倒不是因为对方选的人不是他,而是初初见的第一眼,那人洒脱随意的姿态是那样的打动他,让他立刻升起了知己之感,以为自己是能了解他的。
万没想到,最后看上的却是个金玉其外的草包!这让他顿时对自己的眼光产生了怀疑,如此品味的人,还是他当时感应到的那个洒脱之人么?
楚归完全顾不得别人在想些什么,他得耗尽全身力气,控制着自己不去看向地面的蒋钦。
借口沐浴后,他极速换了小厮的装扮,自舱房的窗口而出,随意摸了一盘瓜果,混入了大堂的侍从堆里,其后让一个路过的侍女摔上一跤,吸住所有人的视线,他则口吐毫针,从那蒋钦的后脑勺穿刺而入,得手后分毫没敢停歇,趁着那丞相公子不依不饶的闹腾,迅速的返回。
他用机括喷出的五枚毫针是玄铁打造的,细过发丝,却又重过钢钉,速度极快的从人发髻中穿入,死者根本来不及反应便就一命呜呼,外表不会留下任何痕迹,可若是谁将他的脑袋打开来一看,内里就跟浆糊一般的糟乱。
整个过程不到一盏茶的时间,堪称干净利落,可他也因此没来得及仔细分析蒋钦这人。
表演之前,他从后台向外张望确定目标时便觉得很是面熟,现在事情了结了,紧绷着的脑子也终于转动起来,仔细回忆一下发现,地上这人,他以前见过。
就在灭族那晚的三天前。
第22章 、花魁
之所以能这样肯定,是因为这人的耳朵生的十分有特点,这是他在现实中第一个见到耳垂差不多能到肩的人,配上一双短眉,让他在十一年后仍然能清楚回忆那一天的事情。
这人驾着马车路过,说是车中夫人快要生了,需寻个稳婆,又因自家祖母楚张氏是十里八乡闻名的,因此找上门来。偏偏不巧,那日祖母去了隔壁镇子替人接生,他便急冲冲的驾车走掉了。
当时在门口被问路,又带着人回到堂屋的,正是七岁时的自己。
如今想来,甚是蹊跷,既然这人当时已是云州洲牧,又怎会毫无仆从,亲自驾车到他们那么偏僻的山区去寻稳婆?
一族被灭,他历尽这些年不停歇的追凶,一个牵连一个的,他有把握从未错杀过,可是当年被灭族的原因,到现在仍然是云里雾里。
只知道是三皇子亲自下令,江淮仁命自己的门生蒋钦动手,蒋钦一洲文官,对付一族百十来人的山地村民实有些力不从心,未免动静太大,买通中郎将万丰宝带兵伪装成山贼洗劫了村庄,乃至鸡犬不留。
可是究其根本的原因,如今去了地下的那些人没一个知道的。
没想到一时手快结果的这个太仆寺卿,居然是他曾经见过的人,那这个最终的缘由,说不定他也是知情人。
一时间,楚归有些微的后悔,机会来得太匆忙,又太短暂,他认出人后根本没有太多琢磨就直接出手了,如今想问也再没了可能。
看来心中的疑问还是只能留到最终元凶的身上才能解答了,又或者,丞相也可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