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 天大一条船(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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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多话,只能江统来说,换一个人,效力大打折扣。
  江统最终被说服,基于两个基本的认知:
  二陆被夷三族,江统失望于成都王,终于认定,诸司马再无一值得扶助者。
  此其一。
  江统亦认同何天和文鸯的判断:成都王即便篡代,也只是暂时得志,很快便会失去支持,到时候,不管取代成都王的是谁,朝廷都无法继续维持控制地方必须的权威,则诸藩睥睨,你方唱罢我登场,天下纷乱,不知伊于胡底?
  于是,四夷趁机而起。
  此其二。
  何以免天倾?
  唯有止乱。
  何以止乱?
  唯有天命攸归,诸王不再生觊觎之心。
  即是说,统嗣之合法性不受任何任何挑战。
  但是,合法性没任何疑义的那一位,已经挂掉了。
  江统是《徙戎论》的作者,对于中原尽腥膻的恐惧和敏感,超过了这个时代绝大多数的人,也压过了他对司马氏的忠诚。
  何况,如前所述,这个时代,“天下,天下人之天下”,依旧是士大夫的某种共识。
  何况,何天冒故太子,将来,皇帝还姓司马,天下,还是司马氏的嘛!
  终于,江统也上了何天的船。
  再说司马乂。
  何天开的条件,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定金一:非但救你性命,更免你为张方虐杀。
  定金二:张方之头颅。
  尾款一:东海王是你的第一号仇人——吾许你手刃之!
  尾款二:成都王是你的第二号仇人——吾为你废之!
  尾款三:事定之后,你或为太宰、或为宰衡,总之,宗室第一人,安富尊荣,血食不替。
  相关情形,参考本书第二六三章《定金,尾款,大交易》。
  若交易不成,尾款自然不付,定金呢,也是要收回滴。
  不付尾款,理所当然,定金……如何收回?
  唉,张方的脑袋已经砍下来了,安不回去了,这第二笔定金嘛,就算啦!
  呃,那,第一笔定金?……
  ……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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