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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珩见了路星程的动作,觉得十分有趣,不由多看了几秒。
  不一会儿,路星程回来了,他缓缓在秦珩身边坐下。
  正在写日记的秦珩抬起头,打趣道:看出点什么了?
  路星程像模像样地说:想不到地球到现在还在使用如此落后的能源,怪不得飞不出太阳系。
  我看你是想上天。施一洲端着手冲咖啡,优哉游哉地荡了回来。
  现在上不了。路星程遗憾地说。
  其实路星程说的每句话都是真的,但在秦珩和施一洲听来,每句话都像在玩幽默。
  秦珩微微一笑,低下头继续去写日记,他修长的手指握着暗红色的笔杆,手腕轻动,在纸上留下端正潇洒的字迹。
  施一洲眼尖:你又换新笔了?
  别看秦珩清清冷冷,看上去有点不食人间烟火,其实他的业余爱好很接地气息,那就是喜欢看综艺和买花里胡哨的文创。至于买好看文具的爱好,秦珩打小就有,而且他打破了文具越好,学习越渣的魔咒。
  另外,他还有一个很不接人气的爱好写日记。
  以前秦珩接受记者的采访,说过他想要做一个好演员,就必须用心体会生活,观察身边的人事物,每天写日记,能更好地帮助他记录这些观察。
  采访的记者没有当真,并一厢情愿地觉得这大概是经纪人给秦珩立的人设,后来采访播出时,这段没什么爆点的片段被剪掉了。
  秦珩听到施一洲提到他的笔,来了劲,他很高兴地给施一洲展现他的新笔。
  指尖转了转骷髅头笔头,骷髅头的两只眼睛发出红光,然后开始嘎嘎嘎的唱歌。
  施一洲想不通秦珩这么一个大酷哥,怎么会喜欢这么幼稚的东西。
  倒是旁边的路星程也来劲了,他眼睛一亮:这好有意思啊!
  它轻轻一写,就能在纸上留下痕迹吗?路星程神奇地看着笔记本上留下的字迹。
  在联盟帝星,笔这种东西,早就淘汰了,路星程只在历史课本里见过。
  这大约就像地球人看到恐龙一样新奇。
  秦珩倒没有被偷看隐私的不悦,因为他看得出路星程应该只是对笔本身感兴趣,无意偷窥。
  秦珩把笔记本翻到最后一页,用笔随意在纸上画了几下,道:没错,这支笔出水非常丝滑,而且还不浸墨,你试试?
  好!路星程小心翼翼,他手里可是握着一只恐龙啊。
  施一洲:???
  帅哥都这样?而他因为不够帅,所以和他们格格不入?
  施一洲看那两人聊得开心,他顿感孤单,连手里的咖啡都不香了。明明认识秦珩九年,带了秦珩四五年的人是他,怎么现在搞得他像个局外人!
  秦珩将今天的开心都记录在了日记本里。
  秦珩日记节选
  想不到路星程会对我的骷髅笔感兴趣,他好奇的模样像极了小孩子,我这总是被洲哥嘲笑的爱好,也算找到了同道之人。
  虽然曾经身处黑暗,却始终保持着一颗真诚善良的心,对生活充满热爱与童心。这就是路星程吸引人的地方吧。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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