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章 请旨(1 / 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第二日,榴花动身去衡州府揭发了于县令欺上瞒下,贪墨民夫工钱的罪行。
  郑知府早有心除掉自己治下这个拖后腿的废材,今次便顺水推舟,借机狠狠惩治。
  于县令被罢职查办,县衙的公务由县丞代为处理,直至吏部派新的县令到任。于县令的家产一部分用来补发民夫的工钱,其余全部充公。
  消息传开,立阳县百姓无不拍手称快,赞扬郑知府为官清正,勤政爱民。
  郑知府在百姓心中的形象一下又高大了许多,只可惜百姓不知道朝廷给民夫的工钱是二十文。
  贪官污吏,古往今来从不缺少,只有贪多贪少之分罢了。
  九月,监仓跟营房全部建造完工,只等着各州府将刑徒押送到来。
  这个时候,榴花把在村里建口罩作坊的计划提上了日程。
  采矿的囚徒并非是死刑犯,服完苦役仍要回原籍与亲人团聚的,倘若带着不治之症回乡,那与判死刑何异?
  肖家村的妇人都很高兴,满心期待进作坊去做工的那天早些到来,她们也能去赚工钱了。
  只榴花将建口罩作坊的计划跟郑知府一提,立马遭到了否决,理由是:苦役犯皆是带罪之身,朝廷是不会让他们享有此等待遇的。
  榴花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进言,可郑知府仍然丝毫没有松口的迹象。
  无奈之下,榴花只好先回去了。
  灰心丧气地走进肖家,翘首以盼的三妯娌迎上来问情况如何。
  榴花面对三妯娌满怀期待的眼神,无力地摇了摇头。
  “不同意?知府大人是好官,他怎会不同意呢?”肖大嫂子急切地问道。
  榴花摊摊手,无精打采道:“郑知府说是朝廷的意思,这事他无权做主。”
  “朝廷的意思不就是皇上的意思,当今的皇上也太小气了些。”肖大嫂子气道。
  “大嫂,祸从口出,非议皇上可是大不敬之罪,要杀头的。”肖三嫂子赶忙提醒。
  老百姓说皇上的不是死罪一条,肖大嫂子这才意识到自己一时口快,险些酿成大祸,用手打了自己一个嘴巴。
  “好在是在自己家里。”肖二嫂子往院里看了看,招呼榴花回屋去歇息。
  榴花回到住的屋里,吩咐香儿退下,然后静静地思考对策。
  封建皇权社会,平民百姓哪有什么人权可言,更遑论犯下罪行的刑徒。
  可让罪犯在进行对身体有危害的劳动时给予适当的保护,是最基本的人道主义。
  若要她眼睁睁看着犯人们在灰尘滚滚的场所干活而无任何防御措施,于心何忍?
  一筹莫展之时,榴花突然想起了刚才肖大嫂子说的话。
  朝廷的意思就是皇上的意思,换句话说皇上整个朝廷的掌控者。
  只要说服皇上同意让犯人在干活时戴口罩,那么一切就好办了。
  想到此处,榴花的精神一下就起来了,喊香儿进来磨墨,准备写奏折。
  她是县主,虽有品阶,然并无直接向皇上上奏的资格,奏折只能先送去给何侍郎,请他代为上呈。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