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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桃经历过,那种非常狂热的追求者。
  在12岁那年,陶桃迷上了摇滚乐。
  对于一个刚升上初一的小女生,要求她去深刻地理解什么是“这不是你的土地”,什么又是“流血的星期天”,未免太过强求。
  但这并不妨碍陶桃觉得这很酷。
  私校重视素质教育,学风开放,规矩又很少。
  这给了陶桃充分的条件去追逐她想要的东西。
  陶桃想要玩摇滚。
  申请一路开绿灯,不出一周,她的摇滚社团成功成立。
  陶桃以为这是因为她的社团申请书写得很好。
  但半个月后,陶桃开始觉得无趣。
  哪怕歌里唱得再动人,抬起头,教室里只有簌簌的落笔声,再摇滚的人也会瞬间萎掉。
  满地都是赶final的同学,而她看到月亮。
  陶桃格局打开,将目光放到校外。
  没了校园的束缚,陶桃很快就结交到了志同道合的朋友。
  朋友们都很忙,但哪怕再忙,他们都很重视和陶桃的友谊,只要陶桃开口相约,他们都会及时赶到。
  投之以桃,报之以李。为此,陶桃也很愿意在聚会中途偷偷跑出去付款。
  那时外祖父还未卸任,出于保护,除了极少数人之外,没有人知道这个染着绿毛的富家女背靠青天。
  在付了无数次餐费后,这个小团伙迎来了新成员。
  新成员是个地下乐队的主唱,没什么名气,却又足够帅气。
  第一次见面时,陶桃就觉得自己爱上了他。
  爱他的桀骜,爱他扎在脑后的小辫,爱他忧郁的眼睛。
  当然,主要还是爱他所带来的新鲜感。
  这是她平淡生命中从未出现的类型。
  演练厅被陶桃长期租下,偌大的空间,只有陶桃和主唱两人。
  陶桃坐在台下,双手捧脸,像个小迷妹一样欣赏着主唱的表演。
  跳动的灯光在他棱角分明的脸上炸裂成红,那是陶桃专门从海外定制空运回来的设备。
  主唱却比以往都要激昂,唱到最尾,他抡起吉他,并狠狠把它往台下一甩——
  “啪”地一声,昂贵的吉他被折成两半。
  他瘦削的后背微弓,看起来像只小狗,可怜又无害。
  “我可能没法继续唱歌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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