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4)(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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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没理他,冷淡的看一眼后收回视线。
  男人挑了挑眉,并不在乎他的态度,见他不理自己,干脆在他对面坐下,舌尖饶有兴趣舔了下嘴角,盯着他用德语道:混血?
  近距离才看清他也是蓝色眼珠,和自己的蓝不同,颜色有点浅,却很迷人。
  南轩阳蹙眉,抬眼,用德语问他:有事?
  豁,会德语。
  男人惊喜的笑了,我没有恶意,只是想和你交个朋友。
  这里的老板也是位华夏人。
  南轩阳不想搭理他了,放下手机低头吃了口沙拉。
  男人见状热情仍旧丝毫不减,还自我介绍起来了,我叫比尔克.肯,大家都叫我肯,你呢?
  南轩阳皱眉,他从来没想过会在异国第一天就遭遇搭讪,也明白自己要是不明确拒绝对方不会休止,他义正词言道:我不想,也没兴趣知道你的名字,请你别打扰我用餐。
  男人还想说什么,旁边的其他服务员看不下去了,肯,你又在调戏客人,老板回来你就完了。
  老板又不在。肯嘀咕一声,但下一秒忙不迭站了起来,作贼心虚的叫了声,老板。
  南轩阳面无表情,总算安静下来了。
  肯走开没多久,他面前的椅子又被拉开,南轩阳忍无可忍的斥道:你没完了
  孙孟凡?!南轩阳有点没认出来,不太确认的叫了声,直到对方笑,他脸上闪过一抹惊讶,你怎么会在这儿?
  南轩阳环顾店里一圈,想到肯刚才说的话,你就是这里的老板?
  孙孟凡面带笑意的耸了耸肩,意思很明显。
  南轩阳笑了,真的太巧了。
  他和孙孟凡是大学同学,对方交际技巧很高,性格温文尔雅,谁都愿意和他交朋友,不过大三后半学期,他突然退学了,那段时间南轩阳刚接下父亲丢下的烂摊子,学校公司两边跑忙得不可开交,和孙孟凡就断了联系。
  他没想到会在多年后在异国他乡不期而遇。
  肯说来了位华夏混血客人,我看一眼,就认出是你了。孙孟凡语气温和,也带着些惊喜,没想到我们再见会是这种形式。
  南轩阳放下叉子,和孙孟凡聊起来。
  孙孟凡问:樾承呢?你们一起来的吗?
  南轩阳笑容僵了下,被他很好的掩饰过去,维持原来的笑容道:我自己来的。
  你们没在一起?孙孟凡有些意外,半开玩笑的说:你终于愿意放弃林樾承,考虑世间上的其他美男了吗?
  南轩阳嗤一声笑出来,他突然想起当年说他和林樾承不合适的人是谁了,你说得对,我和怀克更适合当兄弟。
  孙孟凡:怎么会突然想来杜塞尔多夫?
  这边的公司需要更快速的发展。南轩阳避重就轻,没有被偶遇故知的兴奋冲昏头脑。
  这么多年不见,你竟然成了工作狂。
  南轩阳笑而不语。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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