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2)(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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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这样还不错,至少以后你不会被认出来了。兰德尔对他说。
  迪克半信半疑,真的?我能照个镜子吗?
  兰德尔从他桌面上拿起了一副墨镜塞给迪克,不浪费时间了,我们现在就出发吧。
  五分钟后,迪克坐在驾驶位上,摘下墨镜松了一口气,视线从车窗镜上扫过。
  迪克:!!!
  等等!
  他颤抖着手又把刚放好的墨镜戴上了。
  这是得是吃了几个提姆德雷克?眼圈黑的都能成精了。
  迪克在踩下油门前最后虚弱地在问了兰德尔一遍:你真的确定我们要这样出去?
  嗯兰德尔拿着化妆镜从副驾驶抬头,这不是挺好的,这个妆容那么吸睛,大家的注意力只会在你的黑眼圈、咳,烟熏妆上,绝对不会记得你长什么样子。
  说的是歪理,不过确实有点道理。
  迪克扭头一看,发现兰德尔正拿着眼影盘也在给自己叠烟熏妆,像是在叠Buff一样一层又一层,一副生怕被人认出来的模样,死命作践自己的脸。
  两个熊猫眼的视线在镜子中相遇,很快又移开了视线,就怕自己没绷住笑了出来。
  人类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丢脸的事一个人干,自己真的会感觉到很不好意思,但两个人一起干起码现在迪克就没那么尴尬了。
  好了,我觉得我们已经可以组个乐队出道了。兰德尔在自己的两颊上擦了修容粉,让他的脸在视觉上更加瘦削了点。
  什么乐队?熊猫乐队(ThePandaBand)?迪克伏在方向盘上侧头看他。
  还不错,兰德尔打了个响指,他清清嗓音,把声音往下压,现在开始我是兰达,你是呃,等会儿我该怎么称呼你?
  斯帕罗(Sparrow)*。迪克叹了一口气,一脚踩下油门,车子从警局车库开了出去。
  昨天杰姆所说的那个黑市其实他们都清楚,那条街在比较偏远的位置,每座城市都会有这么一个流浪汉与外来人口特别多的地方,环境也说不上会有多好,那些见不得人的交易经常在这种地方进行。
  一个与繁华相对立的地方,流莺与瘾君子的巢穴,无名的死尸在幽深的巷子里慢慢腐烂,是执法者管不到的灰色地带。
  当然也只是明面上的通用法律对他们不起作用,迪克晚上当义警路过这边的时候,还是会顺手收拾几个不怀好意的混混而且他发现,这条街与那个地下酒吧的位置离得很近。
  六十六号街。迪克把车停在了马路对面,十字路口的拐角处立着一个路标,上面标注着66的阿拉伯数字,被人拿其他颜色的粗记号笔在上面留下许多奇奇怪怪的单词和图案。
  在这儿?兰德尔往窗外望了一眼,看到了狭窄的街道和路边摆着的小摊子,那些坐在建筑阴影下的人看起来都不是本地人,皮肤被晒得黑黢黢,眼神阴郁而尖锐,好像不是要和你做生意的,而是今晚就来暗杀你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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