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惊天大发现(2 / 3)
空气有些沉重。
陈映岚因为离别心情不好,歪在床上闭目养神,初夏已经开始做饭搞卫生,忙活开来了。陈映岚听着她的动静,慢慢的,就微笑了。以前的家,如果儿子不在家,真是安静得像坟墓一样,可是夏天来了,莉莉来了,就变得不一样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着,周飞扬回到村里,开始了他的肤贫工作。莉莉的手术时间已经安排好了,就等着手术那天到来。莉莉知道自己能变成健康的孩子,她激动地拿初夏的手机给她爸瞎二狗打电话,瞎二狗听到她的腿能治好,也十分高兴,平生第一次对初夏隔着电话说了一声谢谢,初夏也高兴地笑了。
总之,一切都在向好的方面发展。
这一天,初夏从医院回来,周援朝接她的班,在医院里照顾莉莉,莉莉已经手术结束了,手术很成功,不过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康复至少要两个月,她可能整个暑假都要打扰周家了。回到家,初夏像平常一样,问了陈映岚想吃的菜,然后买菜做饭,打扫卫生,给花草浇水。
相处的日子久了,陈映岚知道初夏是一个好姑娘,慢慢地待她像儿媳妇一样,甚至像女儿一样,她给夏天买了两身新衣服,平时也和她有说有笑的去小区散步,初夏搀着她,一起跳广场舞的朋友误会初夏是她儿媳妇,陈映岚也是打心眼里高兴。
初夏感觉阿姨的卧室从来没有好好打扫过,所以这一天,就进房间来帮陈映岚打扫,陈映岚也便由着她整理,她在一旁微笑看着,就发现夏天这丫头真是一个干活的能手,她从来就没有见过这么做事麻利的姑娘。
一个女孩子爱干净,象征着许多美好的品质,比喻勤劳、对生活的爱和热情、有责任心、有担心、有良好的品味、有好的审美、极简、自律等等。
脏一般与穷、蠢、乱,是离不开的。
所以夏天这么爱干净,陈映岚非常满意,只是她仍旧顾虑着她农村的出身,不是很满意儿子娶她作儿媳妇。
初夏擦到周援朝的书桌,在整理书架时,一叠书信掉了出来,初夏立马拾起来,想把那些信件放回原处时,却无意中看到寄件人的姓名和地址,寄件人居然是小时候的她,寄件地址居然是白云村小学!
如同晴天霹雳,初夏的手都抖了起来,她睁大眼睛,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眼睛看到的一切。
那些信件,是她写的?!从她小时就资助她读书的好心叔叔,就是周飞扬父亲?!
初夏因为这个意外的惊天大发现,都有些呼吸不过来了,她的身子因为震惊,如同冻僵了一般,一动不敢动,她的大眼,一瞬不瞬地盯着那些信件,小时的她,从小学到中学,那些稚嫩的字体,她看一眼就能认出来。
以前只记得资助她上学的好心人是上海人,姓周,是白云村的老乡,可是她从来没有往周援朝身上想过。
看到初夏像个木偶一般,半天停在那里没动作,陈映岚关心地问道:“怎么,夏天?”
初夏才清醒过来,转过身,拿着那些书信,轻轻地问道:“信,这些信——”
陈映岚笑了起来,回答道:“那些信啊,是你叔叔的。你叔叔也是你们那个村里的人,我是上海人,知青下放到你们那个村,后来和你叔叔谈恋爱,结婚成家了,知青回城的时候,我回上海了,本来要和你叔离婚,结果你叔舍不得我,抛下村里的一切,到上海奋斗了。”
原来如此!初夏从手抖到脚,她已经渐渐了解了事情的原委。
陈映岚陷在对往事的回忆里,对夏天慢慢说道:“你叔还挺出息的,在上海后来混成了科长,他说他本事小,力量薄弱,不能回报家乡,内心有愧,后来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知道老家穷,小孩没钱上学,他就开始资助一个小孩,那小女孩也很出息,年年学校考第一,从小学到中学都如此,你叔很高兴,见她上进,就一直资助她读书,那孩子也特别懂事,逢年过节,都会给你叔写信,告诉他她学习上的一切。听你叔说,现在她应该长大了,好像早就大学毕业了,是你们那个村考得最好的一个大学生,她是你们那个村的骄傲,后来在北京工作,不过已经很多年没有联系了——”
陈映岚说到这里,看到初夏慢慢向她靠近,她颤抖着手拿着那些信,眼含热泪,陈映岚突然间明白了什么,如同拼图找到最后一块,一幅完整的图画出现在她的面前,她连忙下了床,三步并作两步地走到初夏面前,对她激动地问道:“你,你就是那个小孩?!”
她真的有些不太相信,可是现在想来,儿子早就说过,夏天是他们白云村学历最高的姑娘,她以前在北京工作,后来为了回报家乡,回家当了一个乡村教师。
她真是傻,怎么到现在才知道,自己老公资助了十多年的小孩就是夏天?现在想来,怪不得老公谈到初夏时,总是神秘的笑,脸上也有洋洋得意为之骄傲的神情,就好像她是他的孩子似的,不过资助了十多年的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也和自己家小孩差不多了,别说周援朝,就是陈映岚,这些年,没有书信来往了,她也常纪念着那个北大毕业的小孩。
初夏将那些信递到陈映岚面前,对她哭道:“阿姨,没错,那小孩就是我!我一直想报答你们家,我工作后,写信给叔叔,他叫我不要回信了,说施恩不忘报,叫我好好工作认真生活就是对他最好的报答。我只能尊重他,再后来我给他写信他不回,打电话也不接。”
初夏说到这里,突然“卟通”一声,跪在了陈映岚面前。
陈映岚也掉眼泪了,她终于相信“好人有好报”这句古话了,缘份就是这样的妙不可言,仿佛一切在冥冥之中,已经注定。因为老公十几年资助了老家的一个小孩,所以老天爷给她回报了一个特别好的儿媳妇。
以前她嫌初夏是农村的,现在知道她是北大研究生毕业,所谓的门不当户不对,这层顾虑也就消失了。
她立马弯下腰,扶起初夏,将她紧紧抱在怀里,红着眼眶对她说道:“好孩子,你叔做得对,我马上给你叔打电话,他肯定很高兴!”
陈映岚触景生情,想起自己年轻时候的故事。
那一年,她作为下放的知青,在白云村呆了五年,眼看着同时下放的伙伴,一个一个回城走了,她却仍然留在白云村,仿佛要生根发芽了。她的父亲因为一些问题自杀了,她的母亲后来也得了病过世了,没有人为她张罗回城的事,所以她仿佛永远回不了城,她成了一个孤儿,被弃置在白云村这个荒鸟上。 ↑返回顶部↑
陈映岚因为离别心情不好,歪在床上闭目养神,初夏已经开始做饭搞卫生,忙活开来了。陈映岚听着她的动静,慢慢的,就微笑了。以前的家,如果儿子不在家,真是安静得像坟墓一样,可是夏天来了,莉莉来了,就变得不一样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着,周飞扬回到村里,开始了他的肤贫工作。莉莉的手术时间已经安排好了,就等着手术那天到来。莉莉知道自己能变成健康的孩子,她激动地拿初夏的手机给她爸瞎二狗打电话,瞎二狗听到她的腿能治好,也十分高兴,平生第一次对初夏隔着电话说了一声谢谢,初夏也高兴地笑了。
总之,一切都在向好的方面发展。
这一天,初夏从医院回来,周援朝接她的班,在医院里照顾莉莉,莉莉已经手术结束了,手术很成功,不过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康复至少要两个月,她可能整个暑假都要打扰周家了。回到家,初夏像平常一样,问了陈映岚想吃的菜,然后买菜做饭,打扫卫生,给花草浇水。
相处的日子久了,陈映岚知道初夏是一个好姑娘,慢慢地待她像儿媳妇一样,甚至像女儿一样,她给夏天买了两身新衣服,平时也和她有说有笑的去小区散步,初夏搀着她,一起跳广场舞的朋友误会初夏是她儿媳妇,陈映岚也是打心眼里高兴。
初夏感觉阿姨的卧室从来没有好好打扫过,所以这一天,就进房间来帮陈映岚打扫,陈映岚也便由着她整理,她在一旁微笑看着,就发现夏天这丫头真是一个干活的能手,她从来就没有见过这么做事麻利的姑娘。
一个女孩子爱干净,象征着许多美好的品质,比喻勤劳、对生活的爱和热情、有责任心、有担心、有良好的品味、有好的审美、极简、自律等等。
脏一般与穷、蠢、乱,是离不开的。
所以夏天这么爱干净,陈映岚非常满意,只是她仍旧顾虑着她农村的出身,不是很满意儿子娶她作儿媳妇。
初夏擦到周援朝的书桌,在整理书架时,一叠书信掉了出来,初夏立马拾起来,想把那些信件放回原处时,却无意中看到寄件人的姓名和地址,寄件人居然是小时候的她,寄件地址居然是白云村小学!
如同晴天霹雳,初夏的手都抖了起来,她睁大眼睛,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眼睛看到的一切。
那些信件,是她写的?!从她小时就资助她读书的好心叔叔,就是周飞扬父亲?!
初夏因为这个意外的惊天大发现,都有些呼吸不过来了,她的身子因为震惊,如同冻僵了一般,一动不敢动,她的大眼,一瞬不瞬地盯着那些信件,小时的她,从小学到中学,那些稚嫩的字体,她看一眼就能认出来。
以前只记得资助她上学的好心人是上海人,姓周,是白云村的老乡,可是她从来没有往周援朝身上想过。
看到初夏像个木偶一般,半天停在那里没动作,陈映岚关心地问道:“怎么,夏天?”
初夏才清醒过来,转过身,拿着那些书信,轻轻地问道:“信,这些信——”
陈映岚笑了起来,回答道:“那些信啊,是你叔叔的。你叔叔也是你们那个村里的人,我是上海人,知青下放到你们那个村,后来和你叔叔谈恋爱,结婚成家了,知青回城的时候,我回上海了,本来要和你叔离婚,结果你叔舍不得我,抛下村里的一切,到上海奋斗了。”
原来如此!初夏从手抖到脚,她已经渐渐了解了事情的原委。
陈映岚陷在对往事的回忆里,对夏天慢慢说道:“你叔还挺出息的,在上海后来混成了科长,他说他本事小,力量薄弱,不能回报家乡,内心有愧,后来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知道老家穷,小孩没钱上学,他就开始资助一个小孩,那小女孩也很出息,年年学校考第一,从小学到中学都如此,你叔很高兴,见她上进,就一直资助她读书,那孩子也特别懂事,逢年过节,都会给你叔写信,告诉他她学习上的一切。听你叔说,现在她应该长大了,好像早就大学毕业了,是你们那个村考得最好的一个大学生,她是你们那个村的骄傲,后来在北京工作,不过已经很多年没有联系了——”
陈映岚说到这里,看到初夏慢慢向她靠近,她颤抖着手拿着那些信,眼含热泪,陈映岚突然间明白了什么,如同拼图找到最后一块,一幅完整的图画出现在她的面前,她连忙下了床,三步并作两步地走到初夏面前,对她激动地问道:“你,你就是那个小孩?!”
她真的有些不太相信,可是现在想来,儿子早就说过,夏天是他们白云村学历最高的姑娘,她以前在北京工作,后来为了回报家乡,回家当了一个乡村教师。
她真是傻,怎么到现在才知道,自己老公资助了十多年的小孩就是夏天?现在想来,怪不得老公谈到初夏时,总是神秘的笑,脸上也有洋洋得意为之骄傲的神情,就好像她是他的孩子似的,不过资助了十多年的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也和自己家小孩差不多了,别说周援朝,就是陈映岚,这些年,没有书信来往了,她也常纪念着那个北大毕业的小孩。
初夏将那些信递到陈映岚面前,对她哭道:“阿姨,没错,那小孩就是我!我一直想报答你们家,我工作后,写信给叔叔,他叫我不要回信了,说施恩不忘报,叫我好好工作认真生活就是对他最好的报答。我只能尊重他,再后来我给他写信他不回,打电话也不接。”
初夏说到这里,突然“卟通”一声,跪在了陈映岚面前。
陈映岚也掉眼泪了,她终于相信“好人有好报”这句古话了,缘份就是这样的妙不可言,仿佛一切在冥冥之中,已经注定。因为老公十几年资助了老家的一个小孩,所以老天爷给她回报了一个特别好的儿媳妇。
以前她嫌初夏是农村的,现在知道她是北大研究生毕业,所谓的门不当户不对,这层顾虑也就消失了。
她立马弯下腰,扶起初夏,将她紧紧抱在怀里,红着眼眶对她说道:“好孩子,你叔做得对,我马上给你叔打电话,他肯定很高兴!”
陈映岚触景生情,想起自己年轻时候的故事。
那一年,她作为下放的知青,在白云村呆了五年,眼看着同时下放的伙伴,一个一个回城走了,她却仍然留在白云村,仿佛要生根发芽了。她的父亲因为一些问题自杀了,她的母亲后来也得了病过世了,没有人为她张罗回城的事,所以她仿佛永远回不了城,她成了一个孤儿,被弃置在白云村这个荒鸟上。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