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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繁花似锦、烈火烹油,而陆锦森没有被眼前的热度冲昏头脑,即使在呼声最高的时候也能保持冷静理智,一度让江海潮怀疑他是陆氏集团研发出来的机器人。
  陆锦森有很多奇怪的、像是被编程好的习惯。
  比如:十二点上床睡觉,七点半起床,从陆锦森担任总裁开始,没有一天例外。
  早上七点半,陆锦森起床洗漱后给自己烤了两块面包片,接着去健身房跑了二十分钟的步。八点十分下楼时李助理和司机已经在楼下等候了。
  陆锦森的公司里公寓很近,十几分钟车程就到了。到了办公室助理习惯性的先把陆锦森一天的工作安排和陆锦森确认一遍。
  只是走个流程,今天陆锦森却提出了新的要求:
  找一家搬家公司,十二点半等在他公寓楼下,即时签合同即时搬。
  李助理在本子上记下这一条要求。李哲已经习惯了陆锦森提出的各种特殊要求。
  只是
  boss,关于合约第七条住址问题,谢家还没给予回复。李哲提醒道。
  没事儿,陆锦森轻笑,湛蓝色眼瞳仿若新洗,胸有成竹道:谢家会同意的。
  既然老板发话了,助理只好按要求实施。虽然老板确实麻烦难伺候,但是李哲依然死心塌地的给陆锦森当私人助理,实在是因为老板个人魅力太大了。李哲的工资是同行的两倍,一份走公司账户,另一份走老板的私人账户。
  陆锦森一上午看了七八份策划案都和新型电子元器件有关,这是谢氏集团的领域。
  陆锦森越发认识到和谢家合作赚这份人情的必要性,下班之后翻了翻私人邮箱,果然找到了谢家发来的新合同。
  陆锦森径直翻到第七条,住址从乙方配合甲方改成了甲方配合乙方。
  陆锦森并不自大狂妄,相反,他尤其擅长心理战,明白哪些条件有商讨余地,哪些条件对方会寸步不让。尊重对方坚持的条件,再把可以争取到的利益全部吞下,这是陆锦森一直以来遵守的规则。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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