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27)(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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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族长一众又惊又怕,有的人哪里舍得把银子给出去,当即耍起了无赖:我们代管那些铺子生意,给他赚了多少利息啊!
  就是!怎么能这么算账!
  他难道不是张家人吗?算计长辈手里的银子不说,还把长辈告上公堂,违背老祖宗定下的孝义,理应关进大狱!
  没错,他
  啪
  惊堂木结束了嘈杂的争论,知府大人坐于上堂,一双威严的眼睛扫过张阑钰,带上了几分不明的意味。
  讼师在那些人像一群公鸡咯咯叫时,不争不吵,气定神闲,互相对比之下,显得张家那些人格外狼狈。
  在对方经由惊堂木的震慑结束吵闹后,讼师不慌不忙拿出张阑钰早已准备好的脱离张家,自立门户的文书。
  张公子及其爹娘已不属于张家人,与张家毫无任何瓜葛,因此,张公子的爹娘留下的遗产,只能由其唯一的独子张阑钰继承。
  讼师双手呈上文书:请大人过目。
  旁边的衙差从讼师手中取过文书,送到了知府大人的桌案上。
  知府大人甚至连文书的真伪都不需要确认,因为这还是他前些日子亲自下令给张阑钰办出来的。
  知府大人装样子翻看了几下文书,然后对着堂下张家一众人点头:确是如此。
  族长为首的一众张家人慌了。
  张阑钰怎么会不是张家人?这怎么可能!
  这是怎么回事?族长喃喃自语,然后看向上面的知府,大人请明示,张阑钰怎会不是我张家人?
  知府大人示意旁边的衙差把文书拿给族长等人看:张阑钰以前的确是张家族人,但他如今已于本府的同意之下,脱离家族,自立门户。
  族长等人看着红印泥盖下的官府印戳,还有知府大人亲笔的签名,一瞬间绝望的阴云笼罩在心头。
  完了!
  不过,这些人依旧没有死心,当堂上诉说他们没有请讼师,必须请来讼师才能作数。
  知府大人同意给他们上诉的机会,三日后重审。
  然而,如此必败的案子,讼师哪里是好请的?
  讼师们一向注重名声,明知必败,哪里还会接受如此棘手的案子?
  于是,族长等人找得焦头烂额也没有找到一个愿意替他们诉讼的讼师。
  这还不是最严重的,在这三日之内,他们名下的所有生意遭到了不知名势力的攻击,短短时间之内损失了大笔大笔的银子,破损的窟窿足以令他们疼的像是掏心挖干。
  讼师难找,生意出问题,这些人忙的两头焦。
  不过,重金之下必有勇夫。
  终于,在三日期限结束前,族长等人终于重金找到了一个愿意替他们诉讼的讼师。
  可惜无济于事,这个讼师是个徒有虚名之辈,公堂之上双腿打颤,连当朝律法都背不全。
  于是,知府大人当堂结案:判张家族长等人三日内归还张阑钰一切代管财产,违约金三千两,如三日后拒不执行,官府将强制介入,并追加浪费公共官府资源之罪,罚牢狱十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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