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37)(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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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罹在一天一天研究纸张的同时,也在研究笔,毕竟有了纸张没有笔也没用。
  罗罹原本是准备研究研究铅笔,结果他发现工艺有些复杂,光是笔芯的石墨,也得去城外面寻找,而城外现在实在不太平。
  罗罹彻底改变注意,是无意间看到了通灵古族抱着的他们的伴生凶兽白玉蜗牛。
  如同玉石一样白净的蜗牛,吐出来的口水却是漆黑得如同墨水一样。
  沾在哪里,哪里就是一块黑,洗都洗不掉。
  当时鲑鱼气得泪巴巴的,拿着个兽皮帕子,打了一盆水,在那里翘着屁股洗了一天,将他们城堡的街道都弄脏了。
  还好的是,白玉蜗牛吐口水,只会在它们兴奋得忍不住的时候,不然那特别难洗的墨迹怕是一大灾难。
  罗罹当时就上了心,洗都洗不掉,颜色又这么漆黑,这不就是最上好的墨水?
  罗罹又找来铜雀古族的学生,让他们带了些成年青铜鸟的羽毛来。
  小青铜鸟的羽毛如同铁钉,成年青铜鸟的羽毛就和钢笔一样粗了,手感依旧如同金属,甚至更加坚硬。
  罗罹又找了些野兽的毛发做成笔芯,这野兽是部落狩猎带回来的,有些像狼,但体型大了很多,这样的猎物平时比较少见,抬回来的时候引起了不少人围观,罗罹就是看稀奇的其中一个。
  正好用上了。
  做出来的成品,说它是钢笔,它又不是,仅仅大大的金属笔杆有些像钢笔。
  说它是毛笔,也不是,但笔芯的原理和毛笔是一样的,比如罗罹手上这只,还是狼嚎的?
  罗罹称它为青铜笔。
  用笔沾着白玉蜗牛的口水,写在兽皮上。
  墨迹漆黑,清楚可辨。
  等墨迹干了,罗罹尝试擦了擦,怎么也擦不掉。
  是他要的效果,如果不是因为兽皮稀少,用掉一张少一张,其实用兽皮写字也是不错的,看上去很符合这个时代的特色。
  但罗罹一个人用兽皮写字也就罢了,消耗不了多少,但他的这些学生现在学会的字越来越多了,等更多的人使用兽皮写字,那消耗就实在太可观了,到时候兽皮怕是供不应求。
  这笔无论是手感还是写字时候的触感都十分不错。
  罗罹开始让通灵古族的学生,天天拿着个陶器罐子,诱导他们的凶兽吐口水。
  别说,一个个的小陶罐还真收集到了一大堆墨水。
  笔,罗罹也抽空做了一些。
  鲑鱼现在都开始练习新笔的使用了,给他同学写信都是用的新笔。
  唯一不好的就是,每次都得战战兢兢的,生怕墨水滴落到了毛衣上,应该是很难洗掉的。
  罗罹为此还专门做了笔筒,不写的时候将笔放在笔筒里面,避免不小心滚到了身上。
  鲑鱼的房间,现在多了一个写字桌,是罗罹专门给他做的,就放在窗子旁边,光线好。
  小小的人儿,撑在窗子下的写字桌,身体坐得端端正正的练字,看上去真的像一个学生了。
  鲑鱼每次练字,都会引来好多人围观。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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