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事(3 / 4)
若自己说了实话,夫人是会训小姐,最后还不是怪她们这些下人没有当好差?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反正小姐也没有出什么差错。
京城里春天最热闹的节日是采水节,也就是现代的端午节,早上人们早早的起来,步行去交外踏露,图一年都有个好运气,而这也是众闺中小姐,唯一一次可以出来的正当理由,最后慢慢演变成男女相亲的节日了,待哪些人看对了眼,不日就派媒人上门。
傻妹一直忙着布置新家的事情,哪里会在意这些,若不是在采水节前一天,李志来了,嚷着明早要接祺哥兄妹一起去郊外,傻妹也不会知道。
原本对这些事情跟本没有兴趣,可看到夏儿和冬儿那感兴趣的样子,傻妹才应了下来。
如今这小院子可算是能住人了,虽然东西没有什么,可却独特一别,傻妹跟本自己的想法,做了动物的抱枕放在了软榻上。
引得李志研究了小半天,直嚷着这东西好。
那些都是傻妹用买来的碎衣料做的,原本是买了布和棉花做被子,想到做靠枕还要买布,不如就买些便宜的布做些,一来省钱,二来也不难看。
祺哥自然知道自己妹妹是会过日子的,看到这些东西,只觉得心酸,是自己没有能力让妹妹过好日子,哪里会像李志那样好奇。
屋里的地面原本是青砖的,只是年头久了,有些碎裂开了,走路时会拌到脚,看着也不看,傻妹让冬儿去买了席子过来,全铺到了地面上,又在上面做了单棉的被子铺在上面,进屋时只需脱了脚了走在上面,到有些像地毯。
这样一算下来,还是比重新换青砖要便宜,李志看了之后,又是大惊不已,祺哥被他的惊呼声扰的头疼,这才说明了真正的原因。
李志听了后,愣了半响,最后竖起大母指,“傻妹还真是过日子的料。”
弄的祺哥哭笑不得。
李志是每日都到这里报道,要不是他晚上回去睡,傻妹有时还真以为这就是他的家了,平日里做饭都是二菜一汤,菜都是傻妹亲手做的。
这样能亲手给家人做饭吃,还是在自己的家,傻妹觉得很幸福。
而且她做的菜都是现代吃的那些小炒,简单又好吃,古代的人自然没有吃过,连李志吃了一顿都喜欢上了,何况傻妹又和孙婆婆学过厨艺,可算是大厨了。
不过在采水节的前几天,却迎来的一位不速之客,对傻妹来说。
就是高高在上的杜竹。
他是随李志一起来的,待李志带着他介绍那些新奇的东西时,他只开始眼里闪过惊呀,最后却又变成了不赞同。
“闺中的小姐,怎么可以如此。”这是他给出的评价。
李志听了他的话,还真的不知道回什么了。
冬儿正好端茶听到了这句话,回去后不满的说给了傻妹,傻妹只淡淡一笑,既然看不惯,又何苦来这里呢?这人还真是说不出来的别扭。
到是夏儿觉得很有道理,“杜公子也是希望咱们小姐能像其他的闺中小姐一样吧。”
冬儿瞪了她一眼,“是啊,在你眼里杜公子什么样都是好的。”
夏儿脸一红,扭过身子不语。
那天杜竹来,傻妹没有下厨房,是夏儿亲手做饭菜,吃饭时,也是男女分房吃的,祺哥招待了李志和杜竹,吃到饭菜的口味不对,李志也没有多问。
夏儿在一旁细心的服侍,待看到杜竹只吃了几口便放下,心里有丝失落。
待李志和杜竹要走时,夏儿追了上去,叫住了杜竹,李志对杜竹挑了挑眉,先一步往前走,留了空间给两个说话。
“杜公子,多谢你那日的救命之恩,这是你的衣服,已经洗过了”夏儿红着脸递了过去。
杜竹没有接,人很冷淡,“不必言谢,这衣服你还是丢了吧。”
他不是傻子,岂会看不出来这小丫头对自己的好感,这也让他越发的看不起眼前的这个丫头,又是一个想爬上主子床飞上枝头的下人。 ↑返回顶部↑
京城里春天最热闹的节日是采水节,也就是现代的端午节,早上人们早早的起来,步行去交外踏露,图一年都有个好运气,而这也是众闺中小姐,唯一一次可以出来的正当理由,最后慢慢演变成男女相亲的节日了,待哪些人看对了眼,不日就派媒人上门。
傻妹一直忙着布置新家的事情,哪里会在意这些,若不是在采水节前一天,李志来了,嚷着明早要接祺哥兄妹一起去郊外,傻妹也不会知道。
原本对这些事情跟本没有兴趣,可看到夏儿和冬儿那感兴趣的样子,傻妹才应了下来。
如今这小院子可算是能住人了,虽然东西没有什么,可却独特一别,傻妹跟本自己的想法,做了动物的抱枕放在了软榻上。
引得李志研究了小半天,直嚷着这东西好。
那些都是傻妹用买来的碎衣料做的,原本是买了布和棉花做被子,想到做靠枕还要买布,不如就买些便宜的布做些,一来省钱,二来也不难看。
祺哥自然知道自己妹妹是会过日子的,看到这些东西,只觉得心酸,是自己没有能力让妹妹过好日子,哪里会像李志那样好奇。
屋里的地面原本是青砖的,只是年头久了,有些碎裂开了,走路时会拌到脚,看着也不看,傻妹让冬儿去买了席子过来,全铺到了地面上,又在上面做了单棉的被子铺在上面,进屋时只需脱了脚了走在上面,到有些像地毯。
这样一算下来,还是比重新换青砖要便宜,李志看了之后,又是大惊不已,祺哥被他的惊呼声扰的头疼,这才说明了真正的原因。
李志听了后,愣了半响,最后竖起大母指,“傻妹还真是过日子的料。”
弄的祺哥哭笑不得。
李志是每日都到这里报道,要不是他晚上回去睡,傻妹有时还真以为这就是他的家了,平日里做饭都是二菜一汤,菜都是傻妹亲手做的。
这样能亲手给家人做饭吃,还是在自己的家,傻妹觉得很幸福。
而且她做的菜都是现代吃的那些小炒,简单又好吃,古代的人自然没有吃过,连李志吃了一顿都喜欢上了,何况傻妹又和孙婆婆学过厨艺,可算是大厨了。
不过在采水节的前几天,却迎来的一位不速之客,对傻妹来说。
就是高高在上的杜竹。
他是随李志一起来的,待李志带着他介绍那些新奇的东西时,他只开始眼里闪过惊呀,最后却又变成了不赞同。
“闺中的小姐,怎么可以如此。”这是他给出的评价。
李志听了他的话,还真的不知道回什么了。
冬儿正好端茶听到了这句话,回去后不满的说给了傻妹,傻妹只淡淡一笑,既然看不惯,又何苦来这里呢?这人还真是说不出来的别扭。
到是夏儿觉得很有道理,“杜公子也是希望咱们小姐能像其他的闺中小姐一样吧。”
冬儿瞪了她一眼,“是啊,在你眼里杜公子什么样都是好的。”
夏儿脸一红,扭过身子不语。
那天杜竹来,傻妹没有下厨房,是夏儿亲手做饭菜,吃饭时,也是男女分房吃的,祺哥招待了李志和杜竹,吃到饭菜的口味不对,李志也没有多问。
夏儿在一旁细心的服侍,待看到杜竹只吃了几口便放下,心里有丝失落。
待李志和杜竹要走时,夏儿追了上去,叫住了杜竹,李志对杜竹挑了挑眉,先一步往前走,留了空间给两个说话。
“杜公子,多谢你那日的救命之恩,这是你的衣服,已经洗过了”夏儿红着脸递了过去。
杜竹没有接,人很冷淡,“不必言谢,这衣服你还是丢了吧。”
他不是傻子,岂会看不出来这小丫头对自己的好感,这也让他越发的看不起眼前的这个丫头,又是一个想爬上主子床飞上枝头的下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