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9章 开始大布局(二更)(1 / 1)
听到众人的话,龙行云咳嗽了两声:“很好,希望你们都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否则的话,哼哼……”话音落下,龙行云的身形也随之消失了。
见到龙行云就这样突然消失了,众人的眼中不由得露出一丝骇意。不过,他们并没有放什么硬气话或者是敢多说什么。在马腾的命令下,他们将邪卫的尸体收拾干净以后,便纷纷离开了。当然,被带走的,还有周明。他可是龙行云点名的人,要是不按照龙行云说的去做,恐怕自己的小命都要没有了。甚至于,不知是周明,他已经吩咐手下去查明周明的家世了,如果不是和龙行云有关的话,就连周明的家庭,他也不会放过的。
当然,对于这件事情,龙行云是不知道的。直到后来知道了,他只是微微一笑,并没有多说什么。能够培养出周明这样性格的家庭,恐怕,在某些方面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只是后来听说周明不来上学,而且有人说在夜店经常能够看到他和一些又老又丑的女人在一起,似乎是做了鸭子。而他的父亲也被查出贪污受贿,被判处了十五年。听到这件事的时候,龙行云不由的感慨了一声,看来马腾也怪会做人的啊,这样的事情都能给透出来。不过,自己留马腾一命也算是为名除害了,这么说来,还是自己有先见之明了。想到这,龙行云不仅为自己点了个赞。
回到龙天,任青青、任军、流枫和戒坤已经到了。至于其他几名龙卫,也都在向着龙天赶来。
将他们带到自己办公室下面的地下密室里,龙行云的脸色才严肃了起来:“留给我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你们有什么想法吗?”说完,龙行云就将和邪卫遭遇的事情说了一遍。
听到又碰到了邪卫,众人不由得心中一凛。尤其是龙行云说邪主能够附身到邪卫身上的时候,戒坤的脸上露出一丝惊异。等到龙行云让他们说说自己想法的时候,戒坤才缓缓的开口道:“老板,你说的邪主的天魂已经达到了六级,是真的吗?”
“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真的,”龙行云点了点头,“以我五级的天魂,能够一眼被他看出来,可以看得出,他的天魂等级应该比我的要高。这样的话,也就说明他的天魂最低也达到了六级。不过,想要达到七级,却不是那么简单的。如果他的天魂真的到了七级的话,他现在也不要和我们在这里玩了。那时候,他就能够成为执棋者了。”
听到龙行云这番话,众人不禁点了点头。事情正如龙行云所说的。天魂达到七级的话,真的是翻山倒海,无所不能了。那种情况,只有传说中的神仙才能够达的到。而且,就算是邪主附身在邪卫的身上,已经可以凸显出他的天魂有多强大了。现在看来,虽说被龙行云击杀了两名邪卫,但是,现在的情况依旧不容乐观。
当然,众人并没有因此放弃。每一任的龙主和邪主都是天生对立的,而龙卫和邪卫都是为了辅佐自己主人而存在的。只要主人没有放弃,他们就绝对不会放弃。
一人计短,二人计长。很快的,在众人的商量之下,推出了一个不能算是办法的办法,那就是,在短时间内尽量联合各个势力。看邪卫这些年的布置,虽不知道具体情况,但是可以想象的到,邪卫手中掌握的势力绝对大的多。要是等到时候,邪主用这些势力一起向龙行云发动攻势的话,龙行云肯定是难以承受的。现如今的办法,只能够将自己所能够联合到一起的势力全部联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够有着一线生机。
不过,联合的事情,龙行云怕是没时间去做了。他现在距离邪主还有一段距离。要是再用这段时间去联系各个势力的话,他距离邪主的距离,可就更远了。想来想去,龙行云想到了一个人。
第二天下午,一辆幻影两千出现在了龙天的门口。只见车门打开,一个绝美的女子从车里面下来。见到这个女人的时候,龙行云连忙迎了上去:“姐,你这么快就来了啊,赶紧到里面休息休息吧。”
“你这小子倒是蛮有良心的,不冤你老姐我从京市大老远的开车过来,”甩了甩头发,女子将手中的包递给了龙行云,“好了,我们进去慢慢聊吧。”
连忙接过女子手中的包,龙行云一脸笑意的和他有说有笑的向着龙天里面走去。
没错,这个女子,就是龙行云的亲姐姐——龙淑娜。龙行云和众龙卫想了半天,最后只能选择她了。一方面,龙淑娜是绝对值得信任的人,这也是最为重要的;另一方面,龙淑娜的身份特殊。可以说,只要她出马,在华夏,尤其是在京市,大多数的家族都得给她面子。而且,她本身就是个奇女子,手下的产业就连她都快不清楚了。当然,一些比较大的产业,她还是很清楚的。有龙淑娜出马,再加上龙行云可以提供的各种资金与资源,可以说,联合一些势力,还是轻而易举的。
因为时间紧迫,龙行云也没有和龙淑娜客套多少,将所要求她的事情也都说了一遍。对于自己的弟弟,龙淑娜还是很疼爱的。以往虽说将龙行云整得有些哭笑不得,但是,那只是姐弟俩之间开开玩笑而已,真正到了大事上,龙淑娜还是很照顾这个弟弟的,或许是想要补偿多年来没有做到姐姐应尽的责任。
再说了,龙行云说的事情其实并不是多难,尤其是她本身就有着不少的盟友,这些人在很大的利益上面,本来就是和龙淑娜共进退的。龙行云做为龙主,他代表着的就是华夏的气运。那些人如果想要有着更大利益的赚取,那就需要华夏的气运高涨才行。否则的话,一个气运低迷的国家,怎么能够让他们赚得更多的利益?从这方面来说,他们也必须和龙行云站在同一条线上。 ↑返回顶部↑
见到龙行云就这样突然消失了,众人的眼中不由得露出一丝骇意。不过,他们并没有放什么硬气话或者是敢多说什么。在马腾的命令下,他们将邪卫的尸体收拾干净以后,便纷纷离开了。当然,被带走的,还有周明。他可是龙行云点名的人,要是不按照龙行云说的去做,恐怕自己的小命都要没有了。甚至于,不知是周明,他已经吩咐手下去查明周明的家世了,如果不是和龙行云有关的话,就连周明的家庭,他也不会放过的。
当然,对于这件事情,龙行云是不知道的。直到后来知道了,他只是微微一笑,并没有多说什么。能够培养出周明这样性格的家庭,恐怕,在某些方面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只是后来听说周明不来上学,而且有人说在夜店经常能够看到他和一些又老又丑的女人在一起,似乎是做了鸭子。而他的父亲也被查出贪污受贿,被判处了十五年。听到这件事的时候,龙行云不由的感慨了一声,看来马腾也怪会做人的啊,这样的事情都能给透出来。不过,自己留马腾一命也算是为名除害了,这么说来,还是自己有先见之明了。想到这,龙行云不仅为自己点了个赞。
回到龙天,任青青、任军、流枫和戒坤已经到了。至于其他几名龙卫,也都在向着龙天赶来。
将他们带到自己办公室下面的地下密室里,龙行云的脸色才严肃了起来:“留给我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你们有什么想法吗?”说完,龙行云就将和邪卫遭遇的事情说了一遍。
听到又碰到了邪卫,众人不由得心中一凛。尤其是龙行云说邪主能够附身到邪卫身上的时候,戒坤的脸上露出一丝惊异。等到龙行云让他们说说自己想法的时候,戒坤才缓缓的开口道:“老板,你说的邪主的天魂已经达到了六级,是真的吗?”
“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真的,”龙行云点了点头,“以我五级的天魂,能够一眼被他看出来,可以看得出,他的天魂等级应该比我的要高。这样的话,也就说明他的天魂最低也达到了六级。不过,想要达到七级,却不是那么简单的。如果他的天魂真的到了七级的话,他现在也不要和我们在这里玩了。那时候,他就能够成为执棋者了。”
听到龙行云这番话,众人不禁点了点头。事情正如龙行云所说的。天魂达到七级的话,真的是翻山倒海,无所不能了。那种情况,只有传说中的神仙才能够达的到。而且,就算是邪主附身在邪卫的身上,已经可以凸显出他的天魂有多强大了。现在看来,虽说被龙行云击杀了两名邪卫,但是,现在的情况依旧不容乐观。
当然,众人并没有因此放弃。每一任的龙主和邪主都是天生对立的,而龙卫和邪卫都是为了辅佐自己主人而存在的。只要主人没有放弃,他们就绝对不会放弃。
一人计短,二人计长。很快的,在众人的商量之下,推出了一个不能算是办法的办法,那就是,在短时间内尽量联合各个势力。看邪卫这些年的布置,虽不知道具体情况,但是可以想象的到,邪卫手中掌握的势力绝对大的多。要是等到时候,邪主用这些势力一起向龙行云发动攻势的话,龙行云肯定是难以承受的。现如今的办法,只能够将自己所能够联合到一起的势力全部联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够有着一线生机。
不过,联合的事情,龙行云怕是没时间去做了。他现在距离邪主还有一段距离。要是再用这段时间去联系各个势力的话,他距离邪主的距离,可就更远了。想来想去,龙行云想到了一个人。
第二天下午,一辆幻影两千出现在了龙天的门口。只见车门打开,一个绝美的女子从车里面下来。见到这个女人的时候,龙行云连忙迎了上去:“姐,你这么快就来了啊,赶紧到里面休息休息吧。”
“你这小子倒是蛮有良心的,不冤你老姐我从京市大老远的开车过来,”甩了甩头发,女子将手中的包递给了龙行云,“好了,我们进去慢慢聊吧。”
连忙接过女子手中的包,龙行云一脸笑意的和他有说有笑的向着龙天里面走去。
没错,这个女子,就是龙行云的亲姐姐——龙淑娜。龙行云和众龙卫想了半天,最后只能选择她了。一方面,龙淑娜是绝对值得信任的人,这也是最为重要的;另一方面,龙淑娜的身份特殊。可以说,只要她出马,在华夏,尤其是在京市,大多数的家族都得给她面子。而且,她本身就是个奇女子,手下的产业就连她都快不清楚了。当然,一些比较大的产业,她还是很清楚的。有龙淑娜出马,再加上龙行云可以提供的各种资金与资源,可以说,联合一些势力,还是轻而易举的。
因为时间紧迫,龙行云也没有和龙淑娜客套多少,将所要求她的事情也都说了一遍。对于自己的弟弟,龙淑娜还是很疼爱的。以往虽说将龙行云整得有些哭笑不得,但是,那只是姐弟俩之间开开玩笑而已,真正到了大事上,龙淑娜还是很照顾这个弟弟的,或许是想要补偿多年来没有做到姐姐应尽的责任。
再说了,龙行云说的事情其实并不是多难,尤其是她本身就有着不少的盟友,这些人在很大的利益上面,本来就是和龙淑娜共进退的。龙行云做为龙主,他代表着的就是华夏的气运。那些人如果想要有着更大利益的赚取,那就需要华夏的气运高涨才行。否则的话,一个气运低迷的国家,怎么能够让他们赚得更多的利益?从这方面来说,他们也必须和龙行云站在同一条线上。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