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26)(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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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事件的结果,如果不是他能改变的,他可以妥协。
  所以在朗巧第一次偷程忻的歌之后,因为歌已经被属上朗巧的名字,成为朗巧的成名之作经典之作,众人皆知,且偷走的还是他的手稿,他没法儿证明那是自己的东西,甚至还可能想过,朗巧是正儿八经学音乐的学生,而他不管喜好爱好,都大毕业,和音乐完全搭不上边,就算想证明那是自己的作品,估计也不会有人信。
  所以,他妥协了。
  打一顿,出了气之后,这事儿只能这么算了。
  唉。
  许云锦越看,越觉得他家宝贝真是简单单纯啊。
  回到家之后,程忻一直闷闷不乐,嘴唇紧抿着,不太想说话。
  许云锦给他削水果,他削什么,递过去,程忻就吃什么,不挑也不拒绝。
  许云锦心疼的,也有心想哄他的。
  可程忻一直这样憋着气不想搭理他,许云锦心烦不已。
  忻哥,要不要遛橙子了?
  嗯。
  程忻要起身,许云锦按着他肩膀,把人压在沙发上。
  我去遛就好,你先洗澡。
  程忻垂着眼帘,一脸的不爽,嗯。
  那你乖乖洗哦,洗干净点儿哦,我遛完了橙子上来就去洗澡,你等我哦。
  程忻心里烦,没听出许云锦话里的意思。
  只听见许云锦说去洗澡,他乖乖进房间拿着自己的衣物进浴室。
  许云锦又气又觉得他这模样好笑。
  等会儿就让你除了我,没心思想别的。
  不就是个朗巧,也值得你这么生气,一直想着。嗤。
  许云锦牵着橙子下楼。
  程忻洗着头,回想起和朗巧认识时的情形,越想越气。
  两个不同校的人,自然是有个中间人才能认识。
  程忻会认识朗巧,是因为朗巧的导师、曾住在云城时就认识的于老师。
  他以前很喜欢音乐,从小学钢琴,也会吉他和小提琴,没出事之前,他的兴致很浓的时候,他可以自学很多乐器,且每一个他想学的乐器,都能很快就掌握技巧。
  他热爱音乐,也觉得自己天生就应该和音乐作陪。
  这辈子不奢求什么家庭幸福,至少音乐给他的反馈是最直接纯粹的,就够了。
  他以前写过不少歌,没经过系统学习,写出来的旋律节奏自有他的风格。
  当时于老师就住在隔壁,他经常会把自己写的歌拿去给于老师看,得到的或许是于老师的夸奖、或许是一些不和谐地方的修改意见。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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