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四章 畅谈到天明(大结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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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好他是磨盘山人,懂得吃苦忍耐,也有着磨盘山人的那种纯朴和善良,所有的工头都喜欢他,。
  渐渐的,他有了积蓄,渐渐地,他有了媳妇,娶了一个城市的女人做老婆,也添了儿女,现在靠着码字讨生活,日子虽比不上那些富豪,但却能自给自足。
  他热衷于文学,也热衷于码字,靠爬格子养家,竟然也能衣食无忧。
  现在人衣先生的梦想终于实现了,30年的沧桑巨变,让黑石村变得天翻地覆。
  半夜,金贵哥拉着人衣走进了他从前的那个家,30多年没回来,那座宅基地竟然还在,只是房子破旧不堪了,青砖上长满了绿苔,屋顶也破损了几个大窟窿。院子里净是杂草,冷风吹过,杂草在院子飞来飞去,十分的凄凉。
  金贵哥说:“人衣,你没地方住,今晚住我哪儿吧,你可是咱们村的大才子,大骄傲啊,想不到写字也能养活家,你要是觉得在城里生活不舒服,就回来,我哪儿还缺个秘书,你给我当秘书,小时候咱哥俩就谈得来。”
  人衣笑笑说:“金贵哥,你开玩笑吧,我怎么能给你做秘书呢?我没出息,是个随遇而安的人,既然选择了城市,就准备在城里生根发芽,哪儿有我的家,有我的婆娘,也有我的儿女,还有我的根。”
  金贵哥叹口气,一脸的惋惜,说:“兄弟,人各有志不能强求,既然你选择了城市,那就在城里好好生活吧。
  但是不要忘记,磨盘山才是你的家,磨盘山才是你的根,你的家在这里,你的根在这里,你的祖坟也在这里,将来你老了,我希望你还回到磨盘山,颐养天年,死了以后,跟我一起埋进磨盘山。”
  人衣先生笑笑说:“好,将来我死了,一定将我的骨灰埋进老家的祖坟,跟我的爹娘埋在一起。跟金贵哥埋在一块。”
  以后的几天,人衣就跟金贵哥住在一块,每天饮酒,畅谈到天明。
  金贵哥深有感触地说:“你一直在写书?那么应该写写磨盘山,应该写写咱们这些农民。写写咱们的祖辈和父辈,他们那一代不容易,让后代子孙记住,没有苦中苦,得不到甜中甜。”
  人衣说:“我这次回来,就是采风的,准备写一本关于磨盘山的书,把村里的人都写进去。让我们的人放眼世界。”
  金贵哥就发出一声爽朗的大笑,那笑容里仍然不减当年的豪气。
  过完年以后就是祭祖的日子了。初三要上坟,人衣先生准备了黄纸,蜡烛,元宝,还有一些纸钱,来到了父母的坟前。
  蟒蛇谷里非常的热闹,到处是大大小小的坟包,这里埋葬的都是磨盘山的先人,他们存在过,也消失过,幸福过,也苦难过,每一个坟包都有一个心酸的故事。
  父母的坟头上已经长满了荒草,也长满了枯藤,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那些荒草扒开,看到了爹跟娘的墓碑,他跪在地上嚎啕大哭:“爹,娘,我来了,不孝顺的儿子看你们来了,
  本来我想,等将来衣锦还乡,荣归故里,闯出个人样子以后再来看你们,可是儿子到现在为止依然没有出息,给祖宗丢脸了。”
  黄纸点着了,纸钱点着了,元宝跟蜡烛也点着了,层层的纸灰袅袅而起,仿佛爹娘久久不散的冤魂。
  他们都死在那场大地震里,父母死的时候,他才十六七岁,他虽然没有给父母争光,但是也没有给他们丢脸。无论走到那里,都会记得磨盘山,都会记得爹娘的坟就在这里。
  每一个坟头上都热闹起来,无数的哭声跟嚎啕声都响起来,黑石村的娘们们摸着膝盖,还是跟唱歌那样好听,绵远悠长,荡气回肠,优美动听,绕梁三日。
  渐渐地,人开始离去,蟒蛇谷就变得清净起来。
  金贵哥没有哭,他只是沉默不语,他想起了很多很多,
  他见证了磨盘山30多年的沧桑巨变,见证了一个时代的历史,这里死去的人,金贵哥都为他们穿过衣服,都为他们抬过丧架,一步一步送他们上路,对于死人,金贵哥已经看得很淡很淡,他几乎麻木了。
  眼前是他爷爷何青山的坟墓,不远处是他媳妇桂兰和丁香的坟墓,还有红杏也埋在那里。
  还有一个孤零零的坟头,那是他的爱犬阿狼的坟墓,几个月前,金贵哥已经调集了一大批机械化设备,挖进了磨盘山的养命沟,生生修了一条水库出来。
  他也打开了他爷爷何青山的坟,把里面的金银珠宝全都挖了出来,全部存进了银行。
  那可是一批富可敌国的财宝。
  他也找到了猎狗阿狼的尸骨,把阿狼包裹起来,跟小母狼小白葬在了一起。小白临死的时候是阿狼的妻子,死了当然也要跟他埋在一块。
  那时候,金贵哥在阿狼的坟前矗立了很久很久,好像怀念死去的兄弟。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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