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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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唔……您不觉得金色的眼睛,有一种,梦幻般的美吗?”
  少女用手包着微微发热的脸颊,说:“我听说精灵是兰开斯特最美丽的种族,您的母亲一定也是大美人。”
  格洛斯特金色的眼睛继承于他的母亲。
  一个精灵。
  但是非常可惜的是,在翡冷翠,混血是除了东方人之外最被看低的种族。
  人们称呼其为“杂种”。
  哪怕是美丽的精灵与人类大贵族的混血,也会被认为是不该出生的异端。
  这也是兰特德尔公爵选择让自己的儿子戴着眼罩装作瞎子的原因。
  “我也不知道。也许她和您一样美丽。”他说:“我自出生起就没有见过她。也许是死了,也是回到森林深处了。”
  “对不起……”她低下了头,“我不知道这个……”
  见青年低垂着头有些沮丧,她换了一个活泼的话题:“其实您看起来还有点像猫。”
  “猫?”
  “嗯。小时候家里养过波斯猫,白色的,眼睛就是一边蓝一边金。很漂亮。”
  她用羞涩的语气描述起幼时的家中的那只活泼漂亮的猫。
  “您,您不会生气吧。”
  说着说着,她又用手遮住脸,似乎是觉得用猫这种娇小可爱的宠物来形容身份尊贵的他有些不好。
  但银发的青年捉住她的手指,清浅的蓝色瞳孔溢满笑意。
  “殿下,我很喜欢这个比喻。”
  “谢谢。”她全然不知这个有些暧昧的举动已经超过了主人和奴隶的界限,只是红着脸小声道谢。
  不知什么时候起,天空沥沥淅淅地下起小雨。
  整座玫瑰园都笼罩在一片薄薄的雾气中。
  格洛斯特拿着一本《基础通用语汇编》正在讲课。
  自从来到圣都,他除了保护苏惜的人身安全,做得最多的就是教她学习语言和文字。
  他虽然是帝国的军人,但是自小接受最严苛的贵族式教育,学识精炼,哪怕做教师也做得很好。
  但他的夜神大人显然是个聪明但贪玩的坏学生。
  被雨水所吸引,女孩放下了书本,跑到窗边伸手去接雨水玩。
  一朵玫瑰自窗口探了进来。
  她惊喜地“呀”了一声,伸手去抓。
  和前代的夜神一样,她也非常喜爱白色的玫瑰。
  “殿下,玫瑰有刺。”格洛斯特叹了口气,准备上前阻止,“还是我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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