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四章取舍(1 / 3)
“这是怎么回事?你们怎么?”
不等我把话说完,就感觉一股巨大的力量掐住了我的案子,我回头才看清楚,掐住我脖子的居然是程予希,她不给我说话的机会!
“程予希!你把小北放了!我可以放过你!”混球把嘴角的血擦了擦。
“不放过我?哈哈哈!你有这样的实力吗?你们现在都是我的阶下囚,我让你们死你们就死,我让你们活,你们就活!你有什么资格跟我谈条件!”
“我现在命令你,把手里的刀放下,或者把你身后的人都杀光了,我就把燕小北放了,否则……”
程予希手上加大了力道,我现在不知道到底哪一个才是真正的程予希,这样的程予希让我害怕,我现在没有反抗的余地,就连说话都困难!
混球回头看了看众人,他摇了摇头!
“换个条件吧?我做不到,而且如果我真的按照你说的做了,小北也不会原谅我的!”
“除了刚才的条件,没得谈!”
“我也告诉你们,这燕小北是你们所有人的希望,也是整个冥界的希望,只是不知道,为了她你们会不会……”
“你不用说了!妖女!我早就是死人一个了!希望你说话算话!父亲!母亲!孩儿不孝!”
“北归!你?”
冥王的话出来的时候,燕北归已经软倒在地上。胸口一把匕首!
“啊!”
冥王跟冥王夫人接受不了一般的大声叫着,他夫人抱着燕北归的尸体痛不欲生,冥王泪眼婆娑,可就在这时候,他听到一句话“燕哥!对不起!如果有来生,我还做你的妻子!北归为了自己的女儿,我算是为了自己的儿子孙女!”
“不?”冥王扑倒在地上。
“真是感人!我这眼泪都快下来了,燕小北!你是不是很心痛!”
“程予希!你给我去死!”
混球暴喝一声冲了起来,但是当他攻击到程予希身边的时候,程予希的突然消失不见了,混球的攻击一下子撞击到保护膜上,身体向地面坠落!
“哈哈哈!你们连我的防御都没办法破开,还想攻击!真是白日做梦!”
“不!我不服!”
混球从地上跳起来,再一次冲了上去,结果依然如此,但是混球就跟疯了一样,接二连三的冲起来,又接二连三的衰落到尘埃,身上的铠甲都乱了,整个人就跟疯子一样!
最后直到他没有一丝力气了,趴在地上呼哧呼哧喘粗气!
除了冥王以外,其余的三位老家伙凑到一起商量着什么!
而这时候,掐着我脖子的手稍微送了一下,我能说话了!
“予希!你到底要做什么?”我有些愤怒的说道!
“我说过会为你还有你的混球扫清一切障碍!你就等着吧!”
“可你逼死了我的亲人!”
“小北!相信我!他们不会有事的!”
“我没办法相信你,让我进去吧我要跟他们一起承担,我不想做他们的累赘!” ↑返回顶部↑
不等我把话说完,就感觉一股巨大的力量掐住了我的案子,我回头才看清楚,掐住我脖子的居然是程予希,她不给我说话的机会!
“程予希!你把小北放了!我可以放过你!”混球把嘴角的血擦了擦。
“不放过我?哈哈哈!你有这样的实力吗?你们现在都是我的阶下囚,我让你们死你们就死,我让你们活,你们就活!你有什么资格跟我谈条件!”
“我现在命令你,把手里的刀放下,或者把你身后的人都杀光了,我就把燕小北放了,否则……”
程予希手上加大了力道,我现在不知道到底哪一个才是真正的程予希,这样的程予希让我害怕,我现在没有反抗的余地,就连说话都困难!
混球回头看了看众人,他摇了摇头!
“换个条件吧?我做不到,而且如果我真的按照你说的做了,小北也不会原谅我的!”
“除了刚才的条件,没得谈!”
“我也告诉你们,这燕小北是你们所有人的希望,也是整个冥界的希望,只是不知道,为了她你们会不会……”
“你不用说了!妖女!我早就是死人一个了!希望你说话算话!父亲!母亲!孩儿不孝!”
“北归!你?”
冥王的话出来的时候,燕北归已经软倒在地上。胸口一把匕首!
“啊!”
冥王跟冥王夫人接受不了一般的大声叫着,他夫人抱着燕北归的尸体痛不欲生,冥王泪眼婆娑,可就在这时候,他听到一句话“燕哥!对不起!如果有来生,我还做你的妻子!北归为了自己的女儿,我算是为了自己的儿子孙女!”
“不?”冥王扑倒在地上。
“真是感人!我这眼泪都快下来了,燕小北!你是不是很心痛!”
“程予希!你给我去死!”
混球暴喝一声冲了起来,但是当他攻击到程予希身边的时候,程予希的突然消失不见了,混球的攻击一下子撞击到保护膜上,身体向地面坠落!
“哈哈哈!你们连我的防御都没办法破开,还想攻击!真是白日做梦!”
“不!我不服!”
混球从地上跳起来,再一次冲了上去,结果依然如此,但是混球就跟疯了一样,接二连三的冲起来,又接二连三的衰落到尘埃,身上的铠甲都乱了,整个人就跟疯子一样!
最后直到他没有一丝力气了,趴在地上呼哧呼哧喘粗气!
除了冥王以外,其余的三位老家伙凑到一起商量着什么!
而这时候,掐着我脖子的手稍微送了一下,我能说话了!
“予希!你到底要做什么?”我有些愤怒的说道!
“我说过会为你还有你的混球扫清一切障碍!你就等着吧!”
“可你逼死了我的亲人!”
“小北!相信我!他们不会有事的!”
“我没办法相信你,让我进去吧我要跟他们一起承担,我不想做他们的累赘!”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