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屋一日游中下篇(3 / 4)
工作人员:……
女方跑过一长段距离,期间又被几处恐怖场景吓得魂飞魄散。终于,她躲到了一个墙壁拐角处,大口大口喘着气。
没了手提灯,她的整个世界便失去了光明。一阵乱跑下,她已经失去了自己的方向。
这个鬼屋里有鬼!真的有鬼!
她确认方才那堵墙是最普通的材质,绝对没有任何可供人藏身的密道。也绝对容不下一具模型的摆放,可当她摸索到一只冰凉却还会活动的手时,整个人都懵了。
那只手极度冰寒,不似人手,却有着人皮的触感。更可怕的是,那只手还没有脉搏!甚至,还打了她一下!
她正恐慌着,身前却传来微微的光。
那盏灯被人握在手里,却来得无声无息,根本听不见来者的脚步声。女方抬起头,只见一个脸色惨白的年轻人,握着灯,正居高临下地看着她。
那个人正是和他们一同寻找线索的林槐。忽明忽暗的灯光下,他一边脸隐没在黑暗中,另一边脸却带着诡异的笑容。他看着女方,对她说:“你的时间不多了。”
他的声音也是幽幽的,像是忽明忽灭的鬼火,在虚空的风中游荡。女方哆哆嗦嗦地问他:“什么……什么时间?”
“存活时间。”
她看着林槐,突然想起她和男方走在路上时,林槐分明跟在他们身后,却并没有发出脚步声。她在看向现在的林槐,只见这个人两眼一眨也不眨地盯着自己,唇角保持着上扬的弧度,笑容诡异阴冷。
林槐低下身,女方往后缩了缩。他将灯递给她:“你的东西。”
女方被他注视着接过灯,手指无意间-碰过他的手。那个人的皮肤,冷得像冰。
那根本不是活人该有的温度!
“走吧,”林槐和她说,“我送你和你的男朋友团聚。”
说完这话,他便绅士地让女方提着灯走在前方,自己则跟在她身后。
女方走在林槐前面,侧耳仔细听身后的脚步声。她时而慢下脚步,时而加快脚步。
整个鬼屋,她只能听见自己的脚步声!
身后那个“人”,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阿,阿杰呢?”她颤抖着声音问林槐。
“他到下面去了。”林槐说。
下面?下面是指哪里?
“下,下面……是什么下面?”
“当然是这里的下面。”
女方越走,脚步越慢。她不知道自己到了哪里,只听见呼啸风声,和对方阴冷的回答。
这里的下面……难道……是指……阴间!
她又想起自己之前在网上看的传闻。有人说,陈树作为设计师之所以能取得这样多的荣誉,是因为他的鬼屋里,真的有鬼。
她身后这个人……难道真的是鬼!
提着手提灯的手开始颤抖。林槐看前面的灯光抖得厉害,本想关心一下她。话没出口,他又怕自己语气生硬,于是先笑了两声:“呵呵,你手抖得那么厉害做什么?” ↑返回顶部↑
女方跑过一长段距离,期间又被几处恐怖场景吓得魂飞魄散。终于,她躲到了一个墙壁拐角处,大口大口喘着气。
没了手提灯,她的整个世界便失去了光明。一阵乱跑下,她已经失去了自己的方向。
这个鬼屋里有鬼!真的有鬼!
她确认方才那堵墙是最普通的材质,绝对没有任何可供人藏身的密道。也绝对容不下一具模型的摆放,可当她摸索到一只冰凉却还会活动的手时,整个人都懵了。
那只手极度冰寒,不似人手,却有着人皮的触感。更可怕的是,那只手还没有脉搏!甚至,还打了她一下!
她正恐慌着,身前却传来微微的光。
那盏灯被人握在手里,却来得无声无息,根本听不见来者的脚步声。女方抬起头,只见一个脸色惨白的年轻人,握着灯,正居高临下地看着她。
那个人正是和他们一同寻找线索的林槐。忽明忽暗的灯光下,他一边脸隐没在黑暗中,另一边脸却带着诡异的笑容。他看着女方,对她说:“你的时间不多了。”
他的声音也是幽幽的,像是忽明忽灭的鬼火,在虚空的风中游荡。女方哆哆嗦嗦地问他:“什么……什么时间?”
“存活时间。”
她看着林槐,突然想起她和男方走在路上时,林槐分明跟在他们身后,却并没有发出脚步声。她在看向现在的林槐,只见这个人两眼一眨也不眨地盯着自己,唇角保持着上扬的弧度,笑容诡异阴冷。
林槐低下身,女方往后缩了缩。他将灯递给她:“你的东西。”
女方被他注视着接过灯,手指无意间-碰过他的手。那个人的皮肤,冷得像冰。
那根本不是活人该有的温度!
“走吧,”林槐和她说,“我送你和你的男朋友团聚。”
说完这话,他便绅士地让女方提着灯走在前方,自己则跟在她身后。
女方走在林槐前面,侧耳仔细听身后的脚步声。她时而慢下脚步,时而加快脚步。
整个鬼屋,她只能听见自己的脚步声!
身后那个“人”,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阿,阿杰呢?”她颤抖着声音问林槐。
“他到下面去了。”林槐说。
下面?下面是指哪里?
“下,下面……是什么下面?”
“当然是这里的下面。”
女方越走,脚步越慢。她不知道自己到了哪里,只听见呼啸风声,和对方阴冷的回答。
这里的下面……难道……是指……阴间!
她又想起自己之前在网上看的传闻。有人说,陈树作为设计师之所以能取得这样多的荣誉,是因为他的鬼屋里,真的有鬼。
她身后这个人……难道真的是鬼!
提着手提灯的手开始颤抖。林槐看前面的灯光抖得厉害,本想关心一下她。话没出口,他又怕自己语气生硬,于是先笑了两声:“呵呵,你手抖得那么厉害做什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