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乖仔 第68节(1 / 4)
那种鼻腔都是血腥气的感觉来得太冲击,让林俞甚至有瞬间恍如回到前世的车祸现场。
周围吵吵嚷嚷的,声音都像是隔了一层。
有很多人涌了过来,医生现场给林曼姝紧急包扎。
人从自己怀里被带走,林俞听见医生检查过后开口说:“失血有些严重,脑部情况不明,先回医院拍个脑部ct。”
林柏从他们跟着前往医院。
林俞这才自觉小姑还活着,而接下来的事情得靠医生,是他无能为力的。
林俞转念想到付兴光,他转头才发现,不知道何时这周边站了好些警察。而且和一开始来的那些还不一样,全都全副武装端着枪械。
林俞看见了被两个人制服跪在地上还不断挣扎的付兴光。
想也没想,转身冲上去。
身体带起的风掀起了衣服的一角,林俞上前就一拳砸他脸上。
有了第一下就有第二下,旁边有人阻挡,而林俞脑子里全是林曼姝没了血色的脸。
付兴光别的没有,力气倒是大。
这种情况下还骤然挣脱,朝着林俞扑上来,旁边的警察都反应不过来。但是瞬息间,付兴光就被旁边突如其来的一脚,悍然踹出去很远。
与此同时,林俞感觉有人拦腰抱住了自己的腰,将他整个人提离地面带后一米。
耳边传来一句:“嘘,冷静。”
林俞浑身一麻,不敢置信回头。
身后的人,赫然是绝对不可能在这个时候出现在这里的闻舟尧。
“哥?”所有意识渐渐回笼,林俞的嗓子哑得从喉咙发出一点声音,“你怎么会在?”
意识到身后的人不是别人,林俞那种高度紧张,又情绪过激后的反应骤然涌上头。脚下忍不住发软,后背浸出冷汗。
闻舟尧将他转过身,单手抱住他,摸了摸他的头发开口说:“好了,别担心,小姑不会有事的。”
林俞一口气终于缓缓沉静下来。
这个时候才注意到闻舟尧一身黑t,下半身穿了条军绿色的裤子,脚踩皮靴。他这幅装扮出现在一群武装警察中间有些凸显,但又好似没什么不合适。
而且林俞注意到他腰间别了一个包,他能猜到那是什么。
持枪出现在这里,林俞想到之前付兴光手上挨的那一枪。
反应过来:“你开的枪?”
闻舟尧嗯了声。
林俞想,果然。之前在这里的警察就说过,人质贴太近且视野不好,不适合安排狙击,只能贴近救援。那一枪的时机抓得非常精准,而且子弹是擦着林曼姝的脖子打进去的,可见这一枪要求之高。
但林俞知道他射击能力,所以也不惊讶。
林俞这个时候也没再追问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的问题,警察那边走来一个人,站到两人旁边了。他抬手揭下脸上的黑色面罩,笑对着闻舟尧夸了一句:“你小子可以啊,刚刚那一枪打得漂亮。”
“刘队。”闻舟尧叫了声,转头和林俞说:“这是市区大队的刘副队长。” ↑返回顶部↑
周围吵吵嚷嚷的,声音都像是隔了一层。
有很多人涌了过来,医生现场给林曼姝紧急包扎。
人从自己怀里被带走,林俞听见医生检查过后开口说:“失血有些严重,脑部情况不明,先回医院拍个脑部ct。”
林柏从他们跟着前往医院。
林俞这才自觉小姑还活着,而接下来的事情得靠医生,是他无能为力的。
林俞转念想到付兴光,他转头才发现,不知道何时这周边站了好些警察。而且和一开始来的那些还不一样,全都全副武装端着枪械。
林俞看见了被两个人制服跪在地上还不断挣扎的付兴光。
想也没想,转身冲上去。
身体带起的风掀起了衣服的一角,林俞上前就一拳砸他脸上。
有了第一下就有第二下,旁边有人阻挡,而林俞脑子里全是林曼姝没了血色的脸。
付兴光别的没有,力气倒是大。
这种情况下还骤然挣脱,朝着林俞扑上来,旁边的警察都反应不过来。但是瞬息间,付兴光就被旁边突如其来的一脚,悍然踹出去很远。
与此同时,林俞感觉有人拦腰抱住了自己的腰,将他整个人提离地面带后一米。
耳边传来一句:“嘘,冷静。”
林俞浑身一麻,不敢置信回头。
身后的人,赫然是绝对不可能在这个时候出现在这里的闻舟尧。
“哥?”所有意识渐渐回笼,林俞的嗓子哑得从喉咙发出一点声音,“你怎么会在?”
意识到身后的人不是别人,林俞那种高度紧张,又情绪过激后的反应骤然涌上头。脚下忍不住发软,后背浸出冷汗。
闻舟尧将他转过身,单手抱住他,摸了摸他的头发开口说:“好了,别担心,小姑不会有事的。”
林俞一口气终于缓缓沉静下来。
这个时候才注意到闻舟尧一身黑t,下半身穿了条军绿色的裤子,脚踩皮靴。他这幅装扮出现在一群武装警察中间有些凸显,但又好似没什么不合适。
而且林俞注意到他腰间别了一个包,他能猜到那是什么。
持枪出现在这里,林俞想到之前付兴光手上挨的那一枪。
反应过来:“你开的枪?”
闻舟尧嗯了声。
林俞想,果然。之前在这里的警察就说过,人质贴太近且视野不好,不适合安排狙击,只能贴近救援。那一枪的时机抓得非常精准,而且子弹是擦着林曼姝的脖子打进去的,可见这一枪要求之高。
但林俞知道他射击能力,所以也不惊讶。
林俞这个时候也没再追问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的问题,警察那边走来一个人,站到两人旁边了。他抬手揭下脸上的黑色面罩,笑对着闻舟尧夸了一句:“你小子可以啊,刚刚那一枪打得漂亮。”
“刘队。”闻舟尧叫了声,转头和林俞说:“这是市区大队的刘副队长。”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