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亡 (完)(2 / 4)
他穿上套头毛衣,将衬衣被辛桐揪出的褶皱拉直,重新戴好眼镜。大衣挂在门关,出门时顺手披上。
时间是飘零的雨丝,无声无息地越过旧年,来到新年,
日色衰败,华灯渐起。
江鹤轩沿着小区一路出去,乘两站地铁,来到商业中心。街边绿化带的矮草都有些腐败衰烂,汹涌的人潮裹挟着他前进,每个存在都步履匆匆。
他低着头看手机,发现音乐播放器给他弹出了一个提示——请您查收年度歌单,解锁辛桐的手机,看到她手机也输送了同样的一份弹窗。
戴上蓝牙耳机,江鹤轩将她的年度歌单一首首听过。
两人用的是一样的音乐播放器。
歌单里最常听的歌……十首有四首是重合的。
他轻车熟路地走到一家珠宝店前,自动门缓缓敞开怀抱,将他拥入宝石与金银的海洋。
柜员见了他,笑脸迎上。她是个二十岁刚出头的小姑娘,中专毕业后来新安打工,一日工作九个多小时,化着粗糙的妆,希望能多赚点钱,渴求一段美好的爱情。因而在她第一次见到江鹤轩时,就在千万个前来的顾客里记住了他的面容。
他首次推开店面,在闪到晃眼的钻石中驻足甚久,仿若一棵低垂着枝蔓的杨柳树。在抬眸看到她前来时,微微一笑,问:“我想跟我女朋友求婚,你有什么戒指推荐吗?”
女人面对面容姣好又温柔和善的男子总是缺乏抵抗力,店员耐心地给他展示不同的钻戒,问他:“您能接受的价位是多少?”
江鹤轩只说:“合适就行,价格无所谓。”他早就为他们的未来准备了充足的开支。
选钻戒的确是费心劳力的事。
黄金铸造的莫比乌斯环寓意很好,代表永恒与无限;掺杂几何设计的钻戒在灯光下熠熠生辉,最能讨姑娘欢心;经典的六爪简单优雅,他甚至能想到多年后两人垂垂老矣,她有一些细纹的指节带着这个戒指的模样,像一朵常开不败的花。
他看了许久,最终敲定一款纤细小巧的钻戒样式,细细的圈儿镶着通透的钻,带在手上也比较轻便。
“她觉得自己手指短,所以不喜欢戴戒指。”江鹤轩一边说,一边为店员留下订做钻戒用的手指数据。“轻便小巧点好,我还是想她能时时刻刻带着。”
店员收好数据,心想:能被这么好的男生求婚的,一定是个美丽温柔的姑娘。
那天他顺手买了一个素白的银坠子和一对镶嵌着红宝石的长耳环,也是送给心上人的,因为她喜欢带耳环。
纯银耳坠是她出院礼物,红宝石耳环是她的生日礼物。
原计划是在生日当天带她出去吃饭,仿照被用烂的电影桥段,将耳环包起来掷入玫瑰葡萄酒,再在她颤颤地打开,看到是耳环时,吓她一下。可惜江鹤轩送出了耳环,却是以在漆黑的夜幕里等待她下班,将一个盒子递出的方式。而她压根没打开看,在他去她家换维生素和装监控的时,看到了放在橱柜落灰的礼物盒。
这回店员一见他,便迎上来问:“下定决心要求婚了?”
“是啊,来取戒指。”江鹤轩说,光照到脸庞,“我要求婚了。”
与此同时,那头的傅云洲挂断电话,第一句就是对季文然说:“辛桐出事了。”
毕竟朝夕相处近一个月,傅云洲一听她说话的口气就察觉到不对劲,紧跟着问的饼干也证实了他的猜想。
“我通话的时候查了手机的定位,她不在家。”傅云洲说。“晓鹿说电话是她男友打的,然后才转给辛桐。”
“不可能,她跟男朋友很早就在闹分手。”季文然抬着尖尖的下巴,斩钉截铁。
傅云洲一句一句地回想辛桐的话,细细剖解,似是琢磨出了她话中的苗头。
“我会让优白派人盯牢这个定位和附近的医院,”他说,“明天他们应该会去。”
季文然半信半疑,“老傅,你确定?” ↑返回顶部↑
时间是飘零的雨丝,无声无息地越过旧年,来到新年,
日色衰败,华灯渐起。
江鹤轩沿着小区一路出去,乘两站地铁,来到商业中心。街边绿化带的矮草都有些腐败衰烂,汹涌的人潮裹挟着他前进,每个存在都步履匆匆。
他低着头看手机,发现音乐播放器给他弹出了一个提示——请您查收年度歌单,解锁辛桐的手机,看到她手机也输送了同样的一份弹窗。
戴上蓝牙耳机,江鹤轩将她的年度歌单一首首听过。
两人用的是一样的音乐播放器。
歌单里最常听的歌……十首有四首是重合的。
他轻车熟路地走到一家珠宝店前,自动门缓缓敞开怀抱,将他拥入宝石与金银的海洋。
柜员见了他,笑脸迎上。她是个二十岁刚出头的小姑娘,中专毕业后来新安打工,一日工作九个多小时,化着粗糙的妆,希望能多赚点钱,渴求一段美好的爱情。因而在她第一次见到江鹤轩时,就在千万个前来的顾客里记住了他的面容。
他首次推开店面,在闪到晃眼的钻石中驻足甚久,仿若一棵低垂着枝蔓的杨柳树。在抬眸看到她前来时,微微一笑,问:“我想跟我女朋友求婚,你有什么戒指推荐吗?”
女人面对面容姣好又温柔和善的男子总是缺乏抵抗力,店员耐心地给他展示不同的钻戒,问他:“您能接受的价位是多少?”
江鹤轩只说:“合适就行,价格无所谓。”他早就为他们的未来准备了充足的开支。
选钻戒的确是费心劳力的事。
黄金铸造的莫比乌斯环寓意很好,代表永恒与无限;掺杂几何设计的钻戒在灯光下熠熠生辉,最能讨姑娘欢心;经典的六爪简单优雅,他甚至能想到多年后两人垂垂老矣,她有一些细纹的指节带着这个戒指的模样,像一朵常开不败的花。
他看了许久,最终敲定一款纤细小巧的钻戒样式,细细的圈儿镶着通透的钻,带在手上也比较轻便。
“她觉得自己手指短,所以不喜欢戴戒指。”江鹤轩一边说,一边为店员留下订做钻戒用的手指数据。“轻便小巧点好,我还是想她能时时刻刻带着。”
店员收好数据,心想:能被这么好的男生求婚的,一定是个美丽温柔的姑娘。
那天他顺手买了一个素白的银坠子和一对镶嵌着红宝石的长耳环,也是送给心上人的,因为她喜欢带耳环。
纯银耳坠是她出院礼物,红宝石耳环是她的生日礼物。
原计划是在生日当天带她出去吃饭,仿照被用烂的电影桥段,将耳环包起来掷入玫瑰葡萄酒,再在她颤颤地打开,看到是耳环时,吓她一下。可惜江鹤轩送出了耳环,却是以在漆黑的夜幕里等待她下班,将一个盒子递出的方式。而她压根没打开看,在他去她家换维生素和装监控的时,看到了放在橱柜落灰的礼物盒。
这回店员一见他,便迎上来问:“下定决心要求婚了?”
“是啊,来取戒指。”江鹤轩说,光照到脸庞,“我要求婚了。”
与此同时,那头的傅云洲挂断电话,第一句就是对季文然说:“辛桐出事了。”
毕竟朝夕相处近一个月,傅云洲一听她说话的口气就察觉到不对劲,紧跟着问的饼干也证实了他的猜想。
“我通话的时候查了手机的定位,她不在家。”傅云洲说。“晓鹿说电话是她男友打的,然后才转给辛桐。”
“不可能,她跟男朋友很早就在闹分手。”季文然抬着尖尖的下巴,斩钉截铁。
傅云洲一句一句地回想辛桐的话,细细剖解,似是琢磨出了她话中的苗头。
“我会让优白派人盯牢这个定位和附近的医院,”他说,“明天他们应该会去。”
季文然半信半疑,“老傅,你确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