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粒暴躁情种_分卷阅读_109(2 / 4)
金铮应下,然后草草扒了几口饭就放下了碗去找沈何启,电视被她调成了静音,载歌载舞的画面像一场没头没脑的哑剧。她侧身躺在沙发上,大衣的帽子戴在头上,一手曲起垫在脑后,一手懒洋洋地垂在边上招呼走过的老猫豆子:“过来。”
豆子看她一眼,逃也似的朝她的反方向跑了。从某方面来说,豆子比吴森煜精明,至少被沈何启蹂躏了两次之后,它看到她宛如看到一座瘟神,知道躲是上策。
金铮嘲笑她:“狗都嫌。”
“这是猫。”沈何启瞪他,身体不舒服的缘故没什么气势,眼刀显得软绵绵,随后她如法炮制招呼金铮,“过来。”
待遇和猫一个级别,金铮没和她抗议,走过去在她身旁坐下。
沈何启身体上挪几寸,头枕到他腿上找了个舒服的姿势。
金铮手掌捧过她的脸,低头在她嘴角烙下一个一触即离的吻:“ 27岁快乐。”
唇上仿佛还残留着他嘴唇柔软的触感,原本沈何启想说“好老,不快乐。”但沉溺于他的眼神,年龄不再是禁忌,衰老也不再是噩梦,她剩满腔的喜乐与满足,说:“同乐。”
“十年前的现在我们是不是正在组队呢。”
“嗯,年夜饭催了四次,我妈差点把我劈了。”
“我妈也是。”
还在天马行空地忆往昔峥嵘岁月,吴森煜狼吞虎咽吃完晚饭迫不及待过来找沈何启玩:“启启。”
金铮止了话头,不厌其烦再一次教育吴森煜:“又叫启启,没大没小,叫舅妈。”
吴森煜拒绝接受教育,倔强地又叫一声:“启启。”他凑近沈何启,两颗黑葡萄似的大眼珠闪烁着纯真的光芒,想让和沈何启陪他搭积木,但又不直接明说,而是问:“你在干什么?”
“我在和金铮谈恋爱。”沈何启捏一把他的脸。
这回答又苏又撩,金铮低头看她一眼忍不住勾了唇角,再抬头,一本正经赶外甥,“舅妈头疼,你找妈妈陪你玩。”
“吴森煜,你好像一个雪媚娘啊,雪媚娘成精。”沈何启看着吴森煜白花花胖嘟嘟的脸蛋却来了精神,捏两把还不够,最后干脆支起身子扣住人孩子的后脑勺在他脸上咬了一口。
咬起来也跟雪媚娘似的,软绵绵嫩生生。
吴森煜喜欢和她玩不代表他能忍受被她咬一口,痛倒是不痛,但不妨碍他惊恐地捂着脸蛋扯开嗓子哭一场。
沈何启自认下口很轻,不解问金铮:“他是不是以为我想吃了他。”
听到“吃了他”这三个字,信以为真的吴森煜哭的更加大声。
金铮哭笑不得,去把孩子揽过来哄。沈何启的顽劣和日益壮大的恶趣味金铮见惯不惯,作为惩罚他抬腿震她一下:“长不大了?”
“诶别抖,头疼呢。”
沈何启和金铮的27岁,就在这兵荒马乱中的嘈杂中正式拉开了帷幕。
每逢过年,x市家家户户都会挑一顿饭的时间宴请有来往的亲朋好友,年初几天是最繁忙饭局也最集中的时间,基本不会有空档,有时还会碰上不同的亲戚在同一个时间请客,一家几口人甚至要分成两三波去不同的地方赶场子。
金铮和沈何启毕竟还没有正式压帖,尚不名副其实,所以没去对方的亲戚家做客,各自忙着在各种或亲或疏的七大姑八大姑家打牌赌博和应付“什么时候结婚”的话题。
前一年过年的时候两人一直凑不到时间,正月初五才有空正式见了一面。这一年更夸张,直到正月初七终于因为那场慈善晚会成功聚首。
沈何启和金铮交往超过一年半,却才区区第二次参加这种听起来就很高大上的大型社交场合。金铮本身也不是爱凑这种热闹的人,但凡能推的基本不会去,而沈何启怀着好奇心去长过一次市面之后就再也不愿意踏足:“穿着高跟鞋在那装一晚上淑女,有这个时间我怎么不去酒吧蹦迪呢?”
金铮原做好苦口婆心才能把沈何启说服的打算,没想到这一次她大概是太久不见他了,他满腹的草稿一句都没用上,她已经欣然应允。
下午的时候金铮带着沈何启去做造型,她在无数眼花缭乱的礼服中皱着眉头挑三拣四,任由造型师在一旁天花乱坠给她建议也不为所动,最后看中了一条简单的黑色绸质吊带裙,修身款式。她两指捻住一小块布料将裙子拉出来,第一眼金铮知道:就是它了。 ↑返回顶部↑
豆子看她一眼,逃也似的朝她的反方向跑了。从某方面来说,豆子比吴森煜精明,至少被沈何启蹂躏了两次之后,它看到她宛如看到一座瘟神,知道躲是上策。
金铮嘲笑她:“狗都嫌。”
“这是猫。”沈何启瞪他,身体不舒服的缘故没什么气势,眼刀显得软绵绵,随后她如法炮制招呼金铮,“过来。”
待遇和猫一个级别,金铮没和她抗议,走过去在她身旁坐下。
沈何启身体上挪几寸,头枕到他腿上找了个舒服的姿势。
金铮手掌捧过她的脸,低头在她嘴角烙下一个一触即离的吻:“ 27岁快乐。”
唇上仿佛还残留着他嘴唇柔软的触感,原本沈何启想说“好老,不快乐。”但沉溺于他的眼神,年龄不再是禁忌,衰老也不再是噩梦,她剩满腔的喜乐与满足,说:“同乐。”
“十年前的现在我们是不是正在组队呢。”
“嗯,年夜饭催了四次,我妈差点把我劈了。”
“我妈也是。”
还在天马行空地忆往昔峥嵘岁月,吴森煜狼吞虎咽吃完晚饭迫不及待过来找沈何启玩:“启启。”
金铮止了话头,不厌其烦再一次教育吴森煜:“又叫启启,没大没小,叫舅妈。”
吴森煜拒绝接受教育,倔强地又叫一声:“启启。”他凑近沈何启,两颗黑葡萄似的大眼珠闪烁着纯真的光芒,想让和沈何启陪他搭积木,但又不直接明说,而是问:“你在干什么?”
“我在和金铮谈恋爱。”沈何启捏一把他的脸。
这回答又苏又撩,金铮低头看她一眼忍不住勾了唇角,再抬头,一本正经赶外甥,“舅妈头疼,你找妈妈陪你玩。”
“吴森煜,你好像一个雪媚娘啊,雪媚娘成精。”沈何启看着吴森煜白花花胖嘟嘟的脸蛋却来了精神,捏两把还不够,最后干脆支起身子扣住人孩子的后脑勺在他脸上咬了一口。
咬起来也跟雪媚娘似的,软绵绵嫩生生。
吴森煜喜欢和她玩不代表他能忍受被她咬一口,痛倒是不痛,但不妨碍他惊恐地捂着脸蛋扯开嗓子哭一场。
沈何启自认下口很轻,不解问金铮:“他是不是以为我想吃了他。”
听到“吃了他”这三个字,信以为真的吴森煜哭的更加大声。
金铮哭笑不得,去把孩子揽过来哄。沈何启的顽劣和日益壮大的恶趣味金铮见惯不惯,作为惩罚他抬腿震她一下:“长不大了?”
“诶别抖,头疼呢。”
沈何启和金铮的27岁,就在这兵荒马乱中的嘈杂中正式拉开了帷幕。
每逢过年,x市家家户户都会挑一顿饭的时间宴请有来往的亲朋好友,年初几天是最繁忙饭局也最集中的时间,基本不会有空档,有时还会碰上不同的亲戚在同一个时间请客,一家几口人甚至要分成两三波去不同的地方赶场子。
金铮和沈何启毕竟还没有正式压帖,尚不名副其实,所以没去对方的亲戚家做客,各自忙着在各种或亲或疏的七大姑八大姑家打牌赌博和应付“什么时候结婚”的话题。
前一年过年的时候两人一直凑不到时间,正月初五才有空正式见了一面。这一年更夸张,直到正月初七终于因为那场慈善晚会成功聚首。
沈何启和金铮交往超过一年半,却才区区第二次参加这种听起来就很高大上的大型社交场合。金铮本身也不是爱凑这种热闹的人,但凡能推的基本不会去,而沈何启怀着好奇心去长过一次市面之后就再也不愿意踏足:“穿着高跟鞋在那装一晚上淑女,有这个时间我怎么不去酒吧蹦迪呢?”
金铮原做好苦口婆心才能把沈何启说服的打算,没想到这一次她大概是太久不见他了,他满腹的草稿一句都没用上,她已经欣然应允。
下午的时候金铮带着沈何启去做造型,她在无数眼花缭乱的礼服中皱着眉头挑三拣四,任由造型师在一旁天花乱坠给她建议也不为所动,最后看中了一条简单的黑色绸质吊带裙,修身款式。她两指捻住一小块布料将裙子拉出来,第一眼金铮知道:就是它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