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见星星的她_分卷阅读_98(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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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时笑了,想了想,反问她:“不是天才贝吗?”
  汤贝吸气:“……”
  天才贝贝,是她以前q\\q号的名字,为什么沈时会知道呢?因为有一天她想知道以前沈时会取一个什么样的q\\q号名字,会不会也有一段年少的中二期。所以作为交换,她先告诉他以前她的q\\q号,结果发现沈时根本没有中二期……
  因为后天婚礼,明天她要回周庄,当晚她和沈时出去见了已经来s市的张医生。
  张安硕是9月底从洛杉矶回到北京,他改了行,现在已经不是住院医师,而是跨国制药公司的市场经理。工作比住院医生这一行要灵活自在,发展前景也不错,唯一遗憾的是他没有坚持到主治医生就放弃了。
  当时他可是死皮赖脸才劝说沈时同意跟他合住一间公寓,原先目的就是为了近水楼台先得月:他从沈时这里得到usmle考试秘诀,早日修道成仙,然后他给沈时做菜做饭,让沈时多点人间烟火气。
  结果同居两年,他依旧是任劳任怨的住院医师一枚,沈时已经顺利晋级成了主治医生。最郁闷的是,同居之前他是一个清秀可人的小哥哥,沈时是风采卓然的大帅哥,同居之后沈时没有太大改变,他足足重了十几磅。
  从小哥哥变成了胖哥哥。
  原因可能是,他吃了太多的剩饭剩菜……
  至于沈时为什么变化不大,usmle考试没有太多准备也能高分通过,原因可能有些人从出生就是一个仙胎吧。现在,就算这半年多没有见,依旧颜如冠玉,笑起来微微勾着唇,一副准新郎的春风得意劲儿。
  嗯,人倒比以前会笑了。
  他和沈时刚同居那阵子,老实说他还挺怕他的,在桌上吃个面包都怕留下面包屑惹人嫌弃,后来他发现,沈时其实是一个很宽容的室友。
  他冷,并不是性格冷,只是单纯话少。为什么话少呢,因为他觉得说话这件事很无聊。
  然而,不爱说话的男人却找了一个小话唠。
  老实说啊,张安硕真的觉得汤妹比自己还话唠,在洛杉矶的时候他就感受到了汤妹这个属性,所以两人才能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后面一起吃鸡,两人组队还好,如果是四人,全是她和他在说话,有时候话多了,匹配到的队友都受不了,丢出一句:“好好打游戏不可以吗?侃啥大山!”
  所以晚上两个“话唠”再次见面,话题一个接着一个,完全停不下来。
  火锅店里,张安硕对汤贝说跟沈时刚同居的感受,汤贝简直是感同身受啊,尤其吃面包怕留下面包屑这一段,因为她也——经历过!
  不过,她吃的是小饼干。
  然后,张安硕提到自己发胖这件事,汤贝更是乐得合不拢嘴,瞧瞧沈时,瞧瞧张安硕,对张安硕说:“可能你的帅气真的被沈时吸走了。”
  因为她看沈时真是越看越帅。
  她还记得她在丁医生的办公桌上看到他们毕业照时的惊讶,里面的硕哥跟现在俨然不是一个画风了。看着眼前的张安硕,浑圆里仍可见当年的秀气,然而那个曾经的红唇齿白的小哥哥,大概只能存在丁医生的毕业照里了。
  张安硕没想到丁昇居然把毕业照摆在办公桌上,对此他的看法是:“丁昇是不是无聊啊,还是他觉得考上清华是他这辈子最大的人生骄傲了。”
  汤贝摇头,看着张安硕说:“不,丁医生现在还是大作家!”
  “作家,了不起噢。”张安硕从火锅里捞起一片毛肚,沾了麻酱说,“反正,丁昇这人就是小气吧啦的。”
  有件事,汤贝不知道怎么跟张安硕说,就是关于伴郎的事……沈时不是缺伴郎么,因为她这边有两个伴娘,沈时那边也需要两个,只是跟他年纪相仿又没有结婚的男性——没有了!
  上个月刚好这个烦恼被黄医生听到,黄医生立马指着丁医生说:“哎呀,这里不是刚好有一个吗?现成的好伴郎啊。”
  顿了下,还绑架丁医生说:“丁医生,同事一场,这个忙可要帮啊!”
  就这样,后天她和沈时的婚礼上伴郎除了张安硕,还有……丁医生。
  原先嘛,她觉得没什么。张安硕和丁医生怎么说也是大学同学,之前就算有点小矛盾,刚好还可以借机解除误会。可是听张安硕的口气,两人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啊。
  “也不是什么深仇大恨。”张安硕看向她和沈时说,“我和丁昇之前除了是大学同学,还是同个宿舍,上下铺,关系还挺好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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