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讲义_分卷阅读_32(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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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之于未乱”,人心中之尘垢易破易散者,皆是在于心性未乱之时。未乱之时,心静性正,与道合体,故心中之阴不能胜阳,心中之邪不能胜正。心静,则内道场坚固,心门紧闭,则外贼不能入内。能在此时以正道立之于内,不劳力而一心整齐,不费求而万理齐备。若在心已乱时再治,此时正性之力不足,阴邪正猖厥,虽克制,但功效甚微。若失去正心之觉,顺遂阴势,则脆者可转化为坚,微者可积而为大,虽治确实不易。所以无论治心治身,也无论应物治事,皆应“治之于未乱”。
  治人心之乱,当在平时修心炼己上下功夫。当心未乱之时,就应闭门防盗,除阴灭贼。未乱时为之治之,用力少而成功多。若于已乱时去治,虽其心不昧,也能为治,但却需要数倍之力,奏效也慢。所以太上在此谆谆教诲,治心应治于未有、未乱之时。其理颇明,其意颇深。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此八句,是引喻具体事物自然之理,而验证“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之义。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是说天下万事万物之理,皆是由小到大,由弱到强。即使千年合抱之大树,亦是从幼小的嫩芽逐渐生长而成。参天大树,其杆高壮,可冲于天汉,其冠大若垂云,但它却是由稚嫩的小芽逐渐生长壮大的。树木成长为合抱之势,决非起于一日,而是历经了千百年阳光雨露的滋养,渐至高大;其生生之机,开始生于毫末,终而成为合抱之木。
  “九层之台,起于垒土”,高楼大厦,虽高入云霄,接于星斗,但也是从地基的粒粒黄土堆积而累起的。九层之台虽高,非成于一时,其势虽雄巍高大,却是从寸土垒起的。即使现代人所建的百层摩天大楼,虽直冲云端,也是由最低的地基开始,才有其高耸入云之势。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虽跋山涉水,久经时日,行程千万里,历尽艰辛而止终点。但其进程,亦是由近至远,开始于足下第一步。千里之远,非行于一蹙,其发脚之初,则始于足下一举,起于第一步。
  以上数句,说明了世间事物皆是由小至大,由低到高,由少至多,由弱至强的变化之理。
  “为者败之,执者失之”,大木之生于毫末者,是大生于小之理。高台起于垒土者,是高以下为基之理。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者,乃是由近至远之理。凡此数类,皆是由微致著,积小成大,由无生有,都是人可为可执之事。木虽大,终有砍伐之日;台虽高,终有毁坏之时;行虽远,终有不行之日。由此可知,凡有为之事,终有败弊之时,不能永固;凡有执着者,终有失去之日,不能长久。人能知此理,于未有未乱之时,而为之治之。治之于清静无为之时,使之合于道体,又安能至于败?安能至于失?此乃“为者败之,执者失之”之义。所示之理浅显易懂,实在真切!
  【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
  上文所言的“为者败之,执者失之”,皆是指世人为之于有为,执之于有执,故而有败失之患。
  “圣人无为故无败”,是说圣人处事,不为华文,不为色利,不为残贼,不生于心,不作于意,因物付物,顺其自然。物得益于圣人者,在于全其本性,故万物各得其生,周应无穷,随宜处妙,这都是无为之功,故圣人永无败失之患。
  “无执故无失”,圣人处事,合于自然,随事处事,上下各安其分,尊卑各得其位,不立藩(fān)篱,不有辙迹。圣人以德化愚,以财济贫,无所执,无所藏,皆是自自然然,毫不固执己见,从不执于有为。惟其无执,所以圣人能永立于不败之地。此即“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之义。
  “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是说常人做事,或中途事败,或接近成功时而毁;或因贪位好名,或因奢泰盈满,故终无圆满之时。天下之事理,只要无私无执,顺其自然,随事应事,随事顺理,皆有可成之机。若动有私心,起于有为,或缘于我执,偏执于我为,不顾客观规律,故常常将近成之事,反而弄得不能成。盖因始慎而终不慎,所以才有其败。
  “慎终如始,则无败事”,人之行事,往往不能慎始慎终。或开始时过慎,终而不慎;或始而慎而中途轻忽,所以往往导致失败。果能慎终如始,戒慎于前,畏恐于后,一念不苟,本末相顾,从不懈怠,天下岂有不成之事?始则无为,终则亦无为;始则无执,终则亦无执,安有败而不成之理?
  【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此六句是讲圣人无为之妙,以戒世人。
  “是以圣人欲不欲”,所谓“欲”,凡是目之所视,耳之所听,口之所味,心之所思,一切物质的贪求,一切功名富贵的向往,皆谓之欲。圣人见素抱朴,致虚守静。圣人所欲者,皆是常人之所不欲,而是欲道味之欲。一切俗人之所欲,圣人皆不以为欲,而是以人世间的不欲、不能欲而欲之,此即“欲不欲”之意。人欲好彰显,圣人欲隐伏;人欲饰外华,圣人欲内朴;人心欲于色,圣人欲于德。圣人皆是反世人之不欲而欲,此即“圣人欲不欲”之义。
  “不贵难得之货”,世间的金玉财宝等稀有之物,正是世人所尊为贵重者,而生贪求必得之心。岂不知这些难得之货,取之于崇山溟海,它能益于人,也能害于人。圣人不以这些难得之货为奇为贵,而是以德为贵,不贱石而贵玉。贵有长贵与短贵,有真贵与假贵。德为真贵,财为假贵。欲得今日假贵,必失他日真贵。故圣人贵德之长贵,而不求财物之短贵。故曰“不贵难得之货。”
  所谓“学不学”,即圣人学常人之所不愿学、所不能学。世人学智诈,圣人学自然;世人学治人,圣人学治心。世人之学,不过修文习武,干禄求名,广之于耳目,施之于才能。圣人参天地之几微,达阴阳之造化,握进退之玄机,能知世人所难知、难闻、难悟的有无秘窍。世人所学的后天知识,圣人不学即知。圣人所学,是以世人之不知学、不能学而学之,是反世人之不学而学。此即“学不学”之义。
  “复众人之所过”者,是指世人皆是过用小聪明,过施巧心机智,所以先天日耗,后天日损,性迷情执,外缘妄动,无所不至。渐而失本离真,常为情欲所牵,在有为世界中为所欲为,在污泥浊水中愈滚愈黑。待到黑白无常来牵命时,人去性离一场悲。
  圣人不恃聪明,持之以纯朴,以德化天下为心,使万民复之以本然素朴,使天下众人知其所过之有害,除恶向善,恢复天真。使百姓知中正之理,执其两而用其中,去其诈而复其淳,去其昧而复其明。故曰“复众人之所过”。“过”,就是过分、过失、偏差之义。凡是“过”者,都不是中道,都不符合自然,既是自然,必不会有过。
  圣人以万物自然之理,辅之于天下众人之心。以万物自然之德,复还于天下众人之性。使众人之心返本复初,无欲无为。使过者复归于无过,同入于自然之理。使众人之性,不执不迷。使失者还于无失,使损者修补于无亏,使暗者复归光明,使浊者洗涤得清。共禀自然之德,共享自然之美。所以圣人不敢有为,其行皆是因循自然;不敢有所造作,唯恐远失道本。有为皆非自然,不自然必不能辅万物,反而损害万物之性。故圣人“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本章说解】
  本章经旨,重在“无为”、“无执”四个字。
  圣人无为无执,故能辅万物之自然,无难易之情,无败失之患。倘若人心一动,一有所为,便干扰自然规律,所以未有不败者。倘若识心一起,一有所执,随相所转,未有不失者。人能无为无执,执两用中,以无驭有,则与圣人等同。
  学道之人,终以辅万物自然之本,利益万物之性为目的。理之自然谓之“性”,性之自然谓之“天”,天之自然谓之“道”,道之自然谓之“无极而太极”。天地万物,莫不各得此理,莫不蓄含此性。修道者要辅万物之自然,必须先要遵从万物自然之性,辅万物以“不过”之理,以无为顺其自然之情。故圣人辅万物以“不为而为”,以“不学”为学,以“不欲”为欲,无执无为。持其安,谋未兆,皆是“不敢为”,而是以自然辅天下。修道人学圣人修己治人之道,于此而尽矣。
  天下万事自然之理,皆以道之一理而贯之。天下万物自然之性,皆以道之一性成之。事得自然之理,其事无不完美。人全自然之性,其性无不德善。自然之性,犹如太虚一般,无时不圆明,无时不清静。不容造作,不受污坏。若少有一丝造作,则私欲即生;若稍有一毫污坏,则天理即灭。天理既灭,则尘劳妄想,无所不有;私欲既生,则是非人我无所不起。当此之时,我法性中的自然清静境界,必化为无底之业坑,满腔内尽是无明。动念之处,皆是魔障刀兵,自然之性,浑体都是污浊黑洞。
  纯真之性既被阴物牵缠,性妄动则恶心生,岂可谓自然之性乎?
  修道之人,若求自然之性,当于私欲妄念未萌之先,先求其不见不闻之空妙,则自然之性即可现见。所谓“不见不闻”之妙,即去除四相,无人我是非,无欲无为之际,无尘无垢的真性方可显露。在心为性,在事为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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