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档案(第3、4季)_分卷阅读_47(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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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汇总分析
  晚餐后,支队会议室,案情梳理。
  依照惯例,顾菲菲第一个介绍尸检和物证鉴定情况:“本次系列纵火案造成间接被害人六死一伤,死者尸体和尸检报告我都看过了,可以确认除其中一人属于大面积烧伤导致创伤性休克死亡外,其余五人均死于呼吸道吸入大量火灾烟尘引发的热作用呼吸道综合征。简而言之,被害者均因火灾丧生,未发现杀人焚尸迹象。至于纵火爆炸物,为犯罪人自制,系采用饮料瓶,加入汽油,塞入引信,最终合制成威力巨大的汽油燃烧弹。”
  接着是艾小美,她摆弄几下放在身前的笔记本电脑,随之会议室墙上的投影幕布上显示出一段视频影像。伴着画面,艾小美介绍说:“目前我们掌握整个系列案件中四个案发现场的监控录像,室内和室外的视角都有——第一个被纵火的兴发旅店,没有安装监控;第三个被纵火的金利招待所,监控摄像头以及电脑则在火灾中被烧毁。不过现有录像中,已经清晰记录下犯罪人的纵火过程。喏,就是大家现在看到的——犯罪人手里拎着一个布袋子走进监控镜头中,然后在旅店门前停下,不慌不忙从布袋子中掏出自制汽油弹,用打火机点燃,投向旅店大门和临街的窗户。整个过程大概只有一分钟,之后其非常沉着地走出镜头。至于犯罪人,大家也看到了——头戴灰色长舌帽,脸上罩着口罩,容貌无法辨认,身高大致在1.70米至1.72米,身材中等,不胖不瘦,辨识度较低,但应该可以确定是男性。”
  艾小美停下话头,又摆弄几下电脑,投影幕布上显示出一段经过技术处理的影像,即一个画面中出现两个不同的场景。随即,艾小美按下暂停键,将两个不同场景中的某个点相继放大,然后说:“按照韩老师指示,我反复看过很多遍录像,尤其关注录像中围观者的画面,最终在案件四和案件六的录像中发现了同一个围观者。我特意选了这两段画面,可以看清楚这个男人的脸。”
  “虽然装束不同,但感觉身形跟前面录像中出现的犯罪人很像,相继在两个案发现场围观,不可能是巧合吧?”杜英雄紧跟着说。
  “把照片再放大些……好……可以了,接着播录像……”韩印未接话,指着投影幕布冲艾小美吩咐着,又指向投影幕布说道,“刚才放大的照片中,大家注意没?这个男人的右边脸隐约有一道黑线,再看现在两个同时播放的画面中,他的手都在戳他的右耳……”
  “他在利用改装对讲机监听消防频道传出的信息?”顾菲菲说。
  “那更没跑了,肯定是纵火者,不然谁会这么关注这两场火灾啊?”艾小美说。
  “对,虽然这个人只在两个案发现场现身,但也足够让人怀疑了,把照片打出来向分局和派出所发协查通报吧?”支队队长陈海峰以征询的口气,望向韩印和顾菲菲说道。
  “可以。”顾菲菲微微点下头,抬手指指杜英雄说,“对了,你那边不是说也有情况吗?”
  “上午走访最末一个案发现场诚铭旅馆,据店老板的叔叔说,案发前一天有住客未带身份证登记入住,而火灾后该住客消失了。我让小美根据他描述的外形特征,在该旅馆先前提供的监控录像中搜寻,现已找到不明身份者。比对照片发现是一名网上通缉犯,可喜的是他于一周前在外市落网了。我们与该市警方取得联系,其到案后的口供已得到证实,不具备相关作案时间,所以情报无用了。”杜英雄顿了顿,思索一下,接着说,“不过这条信息给了我一点启发,咱们先前遇到过许多变态连环杀手,几乎每个人都会随着欲望的升级不断完善作案手法,而本次系列纵火案,也显示出了同样的行为特征:犯罪人似乎一开始对于纵火想要达到的目标比较模糊,纵火手法也非常简单,但随着第二起作案出现了被害者——尤其被害者身上冒着火,从旅馆楼上跳下的那一幕,我相信一定深深触动了罪犯的内心,让他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刺激。于是,他开始寻求更具威力的作案手法,利用自制汽油燃烧弹制造出更大的伤害,从而获取更高阶的满足感。我们都知道,这种欲望升级到最后,犯罪人便可能有意寻求向警方挑战;再一个,韩老师也说过,这会是一个特别着重于作案过程的连环犯罪,那么有没有可能,在某次纵火中,犯罪人事先扮作住客隐身于案发的旅馆里呢?由此,罪犯既最大限度地参与到案件过程中,又对警方形成愚弄和挑衅!”
  “思路不错,值得对牵涉案子的住客资料仔细筛查一遍,任务交给你了,小美。”韩印紧跟着又叮嘱道,“一定要有耐心,不要有疏漏!”
  开完会又是将近午夜。
  回到宾馆房间,韩印为自己沏了杯茶,然后坐到写字桌前,打开笔记本电脑,一边在大脑中如过电影般梳理着案件相关信息,一边试着侧写出凶手的相关背景。
  伟人说过: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当然,也没有人会无缘无故成为一名变态连环纵火犯。而纵火已间接害死六名无辜群众,所以韩印现在更愿意称之为连环杀手。
  孩童时期的尿床、虐待动物、纵火,被称为麦克唐纳症状,即所谓的连环杀手三要素。尿床多与神经系统发育不良、情绪控制力差,以及心智发展滞后有关;虐待动物代表着反社会人格倾向。那么纵火为什么会成为一个孩童的原罪呢?其实解决伤害问题的方式有很多种,比如可以随地捡起一块石头,可以挥舞棍棒和铁锹,可以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可是为什么孩子会把火作为攻击的武器呢?因为他口舌笨拙、不善言辞,建立社交关系或者辨别是非能力不足;更因为他性格极度内向而又懦弱,缺乏胆量与目标对象直接对峙。韩印相信,他们要找的犯罪人就是这样的人,并且在孩童时期便有过纵火的行径。
  当然,并不是每个有性格缺陷的孩子日后都会成为连环杀手,事实上,由人成魔只是极个别现象,那为什么本案凶手会成为这样的个例呢?韩印认为:那是因为他没有真正可以倾诉衷肠的朋友,更缺乏异性伴侣。他有可能是独自在这座城市打拼的外地人,当然也不排除系本地人作案,总之他独自居住,被周边所有人忽视,内心深处怀有强烈的孤独感以及无处释放的性压抑。而所谓的孤独感并不是一种单纯的心理感受,它其实是一种封闭心理的反映;性压抑则是对自身生理欲望的一种无奈之下的制约。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两者都是极易让人产生病态心理和人格障碍的因素,尤其当他遭受到生存挫折和情感创伤之后,便很有可能通过极端的行径寻求心理上的平衡感。
  那么,为什么第一次纵火要选在2015年5月13日?为什么第一个目标会是兴发旅店?这后一个疑问,韩印先前已经表述过,但目前确实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兴发旅店与犯罪人是有交集的,所以还有待继续挖掘。但前一条时间线不能忽视,请记住2015年5月13日,那一定是个对犯罪人有着特别意义的日子。
  江华市辖有五个辖区,共设三十个街道,从犯罪的地理层面说,犯罪人的足迹可谓遍布全市各区街道。这样一个行为特征,加之其在作案细节上的表现,按照美国fbi二分法的类型定义,很明显,他属于有组织能力的杀手类型。但上面已经提到过,本案犯罪人具有极度内向和懦弱的性格,还有现实处境滋生的孤独感,都会大大降低其对自我价值的认同,所以他更愿意在他熟悉的、掌控性强的区域作案,尤其是早期的作案。那么,案件一和案件二的案发区域就值得注意了,韩印觉得它们其中的一个也许就是凶手栖身或者日常活动的区域。
  纵观整个连环纵火案件的时间线,周期并不固定,但都集中在深夜或者后半夜,所以韩印更倾向于认为犯罪人是自由职业者,朝九晚五的固定工作不会让他有如此的精力。另外,纵火所用的助燃剂汽油,国家有规定不能随意买卖,韩印推测犯罪人应该有一辆机动车,作为他购买汽油的掩护,但车况应该不会太好,也许只是一辆摩托车而已。
  第四章 消防英雄
  那个早年在兴发旅店不慎将床单点着的孙鹏找到了。
  孙鹏是本地人,专案组警员通过查询户籍资料先找到他的父母,又从其父母口中得知他现在供职于本地一家网络科技服务公司。而联系上孙鹏是隔天的事,听闻他出差从外地刚回来,韩印和陈海峰立即赶到网络公司与其会面。
  孙鹏目前任这家公司的技术副总监,有自己的独立办公室,人长得斯斯文文的,个子中等,体形细瘦,身上散发着一股香水味,从男人的角度说,似乎脂粉气略浓了些。他将韩印和随同警员让到会客沙发上,自己反身坐回到大班椅上。
  一番相互介绍、简单寒暄之后,韩印便引入正题,问道:“2014年夏天,准确点说,应该是2014年8月22号深夜,你在本市兴发旅店放了把火,这事还记得吧?能详细描述下整个事情的经过吗?”
  “哪儿有那么严重,根本谈不上放火!”孙鹏摇摇头,发出一声短促的苦笑,然后跟着解释道,“那天我和同事去给一家小公司做网络工程,完事后已经到晚饭点了,我和同事便在附近找了家小馆子吃饭。那天是周末,也没啥事,我俩多喝了两杯,等从饭馆出来,差不多都喝醉了。尤其我那同事醉得只能拖着走,又赶上外面下大雨,出租车也打不到,我看到马路对面有家小旅店,便把他拖到那儿住了一晚。后来下半夜,我让尿憋醒了,去趟厕所。回来后脑子有些清醒,发现衣服和裤子被吐了很多脏东西,屋子里也满是那种酸臭的味道,我把衣服啥的都脱了扔到床边,又从裤兜里摸出一根烟点上,想冲冲屋子里难闻的味道。没承想这么叼着烟就睡过去了,结果稀里糊涂地把衣服和床铺烧了。事情就这么简单,而且我已经和旅店老板妥善地把这个事情解决了,不知道你们警察为什么突然对这个事感兴趣?”说到最后,孙鹏反问一句。
  “小时候经常玩火吗?”韩印所答非所问,眼睛直直地盯着孙鹏说。
  “没啊!”孙鹏干脆地答道。
  “7月2号晚11点左右你在哪儿?”韩印问。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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