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我这样无害的青年(出书版)_分卷阅读_19(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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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信了在震耳欲聋的爆竹声中跨进了沈氏豪宅的大门,在沈家人或心照不宣或初次见面的客套笑容里,我一仰脖子把甜汤喝了,鼓足勇气往二楼沈然的闺房跑去。沈则和他的哥们儿紧随我身后,替我掠阵。
  结果事与愿违,那帮女的知道我是假的,玩得更欢了。她们问我内裤是什么颜色,还让我脱光了再进去,不然不好验货。我从门缝儿底下塞了十多个红包进去都没用,只好无语地望着沈则。
  沈则暴喝:“有完没完?!”然后一挥臂,他那几个防暴队出身的哥们儿猛然跃出,砰砰几脚踹开了房门,紧接着一拥而入,摁住上蹿下跳的新娘子,交到我手上。
  这一切被我身后的录像师忠实地记录了下来。顺便说,录像师已经被交代过尽量少拍我的正脸,以便后期制作把老陆的脑袋安上去。
  由于抢人环节只花了5秒钟,录像师贴心地建议再加一个求婚环节,也就是说,我得跪下,拉着沈然的手,求她嫁给我。
  我同意了,沈然便坐到床边,我单膝跪下,后面有人教我说辞:“亲爱的……”
  我说:“亲爱的……”
  “爱你一万年,恋你一千年,吻你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如果你愿意,请不要对我存有怀疑;期待的心情深植心里,心跳的感动不能找到代替,一切一切,只为安抚那漂泊已久的孤独的心……”
  我扭头问:“这都是谁写的词儿?”
  沈则怒道:“少啰唆!照着说!”
  于是我回身对新娘子说:“我要的是天长地久,你愿意和我携手一生一世吗?”
  那位力能扛鼎,又演技精绝的新娘子嘤咛一声,娇羞地转过身去,说:“我愿意。起来吧,老陆。”
  于是我站起来,在旁人的帮助下背起新娘子,颤巍巍地下楼梯,颤巍巍地踩炸了几只气球,然后回到了悍马。
  一上车沈则就开始骂他妹妹:“沈然你有点儿眼色吧!吴其是来帮忙的,你别为难人家行不行?”
  沈然正用尖指甲剔着牙(没错,她牙缝里都是我的血肉残渣)说:“哎哟,人家吴其都没意见,你急什么呀?”
  本地规矩,女孩儿出嫁需披金挂银。沈然穿着一身大红色的中式喜服,脖子上挂着二十多根金项链,手指、手腕上缀满金戒指、金镯子,耳朵上的金坠子有碗口大小。我粗粗估计了一下,她体重约120斤,衣服首饰重约40斤,刚才我是背了五瓶满装煤气罐下楼的,实属不易。
  由于这是女方主场的婚礼,男方在本地没房子,所以接新人去新房这个环节就被取消了,这倒省了大家的事,一行人直奔酒店,准备中午的宴会。
  沈然非常高兴,因为到了酒店她就能尽情地侮辱我了,幸好她哥虽然混蛋,还讲究点儿忠孝,他另外开了一间套房,只带着我和几个核心的帮闲人员入住,把沈然那女魔头隔绝在外。
  这时候没人想那个躺在手术室里的正牌新郎官,全都围着我,似乎我是个雏儿,正准备梳拢的那种,怕教育不好得罪了恩客。其中以沈则的表现最为明显,他那眉头就没舒展过,看他一眼仿佛看到了全人类的苦难。
  “下面才是重头戏。”他说,“迎宾、婚礼仪式、敬酒。”
  帮闲甲端详我,不无担忧地表示:“他和老陆越看越不像,要不迎宾就别去了吧。”
  “那不行,不合规矩。”帮闲乙反对道,“而且新郎新娘都不去,怎么收红包啊?”
  沈则想了想,派人去给我找了一副粗黑框的平光眼镜,终于忍下心说:“给他脸上多擦点儿粉。”于是那作死的化妆师又把腮红给我抹上了。
  上午11:08,新人准时站在酒店大堂迎宾。
  我是外地人,沈然是大学时通过她哥才认识我的。她独立生活已久,工作单位远在首都,所以我俩的生活基本没有交集。这为我的冒名顶替提供了方便,站在那儿卖笑的头20分钟里我见了无数人,没有一个熟悉面孔,我估计那些人其实也不认识老陆。
  又站了几分钟,沈然受不了了,她那身披挂实在太重,而且都压在两只1.5平方厘米的鞋跟上。她扶着我的手汗出如浆,说:“吴其,我们撤吧。”
  我转头望向沈则,他说能撤才能撤。沈则点头,毕竟是亲妹妹,再怎么样他也是心疼的。
  于是我们就撤了,换了沈家两个老的,即沈富豪和沈阔太以及伴郎伴娘站在大厅里。反正举办这个婚礼的目的不是为了结婚,而是为了摆谱,有没有新郎新娘不重要,新郎是真的还是假的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来了多少达官名流,订了多么高级的酒店,用了多少豪车,摆了多少桌酒,花了多少银子。
  沈然和我各自回了房间,过会儿沈则敲门进来,扯开了领带和衬衣领口,坐在我对面抽烟,仰天长叹道:“受罪啊。”
  我说:“受罪的是我啊沈总,您瞧我这脸上的粉底、腮红和唇膏,我上次化妆还是幼儿园时上台表演舞蹈《好日子》。”沈则幸灾乐祸地笑了让我再度懊恼不应该答应他,跑来为老陆那贱人捐躯。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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