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犬男神_分卷阅读_44(1 / 4)
姜振海下楼的时候林淑芳正和姜妍琪说话,林淑芳一抬头看到姜振海,急忙冲他道:“怎么样?凤娇该不会真的要离婚吧?都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还这样任性?离婚这种事情是可以随便挂在嘴边的么?”
“妈!”姜振海无奈的叫了一声,“你就带着妍琪回老家吧。”
林淑芳愣了愣,随即便沉了脸色道:“你……好你个姜振海,你是娶了媳妇儿就忘了娘是吧?要赶我走……”
“你不走也行。”姜振海打断她的话,“那我就只有明天跟凤娇离婚,到时候这房子不是我的,你不走也得走了,看你吧,你是希望我家破人亡呢,你就尽管闹!”
林淑芳被姜振海的面色给吓到了,这个儿子从来都对她言听计从,从来没有如此强硬的时候。
其实刚刚白凤娇说要跟姜振海离婚的时候林淑芳就有点怂了,白凤娇可是地地道道的淮市人,亲戚朋友全在这边,到时候离婚,她只要动用一点关系,姜振海就别想得到一分好处,而姜振海得不到好处,林淑芳自然也讨不到好。
顿了顿,姜振海又颓丧的叹了口气,“虽然五年前闹了不愉快,但这次你们要来这边凤娇也没说什么,若是你们能安分下来,凤娇也不会无理取闹故意找你们的不痛快,可你们偏偏……”说到此处,姜振海便恨得咬咬牙,“晓依她也是我的女儿,你们怎么能这样对她呢?!”他重重叹了口气,带着一种视死如归的决然,“凤娇的性子你也是清楚的,你们若是不走也行,等明天凤娇跟我离了婚,我随你们一块儿回去!你自己看着办吧!”
说完这话他便直接转身上楼去了,林淑芳愣愣的坐在沙发上,目光有些呆滞,那面上也早没有了刚刚的气势了。
姜妍琪也早已吓呆了,如果姜振海真的跟白凤娇离婚了的话,她不仅不能住在这里,白家的好处更是一分都得不到了,可是要让她离开?她真的愿意回到那个小地方,真的愿意平平庸庸的过一辈子吗?
她不想,一点都不想!
姜妍琪担忧的摇了摇林淑芳,“奶奶,我们真的要回老家么?”
林淑芳闭了闭眼,重重叹了口气,“还能怎么办?”
姜妍琪一听这话却又抽抽搭搭的哭起来,“可是我想在这边立足啊,奶奶,我不想回去,我真的不想回去。”
林淑芳心里也是气愤,可是望着姜妍琪那样子也是不忍心,“五年前的教训你怎么就没记住呢!来得时候不是说好了的么?你怎么就这么沉不住气?”
姜妍琪也知道这次是自己太急了,更何况她也没料到秦渊会跟白晓依走到一起,她现在可真是后悔了,她不应该这么急的,然而现在说什么都没有用了,刚刚白凤娇的态度那么强硬,她再要后悔再要认错已经来不及了。
[正文 第43章 撩汉]
白晓依讨厌林淑芳和姜妍琪,秦渊自然也讨厌,凡是让她不开心的人他都不会喜欢。
如果没有那两个人,今天他来见白晓依的父母,氛围将会更好,偏偏有这两根搅屎棍,弄得白晓依不痛快,他也跟着不痛快。
所以上了车之后他便向她提议,“我直接动手让那两个人消失,让她们这辈子都没有机会出现在你面前,如何?”
白晓依明白他的意思,当即便摇摇头,“没有这个必要,一来这两个人也罪不至此,二来你也没有必要为了她们脏了手,我相信这件事我爸妈能处理好的。”
其实姜妍琪这件事还是她自己作死,她想要住在她们家,不说要讨好她,最起码也不应该作死污蔑她,更何况她五年前就已经这么干过一次了,明明有了前科还这么干,她大概是太将自己当一回事了,觉得她哭一哭所有人都该迁就她?她这公主病也该治治了!
如今她也没住在家里,姜妍琪要怎么闹她也管不着,眼不见为净,不过她也清楚,姜妍琪这么闹了一通,她老妈白凤娇和老爸姜振海肯定是不舒坦的,至于她们要怎么解决,就全靠她在父母心目中的分量了。
对于白凤娇要怎么处理姜妍琪的问题白晓依倒是并不担心,她倒是担心秦渊会为了她脏了自己的手,当下又劝道:“姜妍琪这件事情你就不用操心了,我父母知道分寸的,我们两个就过好我们的,不用去管这些糟心的人浪费时间。”
秦渊转头向她看了一眼,不管要不要去过问这两个人,但她那句“我们过好我们的”却让他的心头泛起一股甜滋滋的喜悦,当下想也不想,乖乖应了一句,“好。”
白晓依眼看着车子快要开出檀明镇了,思索了一会儿还是向他道:“我们去一趟你家吧!我们的事情还是得让外婆和你父母知道。”
秦渊愣了愣,不过也没多想,拿出手机给他母亲去了一个电话,将他要带女朋友回去的事情跟她说了一遍。
程平茹听到秦渊说要带女朋友回来,那简直比当初知道怀了他还要高兴,她本来正在公司里面开会的,当下会都不开了,立刻给程阿婆和秦怀墨打电话将这件事说了一遍,又嘱咐两人赶紧回家去,免得等下家里没人,人家姑娘毕竟第一次登门,不能让她觉得他们家亏待了她。
秦家几人赶回家里之后立刻将上上下下打点一通,弄完了便端端正正的坐在沙发上等着。
秦渊这可是第一次带女朋友回来,说真的,程平茹也挺紧张的,一边想着等下要怎么同人家姑娘说话一边又四处查看还有哪里做得不够好的,目光无意间瞟到一旁淡定自若看报纸的秦怀墨,程平茹当即便拧了拧眉头,“你要么去换一身衣服吧,你一身绿油油的军装别等下将人家姑娘吓到了。”
秦怀墨听到这话,面上透着一抹不快,故意嘀咕一句:“话还真是多,又不是什么大事。”虽然这么嘀咕着,却还是放下了报纸,乖乖上去换了一身家常衣服下来。 ↑返回顶部↑
“妈!”姜振海无奈的叫了一声,“你就带着妍琪回老家吧。”
林淑芳愣了愣,随即便沉了脸色道:“你……好你个姜振海,你是娶了媳妇儿就忘了娘是吧?要赶我走……”
“你不走也行。”姜振海打断她的话,“那我就只有明天跟凤娇离婚,到时候这房子不是我的,你不走也得走了,看你吧,你是希望我家破人亡呢,你就尽管闹!”
林淑芳被姜振海的面色给吓到了,这个儿子从来都对她言听计从,从来没有如此强硬的时候。
其实刚刚白凤娇说要跟姜振海离婚的时候林淑芳就有点怂了,白凤娇可是地地道道的淮市人,亲戚朋友全在这边,到时候离婚,她只要动用一点关系,姜振海就别想得到一分好处,而姜振海得不到好处,林淑芳自然也讨不到好。
顿了顿,姜振海又颓丧的叹了口气,“虽然五年前闹了不愉快,但这次你们要来这边凤娇也没说什么,若是你们能安分下来,凤娇也不会无理取闹故意找你们的不痛快,可你们偏偏……”说到此处,姜振海便恨得咬咬牙,“晓依她也是我的女儿,你们怎么能这样对她呢?!”他重重叹了口气,带着一种视死如归的决然,“凤娇的性子你也是清楚的,你们若是不走也行,等明天凤娇跟我离了婚,我随你们一块儿回去!你自己看着办吧!”
说完这话他便直接转身上楼去了,林淑芳愣愣的坐在沙发上,目光有些呆滞,那面上也早没有了刚刚的气势了。
姜妍琪也早已吓呆了,如果姜振海真的跟白凤娇离婚了的话,她不仅不能住在这里,白家的好处更是一分都得不到了,可是要让她离开?她真的愿意回到那个小地方,真的愿意平平庸庸的过一辈子吗?
她不想,一点都不想!
姜妍琪担忧的摇了摇林淑芳,“奶奶,我们真的要回老家么?”
林淑芳闭了闭眼,重重叹了口气,“还能怎么办?”
姜妍琪一听这话却又抽抽搭搭的哭起来,“可是我想在这边立足啊,奶奶,我不想回去,我真的不想回去。”
林淑芳心里也是气愤,可是望着姜妍琪那样子也是不忍心,“五年前的教训你怎么就没记住呢!来得时候不是说好了的么?你怎么就这么沉不住气?”
姜妍琪也知道这次是自己太急了,更何况她也没料到秦渊会跟白晓依走到一起,她现在可真是后悔了,她不应该这么急的,然而现在说什么都没有用了,刚刚白凤娇的态度那么强硬,她再要后悔再要认错已经来不及了。
[正文 第43章 撩汉]
白晓依讨厌林淑芳和姜妍琪,秦渊自然也讨厌,凡是让她不开心的人他都不会喜欢。
如果没有那两个人,今天他来见白晓依的父母,氛围将会更好,偏偏有这两根搅屎棍,弄得白晓依不痛快,他也跟着不痛快。
所以上了车之后他便向她提议,“我直接动手让那两个人消失,让她们这辈子都没有机会出现在你面前,如何?”
白晓依明白他的意思,当即便摇摇头,“没有这个必要,一来这两个人也罪不至此,二来你也没有必要为了她们脏了手,我相信这件事我爸妈能处理好的。”
其实姜妍琪这件事还是她自己作死,她想要住在她们家,不说要讨好她,最起码也不应该作死污蔑她,更何况她五年前就已经这么干过一次了,明明有了前科还这么干,她大概是太将自己当一回事了,觉得她哭一哭所有人都该迁就她?她这公主病也该治治了!
如今她也没住在家里,姜妍琪要怎么闹她也管不着,眼不见为净,不过她也清楚,姜妍琪这么闹了一通,她老妈白凤娇和老爸姜振海肯定是不舒坦的,至于她们要怎么解决,就全靠她在父母心目中的分量了。
对于白凤娇要怎么处理姜妍琪的问题白晓依倒是并不担心,她倒是担心秦渊会为了她脏了自己的手,当下又劝道:“姜妍琪这件事情你就不用操心了,我父母知道分寸的,我们两个就过好我们的,不用去管这些糟心的人浪费时间。”
秦渊转头向她看了一眼,不管要不要去过问这两个人,但她那句“我们过好我们的”却让他的心头泛起一股甜滋滋的喜悦,当下想也不想,乖乖应了一句,“好。”
白晓依眼看着车子快要开出檀明镇了,思索了一会儿还是向他道:“我们去一趟你家吧!我们的事情还是得让外婆和你父母知道。”
秦渊愣了愣,不过也没多想,拿出手机给他母亲去了一个电话,将他要带女朋友回去的事情跟她说了一遍。
程平茹听到秦渊说要带女朋友回来,那简直比当初知道怀了他还要高兴,她本来正在公司里面开会的,当下会都不开了,立刻给程阿婆和秦怀墨打电话将这件事说了一遍,又嘱咐两人赶紧回家去,免得等下家里没人,人家姑娘毕竟第一次登门,不能让她觉得他们家亏待了她。
秦家几人赶回家里之后立刻将上上下下打点一通,弄完了便端端正正的坐在沙发上等着。
秦渊这可是第一次带女朋友回来,说真的,程平茹也挺紧张的,一边想着等下要怎么同人家姑娘说话一边又四处查看还有哪里做得不够好的,目光无意间瞟到一旁淡定自若看报纸的秦怀墨,程平茹当即便拧了拧眉头,“你要么去换一身衣服吧,你一身绿油油的军装别等下将人家姑娘吓到了。”
秦怀墨听到这话,面上透着一抹不快,故意嘀咕一句:“话还真是多,又不是什么大事。”虽然这么嘀咕着,却还是放下了报纸,乖乖上去换了一身家常衣服下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