蛊祸人生_分卷阅读_254(3 / 4)
因此,必须有蜥蜴人从藏身处走出来,进入人类社会,努力工作,然后买来食物回馈给自己的种群。
而想化作人类的模样,就必须有一个身体作为参考。蜥蜴人的身体非常特殊,它们可以像机器一样,记住自己吃过的东西。所以,想变成谁,便把人吃掉,然后就可以自由变化了。很多人找了那么多年,都没找出蜥蜴人的马脚,正因为它们的这种本领,几乎完美无瑕。按常理来说,张天行已经死了,但从某种角度来说,他还活着。因为,有一个蜥蜴人顶着他的模样在外面晃悠
这就是为什么蜥蜴人遍布社会各层的原因,它们一直梦想着,有一天能光明正大走到地面,不再被人喊打喊杀,更不用忍饥挨饿。不过,凭借我对人类的了解,这梦想,恐怕真的只能是梦。
除非,有一天它们的数量,与人类差距不大,哪怕只有五分之一,也有极大的可能成功。在此之前,还是别做梦了。
至于为什么变成张天行模样的蜥蜴人,没有回到家里,老探花说:“它们刚刚变化,还没有完全适应。为了不露馅,必须在外面自由活动一段时间才能回到熟悉这幅身躯的人身边。”
在变化上,蜥蜴人们还有个缺陷。那就是时间太长的话,必须恢复本体一段时间,否则身体的组织结构会自然崩溃。像几十年前暗探在窗下看到的那一幕,正是一家三口恢复本体的日子,也算它们倒霉。老探花说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只能归结于种族不同。
话说到这,事情基本已经水落石出,而我在听完后,有几个问题想问,却不知该不该问。上役名号。
第一个,蜥蜴人既然变化成别人,就得先把人吃掉,那当年那一家三口也是如此?也就是说,探花郎真正喜欢的人,很可能已经被吃掉了,他后来见到的,其实应该算作仇人才对。
第二,蜥蜴人能拿出奇蛊来,说明它们拥有神奇的能力和手段。传教士很厉害吗?我没什么感觉,可总觉得,蜥蜴人没理由被这么容易打压才对。
第三,无论探花郎用血蛊吸收生命力,还是蜥蜴人为了种族生存而吃人,这都违反了我的底线。在这一点上,我很纠结。
如果换做听完故事前的我,知道蜥蜴人吃人,肯定二话不说,上去就砍。可现在,我有点被探花郎给说懵了。一个糟老头子,竟然跟蜥蜴人成了夫妻,还他娘的洞房了……真想知道,他们俩洞房时啥感觉?
呸呸呸,啥感觉关我屁事。虽然不能理解老探花的想法,但我确实被他的痴情所打动。追着一姑娘,追了几十年,这份执着,现代社会几个男人能做到?能追几十天就不错了。
而且,这还是知道对方可能是怪物的情况下。
换做现在,一看你卸妆就直接走了,还怪物?
我很佩服老探花的心理承受能力,太强大的,这种人不去炒股真可惜。不过,再佩服,有些事情,还是得说个清楚。
上面三个问题,第一个我还好直接开口,但后面两个,必须得问个明白。老探花见我很是坚决,知道不解释一下,今天肯定得打上一场。他能看得出,我和武锋有恃无恐。不说武锋有什么本事,光是小山一样的本命蛊飘在那,就让人心里发怵。
蜥蜴人再可怕,现在我也只看到它们皮糙肉厚力量大的特点而已。老探花可能没什么把握,他想了想,然后说:“关于你的第一个问题,我不是特别清楚。按照它们的说法,好像是因为巢穴被打穿,很多手段遗失了所以才被压制。至于你说的杀人吃人……”
老探花耷拉着眼皮子,说:“这是没办法的事情……”
我哼了一声,说:“没办法的事?我真好奇,你现在到底是人还是蜥蜴人?自己的同伴被杀,竟然无动于衷!”
老探花沉默许久,然后说:“在她被杀的时候,也没人帮过我们。”
我知道这是他心里的结,可那是传教士与蜥蜴人的恩怨,凭什么牵扯到国人身上来?谁杀的,你找谁去,找这些无辜人的麻烦做什么。老探花虽然解释说,自己杀的人,都是该死的,我也认同这一点,可原则问题不能破。
那人该不该死,有法律,法律不行还有天意。如果他犯了法还死不了,说明不该死。不管怎么说,老探花用血蛊,我多少还能理解点,但轮不到蜥蜴人来动手。
老探花抬头看我,问:“那你想怎么办?难道要把它们全杀掉?”
这个问题,问的我有些发愣。是啊,我怎么办?难道真要冲进蜥蜴人的巢穴,去干屠杀的事情?被蜥蜴人吃掉的人是无辜的,但也有很多蜥蜴人并没有沾染人血,它们同样是无辜的。
如果不分青红皂白,把所有蜥蜴人都杀的精光,我和它们也就没区别了。更何况,能不能杀的掉还得另说。当初那一窝蜥蜴人扑上来的凶猛劲,我可没忘。就算本命蛊和武锋都有了成长,我也没有十足的把握能稳胜。而这一次来,也只是抱着自保的态度。
可以肯定的是,凡是走上地面的蜥蜴人,都是吃了人的。按理说,它们才是真正的凶手。把这些家伙杀了,倒不为过。
想到这,我隐约明白,为什么教廷要追杀蜥蜴人了。它们上去一个,人类就要少一个,长此以往下去可不得了。当然了,如果人类能够接受蜥蜴人,那它们就不用做这种凶残的事情。但这怎么可能呢?
普通的野兽有领地意识,人类也是如此。再聪明的猴子,人类也不可能让它去竞选总统,那不成笑话了吗。
更何况,没有变化成人的蜥蜴人,受不了强光刺激。太阳对它们来说,就像毒药一样。
两个种族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这可不是我一个小小养蛊人所能解决的。我有些犯难,不得不看向武锋,希望他能给出个答案。 ↑返回顶部↑
而想化作人类的模样,就必须有一个身体作为参考。蜥蜴人的身体非常特殊,它们可以像机器一样,记住自己吃过的东西。所以,想变成谁,便把人吃掉,然后就可以自由变化了。很多人找了那么多年,都没找出蜥蜴人的马脚,正因为它们的这种本领,几乎完美无瑕。按常理来说,张天行已经死了,但从某种角度来说,他还活着。因为,有一个蜥蜴人顶着他的模样在外面晃悠
这就是为什么蜥蜴人遍布社会各层的原因,它们一直梦想着,有一天能光明正大走到地面,不再被人喊打喊杀,更不用忍饥挨饿。不过,凭借我对人类的了解,这梦想,恐怕真的只能是梦。
除非,有一天它们的数量,与人类差距不大,哪怕只有五分之一,也有极大的可能成功。在此之前,还是别做梦了。
至于为什么变成张天行模样的蜥蜴人,没有回到家里,老探花说:“它们刚刚变化,还没有完全适应。为了不露馅,必须在外面自由活动一段时间才能回到熟悉这幅身躯的人身边。”
在变化上,蜥蜴人们还有个缺陷。那就是时间太长的话,必须恢复本体一段时间,否则身体的组织结构会自然崩溃。像几十年前暗探在窗下看到的那一幕,正是一家三口恢复本体的日子,也算它们倒霉。老探花说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只能归结于种族不同。
话说到这,事情基本已经水落石出,而我在听完后,有几个问题想问,却不知该不该问。上役名号。
第一个,蜥蜴人既然变化成别人,就得先把人吃掉,那当年那一家三口也是如此?也就是说,探花郎真正喜欢的人,很可能已经被吃掉了,他后来见到的,其实应该算作仇人才对。
第二,蜥蜴人能拿出奇蛊来,说明它们拥有神奇的能力和手段。传教士很厉害吗?我没什么感觉,可总觉得,蜥蜴人没理由被这么容易打压才对。
第三,无论探花郎用血蛊吸收生命力,还是蜥蜴人为了种族生存而吃人,这都违反了我的底线。在这一点上,我很纠结。
如果换做听完故事前的我,知道蜥蜴人吃人,肯定二话不说,上去就砍。可现在,我有点被探花郎给说懵了。一个糟老头子,竟然跟蜥蜴人成了夫妻,还他娘的洞房了……真想知道,他们俩洞房时啥感觉?
呸呸呸,啥感觉关我屁事。虽然不能理解老探花的想法,但我确实被他的痴情所打动。追着一姑娘,追了几十年,这份执着,现代社会几个男人能做到?能追几十天就不错了。
而且,这还是知道对方可能是怪物的情况下。
换做现在,一看你卸妆就直接走了,还怪物?
我很佩服老探花的心理承受能力,太强大的,这种人不去炒股真可惜。不过,再佩服,有些事情,还是得说个清楚。
上面三个问题,第一个我还好直接开口,但后面两个,必须得问个明白。老探花见我很是坚决,知道不解释一下,今天肯定得打上一场。他能看得出,我和武锋有恃无恐。不说武锋有什么本事,光是小山一样的本命蛊飘在那,就让人心里发怵。
蜥蜴人再可怕,现在我也只看到它们皮糙肉厚力量大的特点而已。老探花可能没什么把握,他想了想,然后说:“关于你的第一个问题,我不是特别清楚。按照它们的说法,好像是因为巢穴被打穿,很多手段遗失了所以才被压制。至于你说的杀人吃人……”
老探花耷拉着眼皮子,说:“这是没办法的事情……”
我哼了一声,说:“没办法的事?我真好奇,你现在到底是人还是蜥蜴人?自己的同伴被杀,竟然无动于衷!”
老探花沉默许久,然后说:“在她被杀的时候,也没人帮过我们。”
我知道这是他心里的结,可那是传教士与蜥蜴人的恩怨,凭什么牵扯到国人身上来?谁杀的,你找谁去,找这些无辜人的麻烦做什么。老探花虽然解释说,自己杀的人,都是该死的,我也认同这一点,可原则问题不能破。
那人该不该死,有法律,法律不行还有天意。如果他犯了法还死不了,说明不该死。不管怎么说,老探花用血蛊,我多少还能理解点,但轮不到蜥蜴人来动手。
老探花抬头看我,问:“那你想怎么办?难道要把它们全杀掉?”
这个问题,问的我有些发愣。是啊,我怎么办?难道真要冲进蜥蜴人的巢穴,去干屠杀的事情?被蜥蜴人吃掉的人是无辜的,但也有很多蜥蜴人并没有沾染人血,它们同样是无辜的。
如果不分青红皂白,把所有蜥蜴人都杀的精光,我和它们也就没区别了。更何况,能不能杀的掉还得另说。当初那一窝蜥蜴人扑上来的凶猛劲,我可没忘。就算本命蛊和武锋都有了成长,我也没有十足的把握能稳胜。而这一次来,也只是抱着自保的态度。
可以肯定的是,凡是走上地面的蜥蜴人,都是吃了人的。按理说,它们才是真正的凶手。把这些家伙杀了,倒不为过。
想到这,我隐约明白,为什么教廷要追杀蜥蜴人了。它们上去一个,人类就要少一个,长此以往下去可不得了。当然了,如果人类能够接受蜥蜴人,那它们就不用做这种凶残的事情。但这怎么可能呢?
普通的野兽有领地意识,人类也是如此。再聪明的猴子,人类也不可能让它去竞选总统,那不成笑话了吗。
更何况,没有变化成人的蜥蜴人,受不了强光刺激。太阳对它们来说,就像毒药一样。
两个种族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这可不是我一个小小养蛊人所能解决的。我有些犯难,不得不看向武锋,希望他能给出个答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