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妙之井_分卷阅读_296(1 / 2)
“白先生,这下子我就不能继续做你的向导啦!请一个人继续努力吧!”
“呃、实际上……”
白秀麒露出了哭笑不得的表情:“刚才你走开的时候,我也得到了通知,说最近情况特殊,园区暂时停止一切访问和交流活动,让我先回去。等他们忙完了以后再回来。”
“那就是我们两个都被踢出来了?”
“……看起来就是这样。”
说到这里,两个人相视苦笑。
恰在这个时候,白秀麒的手机又开始了振铃。因为设置了唯一特殊的铃声,所以不用看就知道是江成路那家伙。
难道是一个人呆久了寂寞得要开始撒娇了?
抱着这样的猜测,白秀麒接通了电话,听见得却是江成路一本正经的催促声。
“你快回来,我这里有重要的发现。”
重要的发现。就在白秀麒住了三天的招待所房间里。
更具体地说。就在白秀麒睡了三天的那张破烂硬木板床上。
半个小时之后,白秀麒领着苏紫推门而入,第一眼看见的是立在玄关墙边上的一张席梦思床垫。脏不拉几的颜色。上面还有一些可疑的污渍。
“……”一想到自己就在这脏东西上睡了三个晚上,白秀麒就忍不住毛骨悚然。
但是江成路所说的“重要发现”显然指得不是这玩意儿。
“你走以后,我打算整理一下床铺来着。可是一掀开床单,就看见床垫子脏兮兮的。我想你怎么受得了,就准备抽出来换掉。这一换倒是发现‘宝’了。”
说着。他用脚踢了踢屋子里唯一的那张木板床:“就是这东西害我发神经!”
白秀麒循着他的指点看去,这才发现床板上阴刻着一道道的符咒铭文。纹路内填塞着某种类似于草木灰的奇怪物质。
“让我看看。”
站在一旁的苏紫伸出手指在铭文里轻轻抹了一下,凑到鼻子边闻了一闻,果断地回答道:“是怀梦草编的。”
怀梦草,顾名思义是一种与梦境有关系的仙草。据说佩戴着怀梦草睡觉。就可以梦见前世的记忆。而利用这种咒术与仙草结合的办法,回溯的记忆更为久远,但使用者也更容易将现实和梦境混淆在一起。
这也就是昨天晚上江成路狂性大发的原因。
“既然这是怀梦草。那么我们的梦,都可以确认是曾经发生过的事。”
白秀麒忐忑地看着江成路。有些不知所措。
江成路立刻将他揽到自己的怀里,揉着他的头发。
“没事的,过去的事都已经过去了,现在我不会让任何人成为我们之间的阻碍。
“咳咳……”
苏紫有点尴尬地摸了摸鼻子,指着木床问道:“你们难道不好奇,究竟是谁把这么大个家伙放在这里的吗?”
“……是叶风。”
白秀麒目光一黯:“之前我还奇怪过,为什么他会把我安排在这么破烂的招待所里。现在我明白了,因为只有这种鬼地方才会随便做手脚。” ↑返回顶部↑
“呃、实际上……”
白秀麒露出了哭笑不得的表情:“刚才你走开的时候,我也得到了通知,说最近情况特殊,园区暂时停止一切访问和交流活动,让我先回去。等他们忙完了以后再回来。”
“那就是我们两个都被踢出来了?”
“……看起来就是这样。”
说到这里,两个人相视苦笑。
恰在这个时候,白秀麒的手机又开始了振铃。因为设置了唯一特殊的铃声,所以不用看就知道是江成路那家伙。
难道是一个人呆久了寂寞得要开始撒娇了?
抱着这样的猜测,白秀麒接通了电话,听见得却是江成路一本正经的催促声。
“你快回来,我这里有重要的发现。”
重要的发现。就在白秀麒住了三天的招待所房间里。
更具体地说。就在白秀麒睡了三天的那张破烂硬木板床上。
半个小时之后,白秀麒领着苏紫推门而入,第一眼看见的是立在玄关墙边上的一张席梦思床垫。脏不拉几的颜色。上面还有一些可疑的污渍。
“……”一想到自己就在这脏东西上睡了三个晚上,白秀麒就忍不住毛骨悚然。
但是江成路所说的“重要发现”显然指得不是这玩意儿。
“你走以后,我打算整理一下床铺来着。可是一掀开床单,就看见床垫子脏兮兮的。我想你怎么受得了,就准备抽出来换掉。这一换倒是发现‘宝’了。”
说着。他用脚踢了踢屋子里唯一的那张木板床:“就是这东西害我发神经!”
白秀麒循着他的指点看去,这才发现床板上阴刻着一道道的符咒铭文。纹路内填塞着某种类似于草木灰的奇怪物质。
“让我看看。”
站在一旁的苏紫伸出手指在铭文里轻轻抹了一下,凑到鼻子边闻了一闻,果断地回答道:“是怀梦草编的。”
怀梦草,顾名思义是一种与梦境有关系的仙草。据说佩戴着怀梦草睡觉。就可以梦见前世的记忆。而利用这种咒术与仙草结合的办法,回溯的记忆更为久远,但使用者也更容易将现实和梦境混淆在一起。
这也就是昨天晚上江成路狂性大发的原因。
“既然这是怀梦草。那么我们的梦,都可以确认是曾经发生过的事。”
白秀麒忐忑地看着江成路。有些不知所措。
江成路立刻将他揽到自己的怀里,揉着他的头发。
“没事的,过去的事都已经过去了,现在我不会让任何人成为我们之间的阻碍。
“咳咳……”
苏紫有点尴尬地摸了摸鼻子,指着木床问道:“你们难道不好奇,究竟是谁把这么大个家伙放在这里的吗?”
“……是叶风。”
白秀麒目光一黯:“之前我还奇怪过,为什么他会把我安排在这么破烂的招待所里。现在我明白了,因为只有这种鬼地方才会随便做手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