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小状(律政女VS金融男)_分卷阅读_33(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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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明喝了不少酒,他让人把自己送回事务所。
  比起白天来,夜晚的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车沉默多了,只用灯光交换着彼此的去向。吴明借着外头的路灯光慢慢上了楼,各样事情千头万绪,一时间他想不起他是为了哪一件,要在晚上回来办公室。
  走了几步,酒意上来了,吴明也算久经考验,倒不至于吐,就是脚下有点浮。他做了个深呼吸,勉强支撑到大门,掏了半天没找到钥匙,头却益发沉重。
  吴明靠着墙,努力回想钥匙放哪了,如果能进屋喝杯热腾腾的茶,他觉得他立马就能满血复活,工作到黎明也不是问题。可惜的是他终于想起来了,钥匙跟钱包一起丢在家里了,他直到中午才发现,心想反正有人守门,没钥匙也至于进不去,没赶回去拿。
  支撑着身体的一点希望没了,吴明慢吞吞地顺墙溜下去,就这么坐在地上。他心里有一点警觉,自从生活中多了邓思敏,他比起从前来粗心了不少,以前可不会犯这种错误,可见入奢易。
  晚饭时有人跟他开的玩笑浮上心头,“吴大状,你事业已经很好,也该考虑成家了,有合适的人就娶了吧。要是没有,我这边好几个女同事对你都很关注,手头扒拉一下,能帮你安排一个连的相亲。”
  桌上别人哄笑,“老张你还是老黄历,吴大状有女朋友了,特别漂亮的一个人。住都住在一起了,我在门口的超市遇到过几次两人买菜,说不定明年喜酒加满月酒同时办。”
  事关邓思敏的名誉,吴明当然否认,他是挺喜欢她的,但从没越过雷池,“哪有的事。是亲戚家的孩子,住在外头大人不放心。二来小朋友刚工作,没多少收入,免得租房也是笔开支。”
  大家哪信,“我们能接受的。”
  结婚……吴明上次考虑结婚还是金大鑫替女儿担忧时。他原本想过,金大伯作为毫不相关的乡亲,义务赞助他读书费用,大恩不言谢,好像只有拿自己的一生回报给金家了。没想到的是笨人有笨福,小金有大正。
  果然自己也不能例外,看到他俩幸福的样子,居然有几分向往谈恋爱的感觉。
  吴明闭着眼,在口袋里摸了两下,他记得被塞了一包烟的。他没烟瘾,但此刻提提神也好,进不了门,就早点回家,免得邓思敏担心。
  就在这时,事务所的门突然开了,有人出来。吴明吓了一跳,直愣愣坐正了。推门出来的金小田同时也吃了惊,条件反射地尖叫一声,同时一脚踹出去。
  吴明硬生生挨了脚。他听出是金小田了,怒道,“是我!”
  “活该。”知道原委后,金小田没好气地说,她又不是神仙,怎么知道坐在地上的是英明神武的吴大状。
  吴明冷冷地说,“防卫过当。”见人就踢,什么性子,说她鲁莽绝不是冤枉。“晚上你呆在所里干吗?连灯也不开。”要是有灯光,他早就能喝上热茶了。
  金小田看着他小口啜茶水,心想不苦死你才怪,她拿着罐子往杯里倒茶叶时,失手倒进去小半杯茶叶,不想浪费就都泡上了。“想心事。”
  草履虫也会有心事?吴明放下杯子,“黎家的事?还是工作上的?”
  金小田摇头,“黎家的事我想也没用,早晚会过去。是朋友的事。”她把李周的事一一告诉吴明,最后补充道,“这事取证难,哪怕打赢,也需要长期抗战。要是花了太多精力在官司上,我是吃这碗饭的无所谓,但他本人就麻烦了。他要找工作,闹得影响大了,恐怕对他没好处。”
  就算舆论上占了绝对优势,对李周个人来说有什么用呢,最多拿几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而新的用人单位会感觉他是刺头。
  金小田知道世上没有公平,但眼睁睁看着帮不上忙,她很憋屈。好半天她又说道,“做得越久,越觉得没意思,我们能帮到谁?连我们自己,大部分时候都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时间、人力物力都是成本。”
  吴明也沉默。最近他帮张桂真跑,不说世态炎凉,但作为旁观者也能感受到人情淡薄。锦上添花、石头往山里搬的多,雪中送炭者少,大多的保持着一种“给个三五万、也不打算收回来、但以后别再找他的”态度。从前抢着从黎归元处拿项目的人,如今催着结算工程款,只怕要晚了,自己的份额折在里头。
  他不是没经过这种事,自小父母双亡,读大学前除了金家外就没人对他关心过,至多说句这孩子可怜。然而他运气好,遇到了金家,接着是打工那的小店老板,后来又有黄小和律师,世间对他仍是有情。
  这个社会啊,连大大咧咧的金小田也会有躲起来想心事的一天,吴明想笑。他啜了口茶来掩饰,“去揍炒掉他的人一顿,怎么样?出口气也好。”
  瞪!金小田不用想也知道吴明在开她玩笑。
  吴明垂下眼,食指轻轻一弹杯子,“他自己怎么个想法?”
  “他想起诉,他父母反对,想法和我一样,对他以后职业生涯不好。”金小田烦恼地挠了挠头,她也怕自己好心办坏事,拍桌而起容易,拍完了还得扶啊。
  “他一点证据都没有?”吴明对李周的印象是聪明人,也勤快,有点小心计,人前爱表现。如果遇到这事的人是黎正,傻大个跟金小田一样是没城府的人,很有可能想不到留证据。但李周这样的,哪怕没有书面的证据,其他的总有一条两条。不过话又说回来,人家找他来拿捏,就是知道他没啥背景,不服气又怎么样,闹不出水花来,扔点好处就能打发掉。
  “有一条电话录音,是他当时得到指令时,自己偷偷用手机录的。但对方说法含糊不清,也不能明确责任。”金小田佩服这帮人,把人使了还让人找不到说理的方法。
  吴明皱着眉头,想了又想,“他胆子大不大?要是不大就算了,你让他自己想想清楚。是宁可得罪人也要拿回自己的一份,还是算了,把时间用到更值得的地方去。他要是想清楚了,你愿意的话,陪他走一次。”就算官司不打,也得把对方答应给替罪羊的好处拿到手。“我找人,帮你们把这条录音处理下,做得听上去像真的。”偷录的侵犯他人权利,不能当证据,但拿来吓吓人总可以,赤脚的不怕穿鞋的。大家都游走在灰色边缘,胆大的拿得多,胆小的就算了,守着自己的萝卜干过日子吧。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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