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案罪1+诡案罪2_分卷阅读_53(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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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想容恨意难消,左右开弓,噼噼叭叭,一连打了司马恨十余记耳光。
  公堂之上,立时充斥着花氏擂鼓敲锣般号啕大哭之声。
  知府大人皱皱眉头,惊堂木一拍,喝道:“放肆,公堂之上,岂容胡闹?左右,还不将这妇人拖下。”
  左右衙役答应一声,立即上前,将花氏拖到一边。
  花氏被知府大人那一声威严大喝镇住,脸上泪水满腮,张着嘴巴,却不敢发出半点哭声。
  知府大人瞧了司马恨一眼,再一拍惊堂木,“叭”地一声震响,全堂肃静,道:“司马恨听判。”
  司马恨以膝代脚,上前一步,道:“罪民在。”
  知府大人站起身来,大声宣判道:“司马恨,因你岳丈梅若风为老不尊,无德乱伦,凌辱亲女,玷污汝妻,汝怀恨在心,于本月初九夜在将军山明隍庙内伺机谋杀,从其身后连刺两刀,致其死亡。经审,证据确凿,罪无可赦,本府判你死罪,待上报湖广提刑按察使司核准之后,择日行刑。你可伏罪?”
  司马恨道:“罪民认罪。”
  刀笔吏早已将其口供据实照录,呈上前来,让其过目之后签字画押。
  司马恨看也不看,便摁了手印。
  知府大人再一声令下,左右拥出两名拘捕手,拿出一副三十五斤的重枷,将他枷住。
  知府大人道:“先押入死牢,择日宣斩。”
  两名衙役答应一声,推了司马恨就朝堂下走去,刚走两步,忽听门口传来“通通通通”一阵击鼓之声,鼓声又响又急,就像击鼓之人憋足了劲想要将衙门口那面鸣冤鼓击穿一般。
  知府大人审案完毕,正要退堂,听见鼓响,却又坐下,皱眉问:“堂下何人击鼓?”
  门口一名衙役应声走上前来,回道:“禀大人,是梅县令之女、司马恨之妻梅怒雪在门外击鼓鸣冤,要见大人。”
  知府大人一怔,道:“哦?竟有这等事,让她进来。”
  那衙役走出门去,领了一位全身素缟面容苍白的女子进来。
  司马恨见了,不由大吃一惊,急道:“怒雪,你怎么来了?”
  梅怒雪瞧见丈夫身负重枷,面颊红肿,嘴角边渗出丝丝血迹来,心中又怜又痛,眼圈儿一红,几欲落下泪来,扑上去握住他被枷住的双手,哽咽道:“恨哥,你、你怎么样了?我、我是来救你的,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你就这样含冤赴死,我一定要救你出去……”
  司马恨脸色微变,瞪着她道:“胡说,你父亲死于我之手,我是罪有因得,又有何冤枉?只要你从今往后,再不、再不受那禽兽凌辱,我死亦甘心。你、你快回去……以后我再也不能在你身边照顾你了,你、你自己要多保重,我死之后,你、你就再找一个好男人嫁了吧……”
  梅怒雪听了这话,早已忍不住垂首低泣起来,忽地银牙一咬,走到公案之前扑通一声跪下,含泪泣道:“民女梅怒雪,请大人为我夫君作主。我夫君并未杀人,他承认罪错,只不过是心有苦衷,为人顶罪替死罢了。他其实是被冤枉的,真正的凶手并不是他,请大人明察。”
  知府大人从公案后面探出身来,问:“你说他不是凶手,那么凶手到底是谁?”
  梅怒雪仰起头来,噙满泪花的双眸之中闪过一丝坚毅之色,咬牙道:“回大人话,杀死我父亲的不是别人,正是民女自己。”
  8
  梅怒雪有过幸福的童年,但也有过噩梦般的少女时代,总的来说,她是一个不幸的女人。
  在她十岁那年,母亲李氏犯心痛病,不幸病逝于随夫赴任途中。后来梅若风虽将老父接来青阳县一起生活,但梅老先生却一直住在城外将军山明隍庙内,不久亦离开人世。从此以后,梅氏一家,就只剩下梅若风与梅怒雪父女俩相依为命。
  梅若风与李氏小时青梅竹马,两情相悦,长大后结成夫妻亦是风雨同舟,情爱弥笃。李氏病逝之时,梅若风曾抚尸大哭三天三夜,从此再无续弦之念。
  李氏命殒之夜,正是圆月当头。月圆人缺,分外凄凉。往后每逢月圆之时,梅若风总是格外伤感,无法释怀,常常对着亡妻灵位黯然神伤,把酒相思。惟一值得安慰的是,女儿怒雪乖巧听话,日渐长大,眼角眉梢,颇有其母当年神韵。望着出落得亭亭玉立的女儿,他常常会产生一种奇怪的错觉。
  随着年龄的逐渐增大,梅怒雪发现父亲看自己的眼神越来越变得复杂起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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